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饭·第六期
“若不去纪念, 摇摇欲坠的粤语歌坛还剩下些什么”
好友菜菜和凉亭去宜家拍照那天,发了一堆红红绿绿配色的照片在微信群,两个小女生叽叽喳喳地感慨:又是一年圣诞节了,还是一个人过。自然而然地点开《lonely Christmas》的我,耳机流出干净的钢琴声,坐在办公室发呆,眼前瞬间飘起雪花。
大概每年圣诞节都会听这首歌,一听就会循环大半个月。然后,在说不清是喜悦还是惆怅中,等来新的一年。记得 KC 在某次选题会上讲起,粤语歌的风潮席卷了他整个小学阶段,要是不懂得一两个香港歌手,压根不能跟同龄人有共同话题。
如果会唱首《命硬》,再加上五官端正,马上就能成为班上女生的崇拜对象。
我是北方人,但在我十三,十八,二十二岁这些人生至关重要的节点,也都听着粤语歌。不同于广东的朋友,有着时髦的英文名,看着 TVB 长大,我听粤语歌纯属误入“歧途”。初中的时候,每个父亲都会面临一个问题,那就是:女儿喜欢上一起玩的混蛋小子了。少女初长成,从前和男孩子在一起怎么捣蛋都无所谓的我,突然矜持了起来。
我认识他,还得益于高三的他不爱学习,整晚在楼下孤傲地玩轮滑。运动的时候大家都穿得宽松,可王同学不是,他从来都是穿衬衣。第一次见他,就是一件板正的白衬衣,带着耳机在院子里滑来滑去。直到后来才知道,快毕业的他,那段时间一直在听《绵绵》,然后心心念念同班一个乖巧的女生。
那是2006年,陈奕迅出了张精选叫做《我的最好时代》,从《K歌之王》到《打回原形》,王同学听着 MP3 一首首唱给我,连同他喜欢那个女生的心情。
我当然不懂,也是他远去上大学后,在为自己找借口不喜欢他时,才听懂“从没细心数清楚,一个夏雨天”。后来,《绵绵》是我学会的第一首粤语歌。
现在看来,那可能是香港乐坛最好的时代,也可能是我喜欢一个人的最好时代,没想过喜欢是需要回报。认识他后,心花怒放无处安放的我,从 SHE 的歌里找不到少女情怀,于是 Twins 甜甜的歌一首首循环。天天听着《恋爱大过天》,满身粉红泡泡的在课堂上发呆,课间和好友学着Twins的舞步唱歌。
现在反思,那时学习不好,一定是因为这首歌:现在我未成年,让我肤浅,只知恋爱大过天。
林夕,果真把少女心都给了Twins,而我的少女心,却都给了王同学。
也许是上帝眷顾,王同学一连留级三年。在我上高中那年,他终于考到了远方的大学,轻描淡写地走了。只留下 Eason,还有他眼神落在远处,别扭地唱着:“我唱得不够动人,你别皱眉。”
上高中后,关于爱,大家也不再是周董和 twins 歌里的青涩爱恋,朋友们纷纷笑着说自己老了,然后在繁重的课业压力下埋头听陈奕迅。
默默暗恋班花的男生,被拒绝后在课桌上用涂改液写下无奈的女生,少男少女们逐渐爱恨痴缠,也懂了当初讨厌吃苦瓜的自己,为何如今愿意捱一些苦。以至于平日听歌不多的朋友,也会唱几首林夕作词的歌。
最近一次见到王同学是大二暑假。他还是穿着白衬衫,牵着一个长发飘飘的女生。扳着指头一算,八年过去了,我微笑快步走远了,不敢回头。
不知道,他还会不会固执地唱着陈奕迅。只是,每次去 KTV 的我都会一口气点二十首陈奕迅,卖力唱着不标准的粤语,纪念某段情感用来自我释怀。
长这么大,似乎想干的事都没干成,十八岁那年的九月,意料之外来到了离家3000公里的广州,一下子掉进了粤语的地盘。朋友们好奇,我一个大西北的人怎么会听粤语歌。
直到大学同学来兰州玩,我去车站接她,刚上出租她耳尖听出司机师傅放着《喜帖街》,惊讶地问一脸胡渣的大叔,是不是喜欢粤语歌。大叔操着一口兰州话:喜欢,比那些唱唱跳跳的小年轻唱得好听。
后来,她兴致勃勃地给我和大叔讲,喜帖街是香港的一条老街区,那里主要印刷喜帖,也卖结婚用品。所以很多香港人结婚之前,都会来这条街置办结婚物品。不过,这条充满幸福光景的老街还是被拆了。
想象着过去热闹繁华的景象,我突然意识到,随着亚视正式宣布停播,香港也不再是过去的好光景,粤语在大众面前也越来越少出现。
无论是香港电影还是音乐,似乎就像喜帖街一样,“美满甲天下”的时代一去不复返。近几年,香港词人更多的开始写国语歌,但总觉得他们写国语似乎没那么拿手。也可能是,有些歌词用粤语唱出来才好听吧。
就像大一学现代汉语时,老师总会用粤语在讲台上吟诗,如沐春风的我买了广州话教程,向室友们立 flag 要学好粤语。然而粤语学得差不多后,发现并没有什么新人新歌,唱来唱去始终还是那些老歌。
或许,香港歌手考虑市场因素后,更偏向于出普通话专辑。
邓紫棋唱着《喜欢你》一曲成名,而后全身心扑进大陆市场,《蒙面唱将》中巫启贤和陶晶莹对很久不见的侧田说“香港乐坛需要他”,可是他还是发微博问大家:出普通话专辑的话,会支持他么。
可是多想告诉香港的音乐人,不如,“忘掉种过的花,重新出发”。
16年就要过去,00年出生的姑娘,也将年满十六。
每年回家和表弟表妹聊起来,他们满嘴都是 K-POP 以及更多当红的偶像,或者是大热的民谣和电音。他们的生活中里有发达的网络,随之有了太多东西,只是没有周杰伦,更没有王菲和陈奕迅。
所以,我恨铁不成钢地告诉他们,林夕和黄伟文的词有多么直击人心,这些歌多么好听的时候,只换来不耐烦地敷衍:“听不懂啊,那些老人的歌。”说罢,继续熟练地玩着智能手机,听着吵闹的日韩歌曲。
我遗憾着,这些词人用尽心力写出的“眼泪还是留给天抚慰”他们不会听到,也不会认识那个“依然坚持忠诚”的野孩子和“漂亮笑下去”的钟无艳,还有黄耀明之于林夕,杨千嬅之于陈奕迅。
想起二十二岁时,独自在北京实习的两个月孤苦无依,于是在每个想念广州的肠粉和朋友的时刻,就会一遍遍听着《最佳损友》。
最近,陈奕迅为《摆渡人》唱了国语主题曲,搭配着梁朝伟和金城武的脸,总觉得这首歌不该这样,那一刻很想让他知道:其实,很多人在等着你演绎的粤语歌。
而我也只是在下班回家,吃饱喝足蒙头大睡时,才会梦到穿着蓝白配色校服的自己,和王同学一字一句地学唱陈奕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