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两天,BBC新出了“百大影响力书单”,吸引了许多读书爱好者和网友的注意。
在浏览过后,主页君神奇地发现,不同于以往满屏经典的“阳春白雪”,这次的书单包容并蓄,甚至可以给许多普通的读者带来参考。
现在就让我们仔细来看看,这个书单里到底有没有你喜欢的书....
名著落榜,流行文学上榜
这个书单有点意思
在英国当地时间11月5日,BBC Art 邀请了一些权威的文学专家,公布了“塑造我们世界的100本书”,在网上引起了广泛的讨论。
据悉,评选团队包括BBC兼《泰晤士报》文学编辑 Stig Abell,文学主播 Mariella Frostrup,作家 Juno Dawson, Kit de Waal, Alexander McCall Smith,以及 Bradford 协会文学主席 Syima Aslam 等一众业内权威。
不过最有意思的是,虽然评选的团队充斥着专业人士,但是这次的评选结果却格外“接地气”。
以往占据书单前列的《尤利西斯》《呼啸山庄》等大部头的小说不仅不见踪影,《指环王》《权力的游戏》《饥饿游戏》《哈利波特》等所谓的“流行文学”却都纷纷上榜,让人惊讶又惊喜。
对于这样一次“离经叛道”的评选,专家们表示,他们选择的是对他们个人产生巨大影响的小说,毕竟众口难调,还有些优秀作品没能当选,也是难以避免。
So many amazing novels are not on the list,” said Dawson. “As this panel of judges, we’re not qualified to say this is the definitive list, but we are qualified to say these are our favourites.
有很多非常棒的小说不在名单上,作为评选团,我们没有资格说这是权威名单,但我们有资格说这些是我们的最爱。
一个值得注意的小细节是,由于《鲁滨逊漂流记》被认为是英国小说的先驱,因此在今年,恰好也是该书作者丹尼尔·笛福诞辰的200年之际,BBC 特意评选此书单,以示纪念,因此也是很有意义了。
而这份书单本身,在分门别类上,也比较剑走偏锋,不同于以往BBC书单按照作品年代,它按照主题和侧重点去分类,也更容易让大家按自己的兴趣去挑选。
这个书单分为10个门类,它们分别是:
Identity 身份认同
Love, Sex & Romance 爱情、性与浪漫
Adventure 冒险
Life, Death & Other Worlds 生死与异界
Politics, Power & Protest 政治、权力与反抗
Class & Society 阶级与社会
Coming of Age 成长小说
Family & Friendship 家庭与友谊
Crime & Conflict 罪案与冲突
Rule Breakers 规则破坏者
其中,每个门类都有10本书,而每个门类都有一些让主页君觉得十分惊喜的选择,特此在这里挑选出来推荐给大家。
当别人都在刷微博看抖音时
你应该来看看这些书
Identity 身份认同:Beloved 《宠儿》– Toni Morrison(托妮·莫里森)
作为啃了四年 English literature 的英专生,但凡涉及到“身份认同”的课题,需要写出几篇言之有物的论文时,不读读托妮·莫里森,是没有办法交作业的。
而或许你也有听说,这个30多岁才开始头一回提笔写人生的非裔女作家,在今年88岁之际,溘然长逝了。
在莫里森无法摆脱种族标签的辛酸一生里,她结婚6年后,选择主动离婚,对丈夫说:“让我重新开始吧,看一看做成年人是怎样一回事”,然后就像个成年人那样,自己带大了两个孩子。
创作半世纪,不为名利不图金钱(那个年代少有黑人女性可以靠一支笔闯出天下),怀着一股“有些话,非说不可;有些答案,不存在也要苦寻”的原始热情,她把自己一路写上了诺尔文学奖的领奖台。
站上颁奖台,莫里森说:文学会创造意义,让语言沉思,而“语言能保护我们”。
毫不夸张地说,这个女人,用马尔克斯的笔调,写尽了黑人文学的美国良心。
而就是这么一个没有畏惧的灵魂,写出了这部于她于你我都极为重要的一部作品《宠儿》,因为这本书探究了所谓“自由”对女人的意义,命运的摧残,人性的本真等种种命题。
