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通化市公安交警支队领导:
您好!首先我为贵单位能培养出优良品德的人民警察而致敬! 事情是这样的:本人于9月14日晚七点半左右,不慎将拉杆箱遗忘在欧亚商场东门路边,箱内东西对于我来说十分重要,因此当我发现遗失了这个箱子之后万分焦急,万幸这个箱子被贵单位正在夜巡的张献威同志和吴清印同志捡到了,在原地苦等两个小时又联系不上我的情况下,通知交通广播并报告江南中队韩婷队长,韩队长借用微媒体通化老哥广大的传播度使得我及时地获知了箱子的下落。张警官在电话里详细询问核实后、深更半夜不辞辛苦地从家赶到单位给我取行李箱。 在惊喜之余我深深被张献威同志这种拾金不昧的高尚品质感动。他拒绝我物质上的感谢,并一再重复“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职业操守,强调这是他们应该做的…本人的感激之情无法言表。从他身上我充分感受到了贵单位在对职工的德育培养方面也取得了良好成效,培养出了张献威这样品质高尚的新时代雷锋。失而复得,喜出望外的同时包含着一份感动,一份敬意。祝好人一生平安!!!最后我真诚地道一声:“感谢……” 失主:白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