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 言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国梦,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也是炎黄子孙的不懈追求。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把参军入伍作为人生理想追求,把成才梦融入强国梦强军梦,在人民军队这个大舞台上书写人生壮丽篇章!选择了参军入伍就选择了人生的磨砺,选择了人生的磨砺也就选择了人生的收获,这种选择将无愧于祖国、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亲爱的适龄青年朋友们,是好男儿,就当兵去!
二、征兵对象和时间安排
男青年:为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当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
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学生也可以征集。
时间安排: 男青年从1月10日开始至8月25日结束,9月1日批准入伍;女青年从6月10日开始到8月5日结束,8月6日至28日组织体检和政治考核,9月初完成审批定兵。
三、应征入伍的年龄条件
男青年: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为17-22周岁,高校在校生为17-22岁,高职(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为17-22周岁。
四、应征入伍的基本体格条件
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身高:男青年160cm以上、女青年158cm以上;体重: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现在身高-110)kg]。视力:陆勤人员,右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其他条件依据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五、报名应征的基本政治条件
报名应征应当具备的基本政治条件: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对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翌年毕业生)的政治考核,应当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表现情况进行调查。其余按照公安部、原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六、征集办法和程序
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省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高校在校大学生应当在学校所在地应征,高校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也可在户籍所在地应征,也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为当年9月1日,兵龄从9月1日起算。
七、应征入伍的基本程序
报名地点及方式:实行全国统一采取网上报名,应征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按系统提示进行填报个人信息。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男青年携带打印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应征报名表》,大学生还应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征兵办公室以及学校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外出务工青年可由亲友代报名(同时完成网上报名),但要按照当地武装部通知及时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女青年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同时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交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审核。高校新生下载打印《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参加体检:男应征青年,大学生及今年参加过高考的高中毕业生,7月9日至13日,由各乡镇带队到县人民医院体检,其他男青年按照所在镇武装部通知,于8月5日至8月底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到县人民医院体检。
女应征青年,8月上中旬按照南宁市征兵办的通知,携带《应征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户口簿(在校大学生不用携带)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8月中下旬,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征兵办组织综合素质考评,主要是查验证书、现场问答、体能测试(50米跑、身体苏州、立定跳远等)等。
接受政治考核:体检合格的应征青年,接受征兵机构的政治考核,应征公民如实提供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
办理入伍手续:经体检、政治考核合格,并被批准入伍的青年由县级征兵办(女青年由市征兵办)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青年接到入伍通知书后,要按照规定转党(团)关系、调取大学(高中)毕业生档案交兵役机关一并装入新兵档案。
检疫复查:新兵到部队后,接受身体复查和政治复审。在规定时间内如发现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役的,将被送回原籍,作退兵处理。
八、义务兵优待政策
参军服役期间,政府每年给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西藏、新疆地区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按2倍标准发放;优秀士兵增发10%,三等功增发20%,二等功增发50%,一等功增发55%。义务兵家属享受军属待遇,镇、村给其家庭挂“光荣军属”牌匾,落实上门送喜报,重要节日登门慰问,帮助军人军属解决实际困难。
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
1.复学(入学)政策。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可享受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伍后2年内复学或者入学。
2.国家资助学费。按每年不超过8000元资助学费。
3.高职高专升学。高职高专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本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4.免修军事技能。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可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直接获得学分。
九、报考军队院校和提干
报考军队院校对象为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习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高中生士兵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当年1月1日),在校大学生士兵年龄放宽1岁。义务兵考生必须服役满1年,士官考生必须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截至当年6月30日)。
高校毕业生提干应符合以下主要条件:
1.中国共产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2.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自治区招生办本科第一批、第二批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3.现实表现好。被旅(团)级单位以上评为先进个人。
4.本科毕业年龄不超过26周岁(截至当年6月30日)。
十、义务兵参军服役经济待遇一览表(见附件)
十一、拒服兵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
第六十六条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第六十七条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役军人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律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八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拒绝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第六十九条 扰乱兵役工作秩序,或者阻碍兵役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结束语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国梦,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也是炎黄子孙的不懈追求。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把参军入伍作为人生理想追求,把成才梦融入强国梦强军梦,在人民军队这个大舞台上书写人生壮丽篇章!选择了参军入伍就选择了人生的磨砺,选择了人生的磨砺也就选择了人生的收获,这种选择将无愧于祖国、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
宾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8年征兵宣传标语
1.报国之心最贵,从军之举最美!
2.青春只有一次,参军荣耀一生!
3.男儿从军志,学子报国情!
4.入伍就是深造,当兵同样成才!
5.学子当兵更光荣,文武双全最英武!
6.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
7.一人参军,全家光荣!
8.有为青年立志从军固国防,热血男儿精诚报国铸长城!
9.携笔从戎砺青春,强军兴国担大任!
10.征兵开始了,希望广大适龄青年响应祖国号召,踊跃报名参军,“全国征兵网”报名网址http://www.gfbzb.gov.cn
编 审:黄日强 伍海瑛
编 辑:黄艳兰
宾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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