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前——比你阔得多了!你算是什么东西!”
阿Q尤其“深恶而痛绝之”的,是他的一条假辫子。辫子而至于假,就是没了做人的资格;他的老婆不跳第四回井,也不是好女人。
闲人还不完,只撩他,于是终而至于打。阿Q在形式上打败了,被人揪住黄辫子,在壁上碰了四五个响头,闲人这才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阿Q站了一刻,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于是也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
但他立刻转败为胜了。他擎起右手,用力的在自己脸上连打了两个嘴巴,热剌剌的有些痛;打完之后,便心平气和起来,似乎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自己,不久也就仿佛是自己打了别个一般,——虽然还有些热剌剌,——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躺下了。
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
有人说:有些胜利者,愿意敌手如虎,如鹰,他才感得胜利的欢喜;假使如羊,如小鸡,他便反觉得胜利的无聊。又有些胜利者,当克服一切之后,看见死的死了,降的降了,“臣诚惶诚恐死罪死罪”,他于是没有了敌人,没有了对手,没有了朋友,只有自己在上,一个,孤零零,凄凉,寂寞,便反而感到了胜利的悲哀。
阿Q要画圆圈了,那手捏着笔却只是抖。于是那人替他将纸铺在地上,阿Q伏下去,使尽了平生的力气画圆圈。他生怕被人笑话,立志要画得圆,但这可恶的笔不但很沉重,并且不听话,刚刚一抖一抖的几乎要合缝,却又向外一耸,画成瓜子模样了。
—— 鲁迅《呐喊·阿Q正传》(节选)
《阿 Q 正传》
这部小说以辛亥革命前后闭塞落后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一个从物质到精神都受到严重戕害的农民的典型。阿 Q 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赤贫者,他没有家,住在土谷祠里; 也无固定的职业。 阿 Q 的现实处境是十分悲惨的, 但他在精神上却“常处优胜”。即“精神胜利法”。
比如,他常常夸耀过去:“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
阿 Q 是未庄贫民中唯一听到过革命党并亲眼见过革命党的人, 但他有一种不知从哪里来的意见, 以为革命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所以一向“深恶而痛绝之。”反动派杀害革命党人时,他去看热闹,回到未庄还手舞足蹈地向人们炫耀:“杀革命党!唉,好看好看。”
他转而“革命”后,仍然不过是觉得“造反?有趣”,想到的是报复,拿东西 ,得到女人。最后他被作为罪犯枪毙。这一小说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 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
中国人不敢正视各方面,用瞒和骗,造出奇妙的逃路来,而自以为正路。在这路上,就证明着国民性的怯弱,懒惰,而又巧滑。一天一天的满足着,即一天一天的堕落着,但却又觉得日见其光荣。
在事实上,亡国一次,即添加几个殉难的忠臣,后来每不想光复旧物,而只去赞美那几个忠臣;遭劫一次,即造成一群不辱烈女,事过之后,也每每不思惩凶,自卫,却只顾歌咏那一群烈女。
彷佛亡国遭劫的事,反而给中国人发挥“两间正气”的机会,增高价值,即在此一举,应该一任其至,不足忧悲似的。自然,此上也无可为,因为我们已经借死人获得最上的光荣了。
沪汉烈士的追悼会中,活的人们在一块很可景仰的高大的木主下互相打骂,也就是和我们的先辈走着同一的路。
文艺是国民精神所发的火光,同时也是引导国民精神的前途的灯火。这是互为因果的,正如麻油从芝麻榨出,但以浸芝麻,就使它更油。倘以油为上,就不必说;否则,当参入别的东西,或水或碱去。
因为不敢正视人生,只好瞒和骗,由此也生出瞒和骗的文艺来,由这文艺,更令中国人更深地陷入瞒和骗的大泽中,甚而至于已经自己不觉得。
世界日日改变,我们的作家取下假面,真诚地,深入地,大胆地看取人生并且写出他的血和肉来的时候早到了;早就应该有一片崭新的文场,早就应该有几个凶猛的闯将!