故事讲了一个被绝望笼罩的女黑奴塞丝,为了不让儿女重复自己做奴隶的命运,便将最小的女儿杀死,下葬时取名“宠儿”。
塞丝一直活在愧疚之中,而“宠儿”的冤魂则在家中肆虐,造成一系列悲剧,后来“宠儿”居然还以少女的肉身还魂,贪得无厌地向塞丝索取着爱,勾引母亲的爱人,扰乱母亲的生活。
一个凝重的鬼故事。
虽然作品深受美国南方的鬼神故事影响,但莫里森的文字干净克制,值得玩味:
“有一种孤独可以被摇晃。手臂交叉,双膝蜷起;抱住,别动,这动作并不像轮船的颠簸,它使人平静,而且不需要摇晃者。它是一种内心的孤独——好像有皮肤将它紧紧裹严。”
这本书不仅拿下了包括普利策在内的各大奖项,还让奥普拉看到泣不成声,登门拜访莫里森,还争取到了该小说电影版《真爱》的女主赛丝一角。
必须承认,奥普拉挑书的眼光非常精准,主页君读过后也觉得非常动人。
当一个种族的苦难都被浓缩在寥寥数人身上,当其中扭曲的母女之情浓烈又厚重时,我甚至不敢再看第二遍。
Love, Sex & Romance 爱情、性与浪漫:Bridget Jones' Diary《BJ单身日记》—Henry Fielding(亨利·菲尔丁)
谈情爱与浪漫,西方女作家里少有人写得过简·奥斯丁,但是这一次,我要暂且放下百读不厌的《傲慢与偏见》,给大家推荐下《BJ单身日记》。
因为,它是现代日记版的《傲慢与偏见》。
英国伦敦的大龄“剩女”Bridget Jones,成日在享受美食美酒和节食之间疯狂摇摆,却总能把生活搞得一团糟。
在同龄已婚朋友与长辈的疯狂攻击之下,为了表明态度,她甚至撂下狠话,公布了自己的单身宣言,但是你也明白,这都只是嘴上说说。
于是你会在小说中看到,在这一整年的日记里,Bridget Jones 忠实记录了花心上司、二货妈妈,职场糗事的同事,恨嫁之心也溢于言表。
直到真命天子马克·达西的出现,她还半信半疑、半推半就地,与之上演了一段傲慢与偏见式的大戏,从头到尾读下来真的很有趣。
给大家看一段关于女主角吐槽圣诞节的选段,没什么难的词汇,满屏的都是女孩儿气的可爱心思:
It seems wrong and unfair that Christmas, with its stressful and unmanageable financial and emotional challenges, should first be forced upon one wholly against one's will, then rudely snatched away just when one is starting to get into it. Was really beginning to enjoy the feeling that normal service was suspended and it was OK to lie in bed as long as you want, put anything you fancy into your mouth, and drink alcohol whenever it should chance to pass your way, even in the mornings.
没错,这本书真实接地气,到处都写满了生活细节的古灵精怪,是那种应该冬日周末下午晒着太阳喝着热可可,一口气读完的令人笑中带泪的爱情小品。
哦当然了,这本书改编的同名电影《BJ单身日记》也非常好看,科林·菲斯和休·格兰特互为情敌的情场厮杀,可真的是让人非常难选呢。
Adventure 冒险:The Lord of The Rings 《指环王》— J.R.R.Tolkien 托尔金
我知道,当你看到“指环王”这三个字的时候,你或许已经感受到一股扑面而来的宏大气息。
虽然这是电影的功劳,但《指环王》的小说原著,真的也是同样精彩。
因为,先不去赞美它严谨至极的世界观,指环王基本上给西方魔法世界的创造者们,提供了最基础的创作模板。
为什么这么说?首先从地理设定上,作者托尔金严格借鉴了西方传统经典。
简单来说,指环王的世界设定里有两个主要区域,一个叫做中土世界,一个叫做阿门洲。
中土世界叫做 middle earth,不过这个词并不是托尔金拍大腿想的,它来自于古英语诗歌《基督》当中的一个词:middangeard.
