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象元】: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你说到:自然是什么意思?
【自然】就是自然而成,也就是平常说的【天然】。指万事万物没有人为因素状态。也就是【自然】与【人为】造作相对。
【自然】是老子所谓的【道】的基本特性,因为他说【道】是纯性自然的,道以自然为法则,那么自然指的是什么,什么样的状态才能称为自然呢?
河神和我们一样分不清什么是自然,什么是人为,一天,他跑去问北海神:“请问什么是自然,什么是人为?”
北海神打一比方说:“牛马生下来就是四只脚,就叫做自然。用辔头套在马头上,用缰绳穿过马鼻孔,又在马脚底钉上铁蹄,这就叫人为。不要用人为的事去毁灭自然,不要用矫揉做作去毁灭天性。”不要用贪得去求名声,谨慎地守护着自然之道,这就叫回归到本来的天性。
人迹没有到过的原始森林里的一切就是自然而然的生长、死亡。就是自然规律。
道法自然,是出自《道德经》的哲学思想,意思是 “道”所反映出来的规律是 “自然而然” 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用了一气贯通的手法,将天、地、人乃至整个宇宙的生命规律精辟涵括、阐述出来。“道法自然”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囊括了天地间所有事物的属性,宇宙天地间万事万物均效法或遵循“道”的“自然而然”规律。
“无”生“有”,“有”归“无”。这是万事万物的起点和终点以及运动变化的最后依据。“无”外无他,“无”蕴含“有”且是“有”。双方对立统一,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无”生“有”,是“无”动而“有”然,也就是说,“无”自然而“有”然(然:形成的意思)。
“有”源于“无”而归“无”。“有”归“无”是“有”动而“无”然,也就是说,“有”自然而“无”然。
“无”和“有”是一体的两极。“无”、“有”向对方的运动,或称双向运动或反运动,就是自然。
无有就是道。往返的运动,或自然,就是德。德就是道内两极之间往返的关系。
一是无,二是有。一生二,二归一。一生二归交合而生的三就是德,就是自然。
一是阳,二是阴。阳授阴,阴受阳。阳授阴受交合而生的旋转就是德能,就是自然。
阴阳有限而失衡,阳授阴受失衡而生正负。产生正负的旋转仍是德能,仍是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