现在,气象似乎一变,到处听不见歌吟花月的声音了,代之而起的是铁和血的赞颂。然而倘以欺瞒的心,用欺瞒的嘴,则无论说A和O,或Y和Z,一样是虚假的;只可以吓哑了先前鄙薄花月的所谓批评家的嘴,满足地以为中国就要中兴。
可怜他在“爱国”大帽子底下又闭上了眼睛了——或者本来就闭着。没有冲破一切传统思想和手法的闯将,中国是不会有真的新文艺的。
—— 鲁迅《坟·论睁了眼看》(节选)
《祝福》
这篇小说通过祥林嫂一生的悲惨遭遇,反映了辛亥革命以后中国的社会矛盾,深刻地揭露了地主阶级对劳动妇女的摧残与迫害, 揭示了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
祥林嫂是一个受尽封建礼教压榨的穷苦农家妇女。丈夫死后,狠心的婆婆要将她出卖。她被逼出逃,到鲁镇鲁四老爷家做佣工,受尽鄙视、虐待。很快她又被婆婆家抢走,卖到贺家成亲。贺老六是个纯朴忠厚的农民,很快又有了儿子阿毛,祥林嫂终于过上了安稳日子。
然而命运多舛,贺老六受地主的身心摧残饮恨死去,不久,阿毛又被狼吃掉。经受双重打击的祥林嫂,丧魂落魄,犹如白痴,可是人们还说她改嫁“有罪”,要她捐门槛“赎罪”,不然到了“阴间”还要受苦。她千辛万苦积钱捐了门槛后,依然摆脱不了人们的歧视。最后,她沿街乞讨,在除夕的鞭炮声中,惨死在街头。
娜拉(《傀儡家庭》女主人公)当初是满足地生活在所谓幸福的家庭里的,但是她竟觉悟了:自己是丈夫的傀儡,孩子们又是她的傀儡。她于是走了,只听得关门声,接着就是闭幕。这想来大家都知道不必细说了。
人生最苦痛的是梦醒了无路可以走。做梦的人是幸福的;倘没有看出可走的路,最要紧的是不要去惊醒他。
然而一个小的和一个老的,一个死的和一个活的,死的高兴地死去,活的放心地活着。说诳和做梦,在这些时候便见得伟大。所以我想,假使寻不出路,我们所要的倒是梦。但是,万不可做将来的梦。
生活在人们的同情之下,已经是不自由了,然而倘有一百个娜拉出走,便连同情也减少了,有一千一万个出走,就得到厌恶了,断不如自己握着经济权之为可靠。在经济方面得到自由,就不是傀儡了么?也还是傀儡。无非被人所牵的事可以减少,而自己能牵的傀儡可以增多罢了。
在现在的社会里,不但女人常作男人的傀儡,就是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也相互地作傀儡,男人也常作女人的傀儡,这决不是几个女人取得经济权所能救的。
但人不能饿着静候理想世界的到来,至少也得留一点残喘,正如涸辙之鲋,急谋升斗之水一样,就要这较为切近的经济权,一面再想别的法。
Ahasvar从此就歇不下,只是走,现在还在走。走是苦的,安息是乐的,他何以不安息呢?虽说背着咒诅,可是大约总该是觉得走比安息还适意,所以始终狂走的罢。只是这牺牲的适意是属于自己的,与志士们之所谓为社会者无涉。群众,——尤其是中国的,——永远是戏剧的看客。
牺牲上场,如果显得慷慨,他们就看了悲壮剧;如果显得觳觫,他们就看了滑稽剧。北京的羊肉铺前常有几个人张着嘴看剥羊,仿佛颇愉快,人的牺牲能给与他们的益处,也不过如此。
中国太难改变了,即使搬动一张桌子,改装一个火炉,几乎也要血;而且即使有了血,也未必一定能搬动,能改装。不是很大的鞭子打在背上,中国自己是不肯动弹的。
我想这鞭子总要来,好坏是别一问题,然而总要打到的。但是从那里来,怎么地来,我也是不能确切地知道。
—— 鲁迅《坟·娜拉走后怎样》(节选)
《故乡》
小说中浓缩了一个农民——富于生命力和表现力的少年闰土,最后成了一个神情麻木、寡言少语的人,反映了封建社会从精神上对农民的摧残。从闰土孩子的纯真、有生气到成年人的麻木、愚钝,表现了中国普通民众的生命和活力是怎样被扼杀的。鲁迅在作品的最后想到了社会的变革,希望孩子们不再走老一代的路。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蓬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
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
我躺着,听船底潺潺的水声,知道我在走我的路。我想:我竟与闰土隔绝到这地步了,但我们的后辈还是一气,宏儿不是正在想念水生么。我希望他们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
我想到希望,忽然害怕起来了。闰土要香炉和烛台的时候,我还暗地里笑他,以为他总是崇拜偶像,什么时候都不忘却。现在我所谓希望,不也是我自己手制的偶像么?只是他的愿望切近,我的愿望茫远罢了。
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 鲁迅《呐喊·故乡》(节选)
《风波》
村里撑船的七斤,革命时进城,被人剪去了辫子。这天他在城里的咸亨酒店听说皇帝坐了龙庭,要辫子,这消息让他烦心,更让他妻子惶恐。
曾经被七斤在酒后骂为“贱种”的赵七爷听到皇帝坐龙庭的消息,也放下盘起的辫子,特意来恐吓七斤一家,说没了辫子就是要杀头的。这更让七斤嫂仓皇失措,大骂七斤,寡妇八一嫂劝她两句,她又借骂自己女儿来辱骂八一嫂,吓得女儿打破了一个碗,大家不欢而散,村里人都议论七斤必定活不成了,颇幸灾乐祸。
七斤自己也非常忧愁,一面也想着破了的碗得去城里钉好。十多天后,七斤嫂看赵七爷的辫子又盘到了头顶, 七斤在城里也没听到什么进一步的消息, 于是两人推断皇帝不坐龙庭了。七斤渐渐在村里恢复了被尊重的地位,一家的生活也回到常态。
凡事总需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吃人的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我从前单听他讲道理,也胡涂过去,现在晓得他讲道理的时候,不但唇边还抹着人油,而且心里满装着吃人的意思。
从来如此,便对么?
