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狼子野心“讲的是春秋时楚国大将斗椒,又称子越、子越椒、字伯芬,《左传·宣公四年(前605年)》记载:
初,楚司马子良生子越椒,子文曰:”必杀之!是子也,熊虎之状而豺狼之声;弗杀,必灭若敖氏矣。谚曰:‘狼子野心’。是乃狼也,其可畜乎?“子良不可。子文以为大戚,及将死,聚其族,曰:”椒也知政,乃速行矣,无及于难。“且泣曰:”鬼犹求食,若敖氏之鬼不其馁而?“及令尹子文卒,斗般为令尹,子越为司马。蒍贾为工正,谮子扬而杀之,子越为令尹,己为司马。子越又恶之,乃以若敖氏之族圄伯嬴于轑阳而杀之,遂处烝野,将攻王。王以三王之子为质焉,弗受,师于漳澨。秋七月戊戌,楚子与若敖氏战于皋浒。伯棼射王,汰輈,及鼓跗,着于丁宁。又射,汰輈,以贯笠毂。师惧,退。王使巡师曰:”吾先君文王克息,获三矢焉。伯棼窃其二,尽于是矣。“鼓而进之,遂灭若敖氏。
这段古文翻译过来就是:
当初,楚国的司马子良生了子越椒。子文说:“一定要杀死他!这个孩子,有熊虎的形状、豺狼的声音,不杀,必然会灭亡若敖氏了。俗话说:‘狼子野心。’这孩子是一条狼,难道能够养着吗?”子良不同意,子文把这件事当成一件很大的忧心事,到他临死的时候,聚集了他的族人,说:“如果越椒一旦执政,就快点走吧,不要遭到祸难。”同时哭着说:“鬼尚且要求吃东西,若敖氏的鬼不是要挨饿了吗!”等到令尹子文死去,斗般担任令尹,子越担任司马。蒍贾出任工正,诬陷子扬并且杀了他,子越就做了令尹,他自己做了司马。子越又讨厌他,就带领了若敖氏的族人把伯嬴囚禁在轑阳并且杀死了他,于是就住在烝野地方,准备进攻楚庄王。楚庄王用三代国王的子孙作为人质,子越不接受。楚庄王在漳澨用兵。秋季,七月初九日,楚庄王和若敖氏在皋浒作战。子越椒用箭射楚庄王,力量强而箭镞锋利,箭飞过车辕,穿过鼓架,射在铜钲上。又射一箭,飞过车辕,透过车盖。士兵害怕,开始退却。楚庄王派人在军队里到处喊着说:“我们的先君文王攻克息国,得到三枝箭,子越椒偷去两枝,已经全用完了。”于是楚王下令击鼓进军,就消灭了若敖氏。
斗椒是当时楚国第一强族若敖氏的成员。楚若敖是西周和东周之交的楚国君主,其后代有一支被称为若敖氏。若敖氏分为两大支:斗氏和成氏。按前代史家所言,楚若敖(前790年——前764年在位)长子继位为楚霄敖,次子斗伯比、三子斗廉、第四子为成氏之祖,第四子名字没有记载下来。斗伯比在《左传》里的记载有三处:前706年、前704年、前699年,为楚国令尹。斗伯比活动的时间,距其父去世的时间公元前764年在58年到65年之间,斗伯比还有两个弟弟,那么公元前706年,斗伯比最少也有60岁,公元前699年最少也有67岁,可谓长寿。《左传》里记载:前764年楚若敖去世后,斗伯比随其母回到了其母的出生国郧国,后来与其表妹相爱,生下了斗谷於菟。我们可以看出来,楚若敖去世之时,斗伯比年纪不大,还没有结婚,还是个小孩。综合推测,斗伯比的生卒年为:公元前770年左右至公元前699年之后,活了七十多岁。
斗伯比之子为斗谷於菟,斗谷於菟出生后很有传奇色彩。《左传宣公四年》记载:“初,若敖娶于郧,生斗伯比。若敖卒,从其母畜于郧,淫于郧子之女,生子文焉。郧夫人使弃诸梦中,虎乳之。郧子田,见之,惧而归。夫人以告,遂使收之。楚人谓乳谷,谓虎于菟,故命之曰斗谷于菟。以其女妻伯比。实为令尹子文。”
这段话记述了斗谷於菟的出生及之后的事。斗伯比在其父若敖去世后,跟随其母回了郧国,并与郧国国君的女儿生下了子文,也就是斗谷於菟。由于二人不是正式妇妻,所以郧国国君的夫人将自己女儿的私生子遗弃到了梦地,史家注释“梦”即云梦泽。这个孩子被遗弃后,一个老虎给其喂奶,并将其养活。有一天,郧国国君在野外打猎,看到了一个老虎给一个小孩喂奶,非常害怕,回家和其妻子讲了这件事。其妻把他们女儿与斗伯比的事告诉了郧君,于是他们决定把这个小孩收养起来,并给其取名为“斗谷於菟”,谷於菟的意思是老虎喂奶。郧君夫妇把女儿嫁给了斗伯比。
如果依上述记载,子文的出生时间就很让人费解了。因为《左传》里,子文的活动时间在公元前664年到公元前633年之间。而斗伯比为楚若敖之子,楚若敖去世于公元前764年,《左传》里斗伯比的活动时间在公元前706年到公元前699年之间,综合推算子文的出生时间,子文有可能是斗伯比晚年得子。《左传》关于子文的记载有以下几处:
前664年,楚公子元归自伐郑,而处王宫,斗射师谏,则执而梏之。秋,申公斗班杀子元,斗谷于菟为令尹,自毁其家以纾楚国之难。
前655年,楚斗谷于菟灭弦,弦子奔黄。于是江、黄、道、柏方睦于齐,皆弦姻也。弦子恃之而不事楚,又不设备,故亡。
前640年,随以汉东诸侯叛楚。冬,楚斗谷于菟帅师伐随,取成而还。
前637年,秋,楚成得臣帅师伐陈,讨其贰于宋也。遂取焦、夷,城顿而还。子文以为之功,使为令尹。叔伯曰:「子若国何?」对曰:「吾以靖国也。夫有大功而无贵仕,其人能靖者与有几?」
前633年,楚子将围宋,使子文治兵于睽,终朝而毕,不戮一人。子玉复治兵于蒍,终日而毕,鞭七人,贯三人耳。国老皆贺子文,子文饮之酒。蒍贾尚幼,后至,不贺。子文问之,对曰:「不知所贺。子之传政于子玉,曰:『以靖国也。』靖诸内而败诸外,所获几何?子玉之败,子之举也。举以败国,将何贺焉?子玉刚而无礼,不可以治民。过三百乘,其不能以入矣。苟入而贺,何后之有?」
我们从上边引文可以看出来,公元前655年、公元前640年,子文还能领兵出征,可见其不是很老,不会到了八九十岁。公元前637年,子文是主动让位给成得臣的,原因是成得臣功劳太大而官位不高,怕成得臣对此不满发生内乱。以此推测,子文的出生时间最早也就是公元前710年左右。如依公元前710年出生算,公元前640年,他领兵出征随国时,已经70岁,可谓身体很强健了。公元前637年,子文约七十三岁,主动让位给成得成,年老退休,这也合理。但是,如若子文的出生时间在公元前710年左右,斗伯比生子文的年龄最少也是54岁,因为斗伯比的父亲楚若敖是公元前764年去世的,并且斗伯比还有两个弟弟,所以斗伯比生子文时极有可能大于54岁,最少也有56岁。56岁生子倒也可能,斗伯比在《左传》记载里的最早出现是在公元前706年,可谓大器晚成。
之所以说子文的出生时间让人费解,是因为斗伯比与郧君之女结为妇妻难道是在斗伯比年近六十之时吗?公元前764年,楚若敖死后,斗伯比随其母去了郧国,因为他母亲是郧国公主,那么斗伯比去了郧国之后,直到年近六十才结婚的可能性不大。很有可能是这样的:斗伯比在六十岁左右的时候,与郧君之女发生了奸情,并生下了子文,此时郧君之女还没有嫁人,所以《左传》记此事为“淫于郧子之女”;后来,子文被认归之后“以其女妻伯比”。这件事本来就不光彩,应该是一个老年男人与一个未婚女子的爱情故事,所以郧君夫人才要将子文这个私生子遗弃于野外,因为她对自己女儿的事感到羞耻。但楚国是大国,斗伯比又在楚国地位高贵,所以最后,郧君夫妇同意了这门婚事,将其年轻的女儿嫁给了六十岁左右的斗伯比。嫁过去之后,地位很高,成为正妻,因为《左传》记载“以其女妻伯比”,这一方面是由于她是郧君之女,另一方面是由于斗伯比多年生活于郧国,还有一方面可能是两人有真感情。当时老年国君娶了年轻女子,要废掉原来的正妻和太子的事比比皆是,周幽王、晋献公就是如此,所以我们将斗伯比六十多岁左右娶妻生子放在当时的时代看,也是不足为奇的。
斗伯比生有二子:子文和子良,子文为令尹,子良为司马。子文生斗般,后为楚国令尹,为楚庄王所杀;子良生斗椒,原为楚国司马,他与工正蒍贾合谋,借楚庄王之手杀斗般,斗椒成为令尹,蒍贾成为司马。斗椒在《左传》的最早记载为鲁文公九年:”冬,楚子使椒来聘。“鲁文公九年为公元前618年,这一年斗椒代表楚国出使鲁国,表明斗椒已经年长。前613年,斗般为令尹;前611年,楚庄王以斗椒为将,灭庸国,开地三千里。前605年,令尹斗椒发动叛乱,若敖氏被灭族。斗般之子斗克黄当时正在出使齐国,听闻楚国内乱、若敖氏被灭族,斗克黄并没有避乱于国外,而是回到了楚国,向楚王回复了其出使齐国的使命之后,自己到主管刑法的司败处领刑。楚庄王感于子文对楚国的巨大贡献,并没有治斗克黄之罪,将其官复原职,仍为箴尹,改名曰生。
我们从斗椒在公元前618年即出使鲁国,可以看出公元前633年子文在城濮之战前阅兵之时,斗椒定已出生。子椒出生之后,子文即看出此子”狼子野心“、若敖氏或因此子灭族,子文能看出30年甚至更多年以后的事,不得不佩服古人的识人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