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金斯伯格因肝癌去世。被称为“垮掉一代”的旗帜性的人物,他一辈子都过着十分折腾的生活,一位诗人居然能活到70岁高龄,不得不说是个奇迹。金斯伯格天生反骨,一辈子跟主旋律对着干,关于他的各种中二行为的轶事传闻,能写一本美国世说新语。而2010年的传记电影《嚎叫》,根本就没看到传主那些奇葩故事,而是围绕《嚎叫》一案展开,这部号称小众的文艺电影,本体其实是向自由、幸福的美国梦致敬,是一部地地道道的美国式主旋律电影。
传记电影《嚎叫》2010年美国上映
盛大的虚无已经让我走向死亡——热血的金斯伯格
在中二年纪的时候,如果没有嚎叫过“我看见这一代最杰出的头脑死于疯狂”,没有被金斯伯格排山倒海的长句感动到看所有人都那么虚伪麻木,进而意识到周围所有的所有都是让人窒息的高墙,只有冲破这些高墙,才能建立起属于自己的生活。可以说,金斯伯格的诗歌,是寂寞青春旅程的精神慰藉,在孤独的人生路上,从安全的巢穴中出走,直面分分钟可能将我们击成齑粉的生活,这些表面强硬、本质柔软诗句,守护着年轻的灵魂。金斯伯格直到很老了,还一直写诗,诗歌让他身体的某一部分永远定格在澎湃的热血状态,真是让人嫉妒羡慕啊!
金斯伯格1926年出生在一个俄裔犹太家庭,母亲患有精神疾病,父亲是保守的犹太教徒。父母对他影响很大,父亲是一位中学教师,偶尔写诗,而母亲则是反对派,好几次被关入精神病院,从感情上,金斯伯格更依恋母亲。像所有的妈妈一样,尽管饱受病痛折磨,母亲最放心不下还是那个不省心的儿子,她给儿子的遗言是:“钥匙在窗台上,钥匙在窗台的阳光里,我有钥匙,结婚吧,艾伦,不要吸毒。爱你,母亲。”其时1956年,写下这些句子后两天,母亲去世。母亲的叮嘱让金斯伯格受益终生,他一辈子不抽烟不喝酒不碰毒品,朋友们的前车之鉴之外,还有那个可以回去的家,让他对红尘对生活始终保有热度。
艾伦·金斯伯格本人
母亲担心儿子,事出有因。1943年,金斯伯格考入哥伦比亚大学,当时他是一个害羞的乡下青年,1946年,他结交了几个“坏朋友”,“城会玩”们以实际行动告诉金斯伯格,生活可以谨小慎微,也可以乱七八糟。新世界的大门打开了,金斯伯格生命最本质的按钮被开启,他决定按照自己的意愿随心所欲过日子。代价是有两次差点被学校开除。1949年,金斯伯格获得文学学位。他靠打短工生活,四处流浪,写诗,他无法回家,因为他喜欢男人,对于保守的父亲来说,这很难接受。而在路上,金斯伯格依靠诗歌依靠文字寻找同伴,获得活下去的勇气与支持。
1955年10月7日,艾伦·金斯伯格在旧金山六画廊朗读了《嚎叫》,一炮而红。这首献给卡尔·所罗门的长诗具有颠覆性意义,对金斯伯格如此,对美国文学同样如此。如果没有金斯伯格,20世纪下半叶的美国文学将乏善可陈,某种意义上说,与嬉皮士一样,金斯伯格是那个时代美国文化的名片。1974年金斯伯格入选美国艺术文学院院士,1995年获美国普利策诗歌奖最后提名。
然而,在上世纪50年代,金斯伯格的出版商却因为他的长诗惹上官非,《嚎叫》被认为是淫秽读物(真是实在的出版商啊,他们的编辑具有令人敬仰的职业精神和极高的文学鉴赏水准,完全尊重作者,尊重作品的完整性,若时空推移到此时此刻此地,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呵呵,你懂的。。。),于是,便有了电影《嚎叫》。
对自由最大的危险是那些懒惰的人——热血的大法官
詹姆斯·弗兰科在片中饰演诗人艾伦·金斯伯格
这部具有实验性味道的电影,一半是案件审判,一半则重现了金斯伯格朗诵《嚎叫》的场景,北岛在回忆文章中提到,金斯伯格朗诵诗歌,非常厉害。不平则鸣,诗歌本来就是要大声说出此时此刻人心灵身处的渴望与不满。
案件审判部分则像一堂文学评论课,立场各异的评论者都出场了。读了40遍《浮士德》的女学究,(作为女权主义者,对这里的处理非常不满,歌德如果地下有知,估计也不会开心吧。)态度斩钉截铁,认为金斯伯格作品一文不值。其他学者教授态度暧昧,有一位则认为金斯伯格的诗歌师承自美国文学之父惠特曼。