这个词的意思是,相对于天堂和地狱中间的那块土地,也就是人间。
至于阿门洲 Aman,借鉴于希伯来语的 Amen“愿其如此”,指的是“不死之地”“神佑之地”“蒙福祉之地”,因此你一看就知道,这是人去不了的地方。
这还不过是其中两个地名,托尔金就如此引经据典,而到了书中各个种族、文学、国家、名字等,托尔金则恨不得是拿做学问的态度,干脆还自创了一门语言“精灵语”,甚至有着完整的语法、语音、语素等。
虽然,很多人只是把指环王当成一个魔戒护航队伍历尽千难万险、最终拯救了中土世界的庸俗流行故事,但这其实是电影带给大家的误导。
事实上,指环王系列的大部分成书时间都在二战期间,残酷的战争对托尔金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让他思考很多更严肃的问题,其中包括独裁统治,自由追求,反抗侵略,普通人坚定的意志和伟大的人性等等。
甚至可以说,这本魔幻作品有着深厚的现实根基,甚至不排除,托尔金本人就是在传达某种讽喻的可能。
相信我,当一个学者用一生的时间,开创了西方先河,创造了一个滴水不漏的宏大新世界时,你真的不应该错过。
Life, Death & Other Worlds 生死与异界:Frankenstein 《弗兰肯斯坦》– Mary Shelley(玛丽·雪莱)
其实说起来,这本书的作者,正是写出了千古名句“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的诗人雪莱,的老婆——玛丽·雪莱。
这本书,应该是很多人入坑科幻的名作,我也不例外,毕竟,这是公认的全世界第一部科幻小说。
它的内容很简单,讲的是一个名叫弗兰肯斯坦的年轻科学家,不经意发现了创造生命的奥秘,借助电化学的原理,用各种尸体残肢,“拼装”出来了一个丑陋怪物,最后却被这个扭曲的生命弄死的故事。
有点都市赛博朋克、猎奇诡异的那么点味道。
读完之后我的第一反应是,浪漫诗人雪莱的老婆怎么能写得出这么恐怖的东西?
因为在作品中,创造怪物的过程是这样的:
“我从白骨间采集到了骨殖,用亵渎的手指搅动了人体结构的天大秘密……解剖室和屠宰场也为我提供了许多素材。我的人类本性要我怀着满腔厌恶离开工作,可不断增强的紧迫感却催逼着我,要我坚持到结束。”
怪物活过来的瞬间是这样的:
那时已是凌晨一点。冷雨凄清地敲打着窗户,蜡烛也快燃尽了。在那半明不灭的微光里,我看见了那生灵睁开了呆钝的黄色眼睛,吃力地呼吸起来,有了生命的手脚也开始动弹,像是抽搐。
不过可惜的是,在一个从古至今的看脸的世界里,这个怪物并没有得到认可,终日痛苦,郁郁寡欢。
而当这个怪物开始对人痛下杀手时,弗兰肯斯坦才意识到自己制造了一个多么恐怖的杀手。
“我本应当是你的亚当,可如今,却更像是你的堕落天使了。”书里这句话读来,总让人觉得有点惋惜。
或许也是当中源源激发灵感的缘故,这本书被后世许多创作者看中,衍生出无穷无尽的改编,多到能撑起一个和漫威并驾齐驱的弗兰肯斯坦宇宙。
去读原著吧,我猜想你肯定不会后悔。
Politics, Power & Protest 政治、权力与反抗:To Kill a Mockingbird – Harper Lee,《杀死一只知更鸟》和哈珀·李
如果问一个美国人最喜欢的小说,他回答《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概率,和你问他最喜欢的电影,他说是《肖申克的救赎》一样大。
不过调侃归调侃,你应该是知道,这是美国最伟大的小说之一。
因为这本书从一个八岁小女孩天真的视野,折射出了社会的复杂和人性的美丑。
一个小女孩从六岁到九岁,在三十年代初美国深南的阿拉巴马州经历的故事,那个年代,南方白人骨子里的骄傲,还有黑人白人之间抹不去的矛盾和歧视,都是很重要的背景。
给大家简单说下小说的两条主线,一条是关于有精神问题的神秘邻居Boo的故事;另一条是黑人Robinson被诬告,由小女主的父亲Atticus为其辩护的故事。
