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啧什么烦言-杭州回应“最严”养狗令 消除“人狗矛盾”关键应该管什么?

作者:车型网
日期:2020-09-01 00: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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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7点至晚7点禁止遛狗,遛狗不牵绳最高可罚1000元,无证养狗最高可罚10000元......15日,杭州开始实施“最严”养狗令,对“文明养犬”集中整治行动。对于此次整治行动,有的人叫苦,认为其中关于遛狗时间、饲养犬只的种类等规定一刀切、不合理;也有的人叫好,认为在经历了几起恶性事件后,确实应该加大力度管一管。一时间,这件事不仅在养狗人心中掀起波澜,还激起了舆论涟漪,引发了一轮又一轮的公众讨论。






杭州城管:养犬治理处罚重点是不按规定的人 不是犬


17日凌晨,杭州城管官方发布《致杭州市民关于文明养犬的公开信》,信中表示,本次治理工作的重点是不按规定养犬的人,而不是犬。公开信指出,杭州城管不存在网上谣传的虐狗、棍棒打狗等暴力行为,并重申,本次治理工作的重点是针对出户不系犬绳、不清理狗粪便等不文明养犬的行为,处罚的重点是不按规定养犬的行为人,而不是犬本身。






△杭州城管官方微博截图


杭州近期发生几起因狗而起的恶性事件


杭州为什么启动文明养犬大整治?这不禁让人想起最近一段时间,杭州发生的几起因狗而起的恶性事件:


  • 男子遛狗不拴绳 把保护孩子的妈妈按在地上打

11月3日晚,杭州的徐女士在吃完晚饭后,和3岁的女儿以及6岁的儿子在小区散步。当时,一只没拴狗绳的哈巴狗突然冲过来,开始疯狂地追着她儿子叫。为了保护孩子,她用脚驱赶狗,结果遭遛狗男子殴打至多处骨折,身上多处挫伤。


11月6日,杭州余杭警方发布通报,殴打徐女士的金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余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经余杭城管查证,引发矛盾的两只狗均没有办理养犬许可证,因此对于狗主人,也就是金某的女友谢某某,处以四千元的行政处罚。






  • 因狗起肢体冲突 孕妇出现流产征兆

9月9日,杭州一位陈姓女子同样是遛狗不拴绳,导致一头法国斗牛犬猛地扑向一名孕妇。有目击者称,之后,孕妇的老公用脚踢一下狗,看到爱犬受委屈,陈姓女子开始辱骂孕妇,最终上升到肢体冲突,造成已经怀孕八个多月的孕妇出现流产征兆。






而在全国,因狗而起的恶性事件并不少见。9月2日,四川绵阳的5岁男孩小林,小腿被狗咬伤。10月19日,广西桂林秀峰区一开放公园,一天内就发生了四人被同一条大型犬弄伤的事件。最近杭州、成都、武汉等地相继出台了养狗新规。(详情点击:这种不文明行为,以后可能要被罚款)




近年来,饲养宠物越来越普遍。无论在城市还是在乡下,养狗都极为常见,但与此同时,由不文明养狗引发的矛盾和恶性事件不断见诸媒体,并逐步演变成了一种社会问题。养狗这样一件看起来平常的事,为何不断撕裂着养狗人与非养狗人之间的关系?怎样才能消除“狗患”,关键要管的是什么?


央视新闻微评论


养狗人:请学会自我管理!


置身于陌生人社会,特别是随着城市化程度加深,养狗成了不少城里人的情感寄托,在一些人看来,狗是家庭成员。一定程度上说,养狗是公民的个人权利,但是有句话说得好:“你可以挥舞拳头,但止于别人鼻尖。”养狗是权利,但不能滥用权利,更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在都市中养狗,从来都不是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私事,这就要求养狗人学会自我管理。




首先,请牢记权利是有边界的。养狗人对狗充满感情,但是,别要求他人像自己一样爱狗,更别苛求他人像自己一样爱自己的狗。或许在他人看来,狗就是畜生,唯恐避之不及。在这种情况下,养狗人切勿因极端护狗而忽略了对他人权利的尊重。


其二,养狗别忘了最基本的文明素养。比如,办狗证,遛狗系狗绳,及时清理狗便。这是一名养狗人必须具有的基本素养,也是文明社会的养狗底线。养狗,从来都不能止于自娱自乐,依法养狗、文明养狗,养狗人文明了,懂节制了,狗才不会仗人势乱来。真正爱狗,就应该管住自己的狗;真想对狗负责,更应该先约束自己。


其三,正确处理狗带来的争端。“狗患”备受诟病,一大指向就是狗吓人、伤人。一旦出现此类情况,养狗人切勿只顾着护狗而忽略对受害者的体恤。如果狗撒野了,自己比狗还野,甚至倒打一耙,自然须受法律制裁。狗可以不懂事,但人必须明事理。






管养狗的人:优化思维、法规、管理


养狗越来越常见,也为职能部门带来了管理难度。消除“狗患”、提倡文明养狗,除了管好养狗人,如何管好管理部门的人同样重要。


  • 养狗热趋势不可逆转 须有客观的认识和预判

今年9月发布的《2018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城镇养宠用户已经达到7355万人,其中城镇养狗人数达到3390万人。而中国宠物(犬猫)消费市场规模达到1708亿。可以说,养狗的问题,早已经成为了老百姓关注的热点话题。对于养狗的现象,相关的管理部门必须要有一个客观的认识和判断,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养狗人越来越多的趋势是不可逆转的。有了客观正确的认识和预判,才能够在之后的管理中做到与时俱进、对症下药。




  • 相关的管理法规应及时修订 与时俱进

从具体的管理工作来看,规范养狗人文明养狗,制定法规是一项必要的工作。应该承认,关于犬只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我们并不缺乏,有些地方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但揆诸现实,一些规定明显不合时宜,一些规定形同虚设、缺乏可操作性。比如此次饱受热议的杭州文明养犬整治行动,主要依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这个规定从1996年开始实施,之后进行了三次修正,最后一次修正是在2004年7月30日,距今已经14年。有专家呼吁,其中不少规定已不太适应当前城市发展的需求,尤其是犬类管理发展的需要,建议加修订法规。


此外,一些规定不够具体、一些规定过于苛刻也让养狗人啧有烦言。更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养狗法规对职能部门权限界定并不明晰,导致相关部门相互扯皮。养狗的人越来越多,相关的管理法规如何优化,与时俱进适应时代发展,是管理部门急需思考的一个问题。






  • 优化管理体系 管住“管养狗的人”

有个细节是,城市中虐狗现象频发,与文明背道而驰,一些执法者在管理流浪狗时过于暴虐,流于血腥化,让人不适,这种现象是不是也需要制度规束?再比如,有的人号召采取极端手段毒害犬只,也备受争议。如此种种,或可说明有必要推动立法,以加强对动物的法治保护,而这也与优化管理体系有关。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目前国外管理养狗早已形成了成熟的制度安排,国内一些地方也积累了丰富的治理经验。既扬长避短,也取长补短,通过优化管理体系,可更好地纾解狗患带来的治理风险。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强调,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一定要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城市治理要像绣花一样,就体现在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养狗不是小事,老百姓有没有获得感,取决于治理能不能精致化。如果做到治理精细化,前提就是在这些“小事”上多一些“绣花”功夫!


文丨央视评论特约撰稿 秦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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