关键词不能为空

位置:云林新闻励志网 > 经典语句 > 张咏言-古代故事,吏治(张咏,况钟,作者观点是加大官员自主权?)

张咏言-古代故事,吏治(张咏,况钟,作者观点是加大官员自主权?)

作者:车型网
日期:2020-09-27 00:34:17
阅读:
最新资讯《张咏言-古代故事,吏治(张咏,况钟,作者观点是加大官员自主权?)》主要内容是适有营卒犯法,当杖,扞不受,曰:“宁以剑死”。当况钟任太守时,府衙遭火焚毁,所有文卷付之一炬,失火者是一名小吏,火势扑灭后,况钟坐在瓦砾堆中,命人痛打那名小吏一百鞭,然后喝令小吏回家去。-张咏言,现在请大家看具体新闻资讯。

吕公弼 张咏


【原文】


公弼,夷简子,其治成都,治尚宽,人嫌其少威断。适有营卒犯法,当杖,扞不受,曰:“宁以剑死。”公弼曰:“杖者国法,剑者自请。”为杖而后斩之,军府肃然。


张咏在崇陽,一吏自库中出,视其鬓旁下有一钱,诘之,乃库中钱也。咏命杖之,吏勃然曰:“一钱何足道,乃杖我耶?尔能杖我,不能斩我也!”咏笔判云:“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自仗剑下阶斩其首。申府自劾。崇陽人至今传之。


咏知益州时,尝有小吏忤咏,咏械其颈,吏恚曰:“枷即易,脱即难。”咏曰:“脱亦何难?”即就枷斩之,吏俱悚惧。


[冯评]


若无此等胆决,强横小人,何所不至?


贼有杀耕牛逃亡者,公许自首。拘其母,十日不出,释之;再拘其妻,一宿而来。公断曰:“拘母十夜,留妻一宿,倚门之望何疏?结发之情何厚?”就市斩之。于是首身者继至,并遣归业。


[冯评]


袁了凡曰:“宋世驭守令之宽,每以格外行事,法外杀人。故不肖者或纵其恶,而豪杰亦往往得借以行其志。今守令之权渐消,自笞十至杖百仅得专决,而徒一年以上,必申请待报,往返详驳,经旬累月。于是文案益繁,而狴犴之淹系者亦多矣!”


子犹曰:“自雕虫取士,资格困人,原未尝搜豪杰而汰不肖,安得不轻其权乎?吾于是益思汉治之善也!”


【译文】


宋朝人吕公弼(字宝臣,谥惠穆)是吕夷简的儿子,他治理成都时,由于为政宽松,人们讥讽他处理政务不够威严果断。


有一名小兵犯法该打,他却耍赖,说:“我宁可被杀,也不愿挨打。”


吕公弼说:“鞭打是按国法,处死是你自愿。”


于是下令先打后斩,[太妙了!]从此再也没有人敢批评吕公弼无能。


宋朝人张咏(字复之,号乖崖,谥忠定)在崇陽为官时,有一次一名官员自府库中走出,张咏见他鬓发下夹带一枚钱币,经质问后,官员承认钱币取自府库。张咏命人鞭打这名官员,官员生气的说:“一枚钱币有什么了不起,竟然要鞭打我!谅你也只敢打我,总不能杀我吧?”张咏提笔判道:“一天取钱一枚,千日后就已取得千枚,长时间的累积,即使绳索也能锯断木条,滴水也能贯穿石块。”写完,亲自提着剑走下台阶,斩下那名官员的头,然后再到府衙自我弹劾、陈述罪状,崇陽百姓至今仍津津乐道此事。


张咏任益州知府时,有一名小吏冒犯张咏,张咏命人替他戴上刑具,小吏生气的叫道:“你要我戴上刑具容易,但要我脱下就难了。”


张咏说:“我看不出要你脱下有何难处?”


说完就砍下仍戴着枷索的小吏脑袋,令其他官吏大惊。


[冯评译文]


世上若少了这些有胆量、能果断的官员,强横小人更会无所不为了。


有名贼人在误杀耕牛后畏罪逃逸,张咏答允贼人若出面自首就不再追究,但贼人却一直不肯投案。张咏拘留贼人的母亲十天,见贼人仍不出面;就下令释放他母亲,又再拘留他妻子。仅只一夜 ,贼人就出面投案。张咏判道:“拘留母亲十天不及妻子被捕一夜 ,为什么母亲养儿之恩如此淡薄、而夫妻结发之情如此浓厚?”