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大哥正管着家务,妹子恰恰死了,他未必不和在饭菜里,暗暗给我们吃。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现在也轮到我自己,……
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
—— 鲁迅《呐喊·狂人日记》(节选)
《狂人日记》
小说塑造了一位狂人,看见什么人都以为是要吃他:他看见邻居交头接耳地议论,就觉得是在密谋害他;医生给他诊脉,他也觉得那人不过是刽子手假扮,是来“揣一揣肥瘠”的,好分他一片肉吃;大哥安慰他,让他静养着,他却怀疑是想养肥他,好多吃些肉;“狂人”还听说邻村狼子村有个“大恶人”,被佃户打死,连心肝也被挖出炒了吃,又联想起小时候大哥讲书时说的“易子而食”、“食肉寝皮”的事,就越发相信了自己的判断。最后他终于鼓足勇气,发出:“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的愤怒的呐喊。
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
过去的生命已经死亡。我对于这死亡有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曾经存活。死亡的生命已经朽腐。我对于这朽腐有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还非空虚。
生命的泥委弃在地面上,不生乔木,只生野草,这是我的罪过。
野草,根本不深,花叶不美,然而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陈死人的血和肉,各各夺取它的生存。当生存时,还是将遭践踏,将遭删刈,直至于死亡而朽腐。
我自爱我的野草,但我憎恶这以野草作装饰的地面。地火在地下运行,奔突;熔岩一旦喷一出,将烧尽一切野草,以及乔木,于是并且无可朽腐。但我坦然,欣然。我将大笑,我将歌唱。
天地有如此静穆,我不能大笑而且歌唱。天地即不如此静穆,我或者也将不能。我以这一丛野草,在明与暗,生与死,过去与未来之际,献于友与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之前作证。
为我自己,为友与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我希望这野草的朽腐,火速到来。要不然,我先就未曾生存,这实在比死亡与朽腐更其不幸。
—— 鲁迅《野草·题辞》(节选)
《药》
华老栓是市镇小民,夫妻二人辛勤操持着一个小茶馆,是普通的劳动人民。他的儿子华小栓患有严重的痨病,他不去求医,却相信别人说人血馒头可以治病,于是千方百计去找人血,他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为了医治儿子的病,他糊里糊涂地与杀害革命者的刽子手交易。
穷人的孩子蓬头垢面的在街上转,阔人的孩子妖形妖势娇声娇气的在家里转。转得大了都昏天黑地的在社会上转,同他们的父亲一样,或者还不如。
所以看十来岁的孩子,便可以逆料二十年后中国的情形;看二十多岁的青年,――他们大抵有了孩子,尊为爹爹了,——便可以推测他儿子孙子,晓得50年后、70年后中国的情形。
中国的孩子,只要生,不管他好不好,只要多,不管他才不才。生他的人,不负教他的责任。虽然“人口众多”这一句话,很可以闭了眼睛自负,然而这许多人口,便只在尘土中辗转,小的时候不把他当人,大了以后,也做不了人。
中国娶妻早是福气,儿子多也是福气。所有小孩,只是他父母福气的材料,并非将来的“人”的萌芽,所以随便辗转,没人管他,因为无论如何数目和材料的资格,总还存在。
即使偶尔送进学堂,然而,社会和家庭的习惯,尊长和伴侣的脾气,却多与教育反背,仍然使他与新时代不合。
大了以后,幸而生存,也不过“仍旧贯如之何”,照例是制造孩子的家伙,不是“人”的父亲,他生了孩子便仍然不是“人”的萌芽。
—— 鲁迅《热风·随感录二十五》(节选)
《社戏》
《社戏》描写作者幼时一段看社戏的往事,表现对童年美好生活的回忆和留恋的心情。童年对许多人来说,是快乐美好的,是一段难忘的体验。在成人后回忆往事时,对当时的人和事, 更是怀着一种浪漫的情感。 本文作者塑造了一群淳朴可爱的农村孩子的形象, 如双喜、阿发、桂生等。这些小伙伴聪明活泼、胆大心细、热情友爱。