你会以为这两个故事没什么关系,但是结局两条线会完美融合,甚至可以说有点天衣无缝,为了不过分剧透,我就不再多说。
至于为什么书名里出现了知更鸟,那是因为女主爸爸教她打猎的时候,说“可以用枪打别的鸟,但是不能打知更鸟,因为它们只是唱歌,从不给别人添乱。”
可以说,知更鸟就是善良、无邪的象征。
而书中处理到的冲突包括:黑皮肤和白皮肤,赤贫阶层和有产阶层,有产阶层里的进步和保守势力,僵死的教育体制和向往自由的儿童天性,主流社会和边缘人,传统和现代的家教方式,甚至传统观念和女权主义。
在美国高中要求的必读书目里,没有一本能让我这么拿得起放不下。
送给大家一句书中我最喜欢的话:
Prejudice, a dirty word, and faith, a clean one, have something in common: they both begin where reason ends.
偏见,一个肮脏的字眼,信仰,一个干净的词语,但它们却有着共同之处:都存在于理性之外。
Class & Society 阶级与社会:The Remains of the Day 长日将尽- Kazuo Ishiguro (石黑一雄)
当一个来自日本的移民搬到英国,会写出怎样的小说?
答案是:会写出《长日将尽》,一本拿诺奖的小说。
日裔移民石黑一雄,花了四周时间,写出了一本《长日将尽》,并在1989年,凭这部小说,拿下了象征英国文学最高荣誉的布克奖。
评选词放出来给大家感受下:“他的小说富有激情的力量,在我们与世界连为一体的幻觉下,展现了一道深渊。”
是不是有种很迷人的美感?
不过要总结概括起来,小说的内容其实很简单,它讲述了一位名为史蒂文斯的老迈英国老管家,因缘际会,回到自己曾经工作、生活过的英国西南故地重游。
在短短的六日行程里,随着时间推进,老管家过往的人生记忆不断被唤醒。
只要对《唐顿庄园》有一点喜欢,大概率会喜欢上这部小说。
从礼仪到文化,从职业尊严到个人情感,从幻想到记忆,可以说石黑一雄把英式传统文化刻画到让英国人献上膝盖,因为就连英国作家都达不到这种精准的刻画。
而且,别忘了,石黑一雄写出这部作品,只花了四周。
据《卫报》访谈,在得到灵感后,石黑一雄什么杂事也不做,每天从上午九点闭关写作到晚上十点,不接电话,不收、不回甚至连看都不看邮件,就连他老婆都不知道他到底在写啥。
这种极端的方法,让石黑一雄完全沉浸于小说的虚构世界,以至于他偶尔决定周日出门溜达 ,看到现实生活的人们在街上走路时,竟频频咯咯发笑,让他老婆不由得怀疑他是不是脑子出了问题。
四个星期过后,石黑一雄捧着《长日将尽》的一稿走出书房,他心情沉重,泪光闪烁,就像书中那位悲伤的主人公史蒂文斯,在暮色四合的英国田野边动情难抑,巨著也就此问世。
有意思的是,这部作品竟然是亚马逊CEO Jeff Bezos 的最爱:“《长日将尽》让我思考人生抉择,人不应该安于现状,应该把握任何机会和创意,不让自己在失去后再悔恨万分。”
2019年快过去了,不想留下遗憾,就去读读《长日将尽》吧。
Coming of Age 成长小说——The Harry Potter series 哈利波特系列- J. K. Rowling J.K.罗琳
虽然《哈利波特》不是《哈姆雷特》,但不要轻视它,否则,不是哈迷的我也要跟你急。
首先就“文学背景”而言,《哈利波特》真的是值得被铭记的,首先它蕴含了大量欧洲魔幻神话、巫术历史,很多小伙伴读不进去,多半是因为对西方的文化不够了解。
出身古希腊文学专业的罗琳,在书中对西方文化的借鉴有着充分体现。
比如著名的守护神咒“expecto patronum”就是赤裸裸的,对拉丁语原封不动的运用;对女主角 Hermione 的命名,也直接来自于希腊最美女神海伦娜的女儿。
而即便是看似天马行空的巫师的设定,也反映了欧洲中世纪以来的巫师文化、分院与英国传统学校的学院制度、魔法部的设置与英国政体还有饮食文化等。
