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法律界,经常用一句话: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看了瑞典作家汉斯.罗斯林《事实》这本书,收获颇多,感触颇深,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更是豁然开朗。
曾记当年,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公指出:要实事求是,不要千篇一律。他把事实的辨证法提炼到与实践相融合的高度,几乎改变了全国所有人的命运,40年使我国昂首阔步走上日益繁荣富强的道路。
避免情绪化决策。这是该书倡导的核心和主线。大家知道,身边的所有人,尤其是掌握了一些权力的人,随着权力的增加,加之外界各种因素的干扰,情绪化决策一直困扰着我们。在单位看到一种现象,或听到爱嚼舌头的人“八卦”些流言,有的人会马上火冒三丈,暴跳如雷。而有的人会看说话人的意图,分析可信度和事情背后的真正事实,而后去辩证的看待人、看待事,破解矛盾,磨炼自己。同时,若控制不了情绪,情绪化决策,将既违背事实,又使失误率成倍递增,甚至会将企业或单位推向失败和破产的边缘。
不让直觉左右你的决策。这是该书的又一值得借鉴之处。对我们法律工作者来说更是尤为重要。有这样一则故事令人深思,当年孔子和他的弟子一度时期非常困难,吃饭的大米几乎要断了。有一天,一位弟子跑来告诉孔子,说:老师,颜回趁今天轮他做饭偷吃。孔子说:不可能。过一会,又有一位弟子来报告,说:老师,颜回偷吃呢!孔子说:不可能!但是,孔子也心里打鼓,凭颜回的为人,怎么会偷吃呢?随后把颜回叫来问:有人说你偷吃米饭,是吗?颜回说,老师,我是在做饭时不小心把未熟的米饭弄地上了,我怕浪费就拾着吃了。我错了,今天这顿饭我就不吃了!这让告状的弟子也汗颜不已。我既佩服孔子的慧眼识人,更佩服孔子用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判断,不偏不倚,教育弟子,流芳百世。我们作为法律工作者,是不是更应该多依事实为论据,不让直觉左右你的判断和决策呢?
一分为二看问题。这是该书提醒我们工作生活的十个避免之一。工作几十年,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同事,有光说不做的,有光做不说的,还有既能做又会说的等等。但最让人不喜欢的人,便是私心特别重的人。那么,在一个团队或一个单位中,如何对待这些各色各类的人呢?让便是让一个人在集体中“脱颖而出”的一种考验。我日常坚持这样一种观点,无论怎样,盯住别人的优点去看待人,处理事,你往往为人处事会越来越顺畅,自己每天也在开心快乐的圈子中工作生活。否则,每天只盯住别人的缺点,你就会烦恼丛生,郁郁寡欢。这怕就是一分为二看问题的应用和实践吧!
《事实》一书主导的十个避免:一分为二,负面思维,直线思维,恐惧本能,规模错觉,以偏概全,命中注定,单一视角,归咎他人,急中生乱。对我们工作生活答疑解惑,破解困局提供了非常有益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法。我觉得我最大的收获是,用这些方法使自己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远离焦虑,变的乐观,变的理性,发现潜在机会,做出有效决策。这也可能是该书作者的初衷和所要达到的目的。
作者简介
韩朝霞,女,宜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刑事检察部副部长。
编辑/王世林 李楠
审核/贺定世
宜川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