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到现在还如此,然而下于奴隶的时候,却是数见不鲜的。
中国的百姓是中立的,战时连自己也不知道属于哪一面,但又属于无论哪一面。
强盗来了,就属于官,当然该被杀掠;官兵既到,该是自家人了罢,但仍然要被杀掠,仿佛又属于强盗似的。
这时候,百姓就希望有一个一定的主子,拿他们去做百姓,——不敢,是拿他们去做牛马,情愿自己寻草吃,只求他决定他们怎样跑。假使真有谁能够替他们决定,定下什么奴隶规则来,自然就“皇恩浩荡”了。
可惜的是往往暂时没有谁能定。举其大者,则如五胡十六国的时候,黄巢的时候,五代时候,宋末元末时候,除了老例的服役纳粮以外,都还要受意外的灾殃。
张献忠的脾气是最古怪的,不服役纳粮的要杀,服役纳粮的也要杀,敌他的要杀,降他的也要杀:将奴隶规则毁得粉碎。
这时候,百姓就希望来一个另外的主子,较为顾及他们的奴隶规则的,无论仍旧,或者新颁,总之是有一种规则,使他们可上奴隶的轨道。
—— 鲁迅《坟·灯下漫笔》(节选)
《铸剑》
周宣王时代的楚国。 楚王找来天下第一铸剑名师干将及其妻子莫邪为他铸剑。 干将夫妇苦干三年为楚王造一名剑。楚王怕干将为他人所用,剑成之日就斩杀了干将。莫邪对此早有所料,她要丈夫铸成两把剑。一把雌剑献了楚王,一把雄剑莫邪保留着。
16 年后,莫邪含辛茹苦养大儿子眉间尺。莫邪把其父遇害情景告诉眉间尺,眉间尺一改以往柔弱性格,决心以雄剑为父报仇。失败后被通缉捉拿。侠士晏之敖来见眉间尺,他可以杀楚王,但要借重眉间尺的宝剑和头颅。眉间尺信任他,把宝剑和自己的头颅给了晏之敖。晏之敖以献眉间尺之头晋见楚王, 并设计在煮头的鼎边用雄剑砍下了楚王的头, 眉间尺和楚王两颗头在鼎中进行殊死搏斗。
眉间尺年幼,不是楚王对手,被楚王的头咬住不放。 晏之敖见状,拔剑自刎,头颅掉入鼎中,加入战团,终于把楚王头咬得无声无息。三个头都煮成了白骨,无法分出彼此,楚国王公大臣出于无奈,只好将三个头颅都以王礼分而葬之。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
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薄薄的雪,是不行的;总须积雪盖了地面一两天,鸟雀们久已无处觅食的时候才好。扫开一块雪,露出地面,用一支短棒支起一面大的竹筛来,下面撒些秕谷,棒上系一条长绳,人远远地牵着,看鸟雀下来啄食,走到竹筛底下的时候,将绳子一拉,便罩住了。
我才知道做学生是不应该问这些事的,只要读书,因为他是渊博的宿儒,决不至于不知道,所谓不知道者,乃是不愿意说。年纪比我大的人,往往如此,我遇见过好几回了。
“铁如意,指挥倜傥,一坐皆惊呢;金叵罗,颠倒淋漓噫,千杯未醉嗬……”我疑心这是极好的文章,因为读到这里,他总是微笑起来,而且将头仰起,摇着,向后面拗过去,拗过去。
—— 鲁迅《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节选)
《孔乙己》
孔乙己是清末一个下层知识分子。他苦读半生,热衷科举,一心向上爬,在“四书”、“五经”中耗掉了年华,落到即将求乞的境地。
他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在人们面前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戏弄他时,他还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
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疮疤:“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他才立刻颓唐不安。在长期的封建教育熏陶中,他和一般“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士大夫一样,养成懒惰的恶习,不会营生。为生计,免不了偶尔做些偷窃的事。即使落到被打折腿的惨境,他还要用手慢慢地爬到酒店去喝酒。
我们中国的许多人,——大抵患有一种“十景病”,至少是“八景病”,沉重起来的时候大概在清朝。凡看一部县志,这一县往往有十景或八景,如“远村明月”、“萧寺清钟”、“古池好水”之类。而且,“十”字形的病菌,似乎已经侵入血管,流布全身,其势力早不在“!”形惊叹亡国病菌之下了。