甚至连巫师血统的遗传、没有魔法基因的麻瓜“泥巴种”设定里,都能折射出一些关于种族的问题。
罗琳虽然没有达到登峰造极的创作水平,但文字里还是有可圈可点的地方:
It was the gloomiest, most depressing bathroom Harry had ever set foot in. Under a large cracked and spotted mirrors were a row of chipped sinks. The floor was damped and reflected the dull light given off by the stubs of a few candles, burning low in their holders.
这是哈利见过最阴暗、沉闷的卫生间,在一面污渍斑驳、裂了大缝的镜子下面,是一排表面已经剥落的、石砌的水池,地面上湿漉漉的,几根蜡烛头低低地在托盘上燃烧着,发出昏暗的光,照得地板阴森森的。
我相信每个喜欢《哈利波特》的人,都会被它独特的风格、巧妙的情节、流畅的叙事、美好的人性所打动。
当然不得不提的是,《哈利波特》的电影,也足足影响了一代人的观影偏好,就连备受关注的前传《神奇动物在哪里》也让罗琳赚得盆满钵满。
试问,魔法世界的天马行空,生死决斗的一触即发,少男少女的成长故事,谁不爱看呢?
就连现在的我还时不时地想,是不是给我送霍格沃茨录取通知书的猫头鹰,不小心迷路了....
相信我,看完7本《哈利波特》,你最可能的想法是:将来我要把它,一个字一个字念给我的孩子。
Family & Friendship 家庭与友谊:The Tenant of Wildfell Hall《荒野庄园的房客》 – Anne Brontë(安妮·勃朗特)
《荒野庄园的房客》这本书的作者——安妮·勃朗特,是英国文学名门的“勃朗特三姐妹”家的三妹。
大姐夏洛特·勃朗特写了《简爱》,二姐艾米莉写了《呼啸山庄》,都是英国女作家界的扛把子。
虽说三妹安妮名气小点,而且还29岁就不幸去世,但她根据自己经历写出的小说《艾格妮丝·格雷》,则关注了家庭女教师的生存环境,在英国文学史上也足以配得上一席之地。
《荒野庄园的房客》是安妮的第二本小说,讲述了一名力图摆脱酗酒的丈夫和靠画画独立生活的妻子的经历,立意在那个年代算得上很超前。
因为其中涉及了女性的独立自主,男性的酗酒、生活放荡、家庭暴力等恶习,甚至还聊到了家长对孩子的恶劣影响这些议题。
感觉放到现在,安妮·勃朗特就是教育品类的资深作家。
虽然这本书没有得什么了不起的大奖,但是我在看了之后最震惊的地方在于,三妹虽然没有两位姐姐名气大,但是她的才气却完全不输姐姐们。
故事写得很美不说,语言的运用也非常纯熟,感觉文学才华真的是融在勃朗特家族血液里的。
在这里给大家放个选段感受一下:
But as the priceless treasure too frequently hides at the bottom of well, it needs some courage to dive for it, especially as he that does so will be likely to incur more scorn and obloquy for the mud and water into which he has ventured to plunge, than thanks for the jewel he procures; as like in manner, she who undertakes the cleansing of a careless bachelor's apartment will be liable to more abuse for the dust she raises than commendation for the clearance she effects.
