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都市现场综合安徽公共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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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初的一个凌晨,有人给江津市民小郭发送了一条手机短信。内容有些恐怖,让他赶紧去“处理尸体”。
7月3日早上,小郭起床翻看手机时发现,在凌晨五点,一个陌生号码给自己发来一条短信。点开阅读后,他当时就吓懵了。
当事人 小郭:把尸体拖进地下停车场,装进那个银色面包车,动作利索点,别让别人看见。处理好尸体,换个手机号给我打电话,这个就丢掉。明白了吗?
害怕之余,小郭一头雾水,立即回拨该陌生号码,手机显示该号码归属地为广东广州。接通后,对方说了一句“打错了”便将电话挂断。于是,小郭报了警。民警核查后发现,持有该号码的是渝北男子程某,民警将这一信息告知小郭,经小郭确认,程某是他在KTV打工的同事。
江津区公安局南城派出所副所长 朱亮:“我们把人喊过来之后第一时间是对他进行了一个询问。在KTV打工之前,他在广州的一个饭馆打过工的,所以他持有一张广东的联通手机号码。这个号码是他江津的这个朋友不知道的。”
原来,程某当天加班至凌晨五点,百无聊赖的他在网上复制了这条处理尸体的信息后,抱着恶作剧的想法,用自己的广州手机号码,将信息发给了小郭,继而引发了这样一出“恐怖剧情”。他不知道的是,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江津区公安局南城派出所副所长 朱亮:“一是鉴于他还是初犯。二是他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就对他进行了一个训诫。”
民警提醒,即使是朋友之间,有些玩笑也不能乱开。如果扰乱到正常的公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秩序,或是被作为谣言广泛传播,就会触犯法律,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