点心有十样锦,菜有十碗,音乐有十番,阎罗有十殿,药有十全大补,连人的劣迹或罪状,宣布起来也大抵是十条,仿佛犯了九条的时候总不肯歇手。现在西湖十景可缺了呵!“凡为天下国家有九经”,九经固古已有之,而九景却颇不习见,所以正是对于十景病的一个针砭,至少也可以使患者感到一种不平常,知道自己的可爱的老病,忽而跑掉了十分之一了。但仍有悲哀在里面。
其实,这一种势所必至的破坏,也还是徒然的,畅快不过是无聊的自欺。雅人和信士和传统大家,定要苦心孤诣巧语花言地再来补足了十景而后已。
无破坏即无新建设,大致是的;但有破坏却未必即有新建设。
孔丘先生是深通世故的老先生,大约除脸子付印问题以外,还有深心,犯不上来做明目张胆的破坏者,所以只是不谈,而决不骂,于是乎俨然成为中国的圣人,道大,无所不包故也。否则,现在供在圣庙里的,也许不姓孔。
不过在戏台上罢了,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
猃狁早到过中原,五胡来过了,蒙古也来过了;同胞张献忠杀人如草,而满州兵的一箭,就钻进树丛中死掉了。有人论中国说,倘使没有带着新鲜的血液的野蛮的侵入,真不知自身会腐败到如何!
这一种奴才式的破坏,结果也只能留下一片瓦砾,与建设无关。岂但乡下人之于雷峰塔,日日偷挖中华民国的柱石的奴才们,现在正不知有多少!瓦砾场上还不足悲,在瓦砾场上修补老例是可悲的。我们要革新的破坏者,因为他内心有理想的光。
—— 鲁迅《坟·再论雷峰塔的倒掉》(节选)
结语
鲁迅先生有一首《自嘲》诗云:“运交华盖欲何求,未敢翻身已碰头。 破帽遮颜过闹市,漏船载酒泛中流。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
从来不朽之笔,须传不朽之人,于是人以文传,文以人传。不过鲁迅到底是人以文传的极致代表了。一支如椽之笔写尽了中国人、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它不仅是一个文学家,也是一位思想家,是一个斗士,一个英雄。是一个值得我们永远怀念和崇敬的人,是一个可爱的人。
鲁迅先生除了写作,最大的嗜好是爱抽烟,在其文字中我们也经常能看到关于鲁迅先生说自己抽烟的情节,比如《藤野先生》最后一节:
“……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便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枝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
在当时民国时期其他作家的作品里,凡是涉及鲁迅先生,几乎也都描写到了鲁迅先生抽烟的情节。
但鲁迅先生抽烟却不仅仅是因为烟瘾。鲁迅先生抽烟是“不经过肚子的”,这是他的原话,也就是从嘴里过一遍而已。鲁迅先生一天要抽将近三盒烟,主要原因还是为了排解自己的心情。
虽然鲁迅先生的爱人许广平对于鲁迅是照顾的无微不至,但是“迅哥儿”精神上的苦闷却是许广平先生无法排解的。我们从鲁迅先生的文章中都能看到那种心情的喷涌而出。而且鲁迅先生抽烟最多的时候都是在深夜,尤其是在奋笔疾书之后。
在现实中,也有很多人抽烟就是为了排遣思绪,不过有的人染上了烟瘾无法戒除,而鲁迅则是无法摆脱精神上的苦闷。却说以笔作刀也非易事,那么我一天要抽一盒半香烟,是不是“苦闷”的尚不够乎?
鲁迅先生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其实,我们已经灭亡很多次了,但未见得有一次真正的“爆发”,原因到底在哪里?鲁迅早早的便逝去了,或也是一桩“幸事”。可是,“墨写的谎言,决掩不住血写的事实。”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愈艰难,就愈要做。革新与觉醒,是向来没有一帆风顺的。
“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鲁迅先生是中国新文化的启蒙者、先驱者,而文化思想最终决定了意识、行为与一切结果。一百年过去了,先生呐喊的余音似乎尚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中国人,该觉醒了,走上人生的正途吧!虽然前途仍旧很远,也很暗。然而不要怕,不怕的人面前才有路!!
张锋 选辑、编撰、评论 丁酉初冬于成都
己亥深秋补充、修改于启东翠彧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