然而,由于那无价之宝往往隐藏在井底,需要有勇气的人潜入水中去取,特别是,要去取的人得冒险投身于泥水之中,因之而招致的藐视和斥责可能会多于因找到了宝石而得到的感谢;这如同为一个不讲究整洁的单身汉的公寓套房承担清洁工作的女人,由于扬起灰尘而受到的责骂,往往会多于她完成清洁工作而受到的称赞。不过请别想象我自以为有能力去革除社会上的种种罪过和弊端,我只是愿意为如此良好的目标贡献微力而已,而且如果我果真能得到读者的注意的话,我宁可低声说一些有益的真话,也不愿讲许多好听的废话。
逻辑缜密,用词精准,感觉想学英语的人都应该背下来。
而且更惊人的是,在那个女性没什么地位的英国传统社会里,安妮和两位姐姐一样,对女性的平等非常关心,在小说中她写道:
All novels are, or should be, written for both men and women to read, and I am at loss to conceive how a man should permit himself to write anything that would be really disgraceful to a woman, or why a woman should be censured for writing anything that would be proper and becoming for a man
所有的小说都是,也应当是,既供男性又供女性阅读而写出的,而且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什么一个男人可以容许自己写出使女性丢脸的内容,但为什么一个女人写出了对男人说来是恰当而相称的任何内容,就应当受到苛评。
不想让这颗英国文学的遗珠被遗忘的话,就去读读《荒野庄园的房客》吧。
Crime & Conflict 罪案与冲突:The Hound of the Baskervilles《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 Arthur Conan Doyle (亚瑟·柯南·道尔)
对你没看错,主页君我带着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系列来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亲测最佳福尔摩斯故事之一。
2003年,这部小说在BBC阅读大不列颠的“最佳小说”榜上位列128/200名,并且在100名英国文学学者那里,全票当选最佳福尔摩斯小说。
说白了,福尔摩斯最值得读的,就是这一本。
因为悬案写得妙,恐怖氛围制造得一绝,通篇能读出来的,不仅有动荡的大宪章年代,荒凉的英格兰原野与沼泽地,还有贵族浪荡子命丧于传说中的巨大猎犬。
你问我什么叫做哥特侦探小说,我的答案就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侦探类小说的写法有很多种,作为侦探小说爱好者,读过阿加莎的《无人生还》后,首先爱上了“密闭空间里的杀人故事”,它也叫作“暴风雪山庄模式”。
因为暴风雪山庄是个密闭空间,由于人为或自然作用等使人们与外界隔离,使所有人都暂时无法离开这个环境,这是成就凶杀案的前提。
而与此同时,众人中发生了一些奇怪的事情,几个成员先后离奇死亡,那么凶手就必然在这些人中间,发生凶案后,现代刑侦技术也无法介入,侦探就不得不在这样的情形下,进行有限度的搜查和推理,这也是阿婆常用的套路。
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神就神在,它是“传说杀人”的套路。
也就是,凶手利用某个恐怖的传说为掩饰,进行杀人作案,再把杀人嫌疑栽到传说的内容上,增加案件神秘性。
而在这部最佳福尔摩斯小说里,英国西南部德文郡的达特穆尔发生了一起命案,而凶手似乎是近乎灵异的恶犬,于是我们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和华生便介入调查。
虽然我此刻很想告诉大家关于杀人凶手的真相,但是我必须忍住,因为我想让你拥有跟我一样酣畅淋漓的侦探小说阅读体验!