于是在市集处斩贼人,其他被判死罪者听说这事,纷纷出面自首。张咏也实践诺言,命他们各自返乡为良民。


[冯评译文]


袁了凡曾说:“宋朝时官员有很大的权限,因此常能视当时状况,不按律法行事,固然不肖的官员往往会仗权横行,然而廉正的官员却也往往能借权伸张正义。


时至今日,官员权限日益削减,对于人犯只能判处十到一百的鞭打,至于一年以上的徒刑,就必须申报上级,公文的往返又得耗上数十天,甚至好几个月。于是文书更加繁重,而狱中也就人满为患了。


我认为,自从以八股取士后,用官的资格受到种种限制,但并没有因此拔取英才,同时淘汰不肖者,所以怎么不日益削减官吏的权限呢?看到这种情形,我更加怀念汉朝盛世的时代了。


况钟


【原文】


况钟,字伯律,南昌人,始由小吏擢为郎,以三杨特荐为苏州守。宣庙赐玺书,假便宜。初至郡,提控携文书上,不问当否,便判“可”。吏藐其无能,益滋弊窦。通判赵忱百方凌侮,公惟“唯唯”。既期月,一旦命左右具香烛,呼礼生来,僚属以下毕集,公言,有敕未宣,今日可宣之:内有“僚属不法,径自拿问”之语,于是诸吏皆惊。礼毕,公升堂,召府中胥,声言“某日一事,尔欺我,窃贿若干,然乎?某日亦如之,然乎?”群胥骇服,公曰:“吾不耐多烦,命裸之,俾隶有力者四人,舁一胥掷空中。立毙六人,陈尸于市。上下股栗,苏人革面。


[冯述评]


盖武人,钟小吏,而其作用如此。此可以愧口给之文人,矜庄之大吏矣!


王晋溪云:


“司衡者,要识拔真才而用之,甲未必优于科,科未必皆优于贡,而甲与科、贡之外,又未必无奇才异能之士。必试之以事,而后可见。如黄福以岁贡,杨士奇以儒士,胡 俨以举人,此皆表表名臣也。国初,冯坚以典史而推都御史,王兴宗以直厅而历布政使,唯为官择人,不为人择官,所以能尽一世人才之用耳!”


况守时,府治被火焚,文卷悉烬,遗火者,一吏也。火熄,况守出坐砾场上,呼吏痛杖一百,喝使归舍,亟自草奏,一力归罪己躬,更不以累吏也。初吏自知当死,况守叹曰:“此固太守事也,小吏何足当哉!”奏上,罪止罚俸。公之周旋小吏如此,所以威行而无怨。使以今人处此,即自己之罪尚欲推之下人,况肯代人受过乎?公之品,于是不可及矣!


【译文】


况钟字伯律,是南昌人,最初由一名小吏擢升为郎官,最后由于杨士奇、杨溥、杨荣的推荐,当上苏州太守,宣宗曾赐他玺书,准他可持玺书变通行事。


况钟初到任时,每天带着玺书办公,不问事件对否,一律批示“可以”。所以属吏都认为他无能,瞧不起他,以致诸弊丛生。


当时的通判(官名,掌钱谷狱讼之事)赵忱,更是对他百般嘲弄。但况钟却仍频频点头称是。


况钟到任满一个月后,一天,命左右准备香烛并召来礼官,命全体僚属集合,表示太守有事宣布,行礼完毕后,况钟召来府中书记官,厉声质问一名属吏,某日发生某事,你背着我曾收受贿款若干,可有此事?某日也是如此,对吗?群吏不由既怕又服,况钟说:“我这个人最没耐性。”说完,命人剥下贪吏衣服,再命四名力士,将一名贪吏抛举空中。


共处死六人,将尸首陈列市集。全州人心大惊,不敢再有不法之事发生。


[冯评译文]


小吏出身的况钟,他们的行事作为,足以使只知逞口舌之能的文人羞惭,使身居高位的大员警惕。


王晋溪曾说:


“在上位者要能辨识人才而任用,文科未必优于武科,中科举未必优于中贡举,而除科贡取士之外,也未必找不到其他的奇才异能之士。但是否是人才,一定要经由事实的验证才能得知。如黄福(明朝人,字如锡,号后乐翁,卒谥忠宣)是岁贡举人,杨士奇(明朝人,谥文贞)是大学士,胡 俨(明朝人,字若思,号颐庵)是举人,他们都是明朝赫赫有名的大臣。明朝初年冯坚以典史推举为都御史,王兴宗以直隶厅属吏擢升为布政使,他们都是依官职来择取适当的人才,不是依人情来分派官职,所以才能人尽其才。


当况钟任太守时,府衙遭火焚毁,所有文卷付之一炬,失火者是一名小吏,火势扑灭后,况钟坐在瓦砾堆中,命人痛打那名小吏一百鞭,然后喝令小吏回家去。小吏离去后,况钟就急忙拟表上奏,一力承担火灾的过失,对那名纵火的小吏却只字未提。当初那名小吏料想自己是死定了,况钟曾叹气的说:“这本就是太守该负的责任,一名小吏如何能承当呢?”奏表呈上后,皇帝只下令裁减俸禄,况公对待一名小吏尚且如此,所以虽然行事威严,但从未招致民怨,如果换成现在的人,即使是自己的过失,尚且还想将过失推诿别人,更何况是替人受过呢,况公的人品非普通人能及。


一直为网友的需求而努力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