读了40遍《浮士德》的女学究Gail Potter
冗长的法庭辩论终于结束了,法官的判词是全剧的高潮,这是一段令人激赏的关于美国价值观的热血阐释:“生活不能套用一个人人都步调一致的或者符合特定模式的公式。没有哪两个人的思想是一致的。我们都以人的形式存在,但是形态又不尽相同。如果我们的词典被压缩到只剩乏味的、健康的婉辞的话,那还有什么出版和言论自由可言?作者在对待自己的作品时,应该可以自己选择措辞来表达自己的想法。在考虑这本书是不是有伤风化时,最好谨记这句格言,‘心存邪念,万物皆恶’。言论与出版自由是一个由自由的人民组成的国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无论是作为个人还是国家,都必须捍卫这些自由。”
这些闪着金光的字幕打出来的时候,我泪流满面。正是这位热血的三观端正的法官,守护了金斯伯格,守护了嬉皮士们,守护了美国的文化与美国的精神。金斯伯格一直以主流的对立面出现在公众面前,作为异端的金斯伯格,任性地和男朋友幸福地生活了一辈子,任性地到全世界其他地方接受膜拜,任性地组织各种集会,让主流社会各种不爽……然而,也正是金斯伯格,让美国变得有趣多了。
艾伦·金斯伯格与长达40年的人生伴侣奥尔洛夫斯基
金斯伯格生在美国,真是太幸运了。因为在美国的司法体系中,第一重要的是保护公民个人的权力,公权力的存在是为私权利服务的,法官之所以判决金斯伯格无罪,只是坚持了法官的本职工作,秉持了美国的一贯的法律精神,“国家的终究目的,是协助人们自由、全面地发展;在政府内部,民主协商的力量,应超过独裁专断的势力。自由思考,畅所欲言,是探索和传播政治真理不可或缺的途径,如果没有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所谓的理性商讨就是一句空谈。”(布兰代斯大法官)
从我个人的观影口味来说,我不喜欢美国的文艺电影,与文艺段位最高的法国比,美国差着好几个大西洋,就连日本韩国的文艺电影,都能甩好莱坞一个太平洋。然而,在弘扬国家主旋律方面,美国的电影人往往能拍出经典之作,尤其是律政题材方面,美国电影的表现非常赞,这得益于美国的制度设计及历史上那些伟大的大法官对美国梦——自由与幸福——的坚守。“那些为我们争得独立的先辈们相信,幸福源于自由,自由来自勇气。他们确信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是发现和传播政治真理不可缺少的手段;没有言论自由和集会讨论,就做不到这点;有了言论自由和集会讨论,才能抵制有害思想的传播。对自由最大的危险是那些懒惰的人。”(霍姆斯大法官)
霍姆斯大法官
官司打赢,诗歌集大卖,金斯伯格名声大噪,他不用再打短工了。金斯伯格不写诗的时候,要考虑很多现实问题。他是头脑灵光极具现实感的双子座,金斯伯格热爱诗歌,热爱诗歌朗诵,对推广诗歌交流的活动充满热情。诗歌节活动需要钱,金斯伯格自有一套,北岛在回忆文章里写了这样一件事情:“赞助那次诗歌节的是纽约的袜子大王——一个肥胖而傲慢的老女人,动作迟缓,但挺有派头。据说艾伦的很多活动经费都是她从袜子里变出来的。艾伦总是亦步亦趋、点头哈腰地跟在老太太身后,像个贴身仆人,不时朝我挤挤眼。我真没想到,这家伙竟有这般能屈能伸的本事。”
万幸万幸,审判金斯伯格的法官是位真正的法官,要是换了彭宇案的法官,必然秉持玛丽苏文艺观,以“让青少年远离假丑恶、保护纯洁的心灵”为名,将《嚎叫》列为禁书,金斯伯格或者锒铛入狱,或者被驱逐出境,出版商被查封,相关人员被处罚。故事都将重写,但可以肯定的是将以最惨烈最无情的两败俱伤的结局收场。
作者:杜雅萍,白羊座,历史学硕士,资深图书编辑。爱生活爱读书爱八卦。作品:《金庸传》《周汝昌传》。在凤凰和天涯的闲闲书话写专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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