Rule Breakers 规则破坏者:Orlando《奥兰多》 – Virginia Woolf(弗吉尼亚·伍尔夫)
相信提起弗吉尼亚·伍尔夫,大家首先想到的要么是妮可·基德曼主演的《时时刻刻》,要么是小说《到灯塔去》。
前者是助力妮可拿到奥斯卡影后的关于伍尔夫其人的佳片,后者是普遍被认为的伍尔夫的成熟代表作。
不过我今天想推荐的,是伍尔夫比较轻松的一部作品《奥兰多》,而这部作品也可以被叫做:《奥兰多:一场经历从男到女的性别转换以及400年时光的自我探索》。
现在被电影人们玩烂了的雌雄同体梗,人家伍尔夫早就玩过了。
简单概括剧情就是:奥兰多是伊丽莎白一世时的贵族美少年,做过女王的侍卫,后来与一位俄国公主恋爱,谁知对方只是逢场作戏,这使他大受打击,于是躲到文字的世界中去寻求解脱。
之后奥兰多遭到一位他所资助的诗人的戏弄,又被兔子模样的公爵夫人纠缠,为摆脱种种烦扰,他请命出使东方,在此期间,昏睡七天七夜,谁料醒来后变成了女人。
然而更神奇的在后面,她(他?)永葆青春地活过了十九世纪,找到了丈夫,并以“橡树”一诗一举成名。
它最独特的地方是,整部小说都呈现明快清朗的基调,我们感受到奥兰多的各种情绪,却从来没有抑郁一说,甚至在这部作品里,伍尔芙长篇大论地戏谑了文坛,当代的、过去的,诗歌、小说,一切一切,所有优美壮丽的句子自其指尖流泻,她的意识借由少年奥兰多的身体欢愉流动,从大英帝国的一端到另一端。
其中让人印象很深的段落是,奥兰多本人对维多利亚时期文学的评价:
既然文学吃了所有这些晚宴,一定变得十分肥硕;再次(她被邀请参加许多讲座,主题均为某某人对某某人的影响、古典的复兴、浪漫主义的幸存、以及其他同样动人的各式名称),既然文学听了所有这些讲座,一定变得十分枯燥;再次(她出席了一位贵妇的招待会),既然文学披挂上如此一堆裘皮披肩,一定变得十分尊贵;再次(她拜访了卡莱尔在切尔西的隔音房间),既然天才需要如此悉心的呵护,他们一定变得十分娇贵......
这当中有一种对权威的天然斜视,也有女性特有的柔和,就像带刺的玫瑰一样,在读的时候过程中带给我们极为独特的魅力。
如果要为《奥兰多》做个注解,王小波的这句话则再合适不过:“人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需要一个诗意的世界。”
聊完了主页君想推荐给大家的十本书之后,特此附上BBC Art 此次的完整书单,希望大家都在里面找到自己的喜欢的小说和作家。
最后主页君还是想说,虽然在这个接收信息越来越容易和碎片化的时代,很多人不再静下心来读书,要么借口是自己在俗世生活里太累,没有功夫看这些“浪费时间”的东西;要么宁可看个几分钟他人“嚼碎版”,还沾沾自喜自己节约了时间,坚信自己“学了一样的东西”。
但是真相是,看了书不是浪费时间,走捷径也不可能效果一样。
一个短视频,一篇微博文章,不过是几分钟或者几天的活儿罢了。
但是写出一本书,从有想法到成稿问世,短则数月,多则一生,这当中倾注的心血,携带的营养密度,对于大脑注意力的培养,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哪怕只是想着增加些词汇量,看看故事,也比不读的强。
如果今天主页君的这篇文章,至少让你下单了一本书,多读了一篇名作,那么我就真诚地感到高兴。
因为作家就是岁月的魔法师,好书就是触手可及的神界,他们相互交缠,不分彼此,带着你穿透一切,一路抵达真相。
ref:
https://www.bbc.com/news/entertainment-arts-50302788
https://www.theguardian.com/books/2019/nov/05/discworld-dishes-moby-dick-bbc-unveils-100-novels-that-shaped-our-world
https://www.bbc.co.uk/programmes/articles/494P41NCbVYHlY319VwGbxp/explore-the-list-of-100-novels-that-shaped-our-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