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人说“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从这句话里不难看出这种爱是卑微的。而今社会,卑微到尘埃里的爱是不会开出花的,因为爱而变得卑微,其实是太过痴情失去了自我。
关于痴情,奥地利著名作家斯蒂芬·茨威格在他的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讲述了一个特别凄凉而又感人的故事。小说里讲的是一个痴情女人在她儿子去世之后,自己在生命的弥留之际坐在儿子身旁忍着身体上的病痛写给一个作家R先生的信,在封信上她没有留下寄信人的地址,也没有写上寄信人的名字,她只是想把自己从认识作家R先生到自己即将死去的痛苦经历和对作家的爱慕与痴情写出来,读者透过信上潦草的字迹仿佛能看到痴情女人写信时吃力的样子。
①:暗恋你是不能说的秘密
小说中的痴情女人在少女时代是缺少父爱的,母亲对她也不是特别的关心,在一个缺少爱的家庭里成长,她变得很孤独。她13岁那年对刚搬来的作家R先生产生了爱慕之心,从此她再没有了自我,一心想成为作家身边的女人。
作家R先生是个长华出众的男人,又长了一张俊朗的脸,她渴望每天都能见到这个作家,但偶尔的碰面时,她又不敢抬头看作家一眼。暗恋就是这样:我可以偷偷想你想到发疯,但从你的身旁路过,我却不敢抬头看你一眼。
小说中的女主偷偷地暗恋这个大她十几岁的作家,经常透过门上的窥视孔观察作家回来时的样子,甚至还亲过作家用手摸过的门把手,还有他顺手丢掉的烟头。
女主暗恋上这个作家后,突然感觉生命存在的意义,也正是因为这个作家,她开始改变了自己,一直都是平庸成绩的她一下子成了班级里的第一名。女主猜想作家应该喜欢音乐,所以她还学起了钢琴,每天把衣服也会弄的干干净净,只想成为作家喜欢的样子。
在暗恋的漫长岁月里,女主知道作家是个双重性格的人,一方面有才华,写出来的作品,深受很多人的喜爱,而另一方面也知道作家是个对很多女人柔情的男人,经常带女人回家住一晚。在小时候,女主不懂得吃醋,她明白这个作家不属于她,只是她想自己永远属于他。
当女主知道她要随着她的妈妈嫁到很远地方时候,她真的不想离开家,因为这里有自己暗恋的对象,不想懵懵懂懂的暗恋就这样因为距离而土崩瓦解。女主当时还是个无自主权的孩子,根本不能与母亲抗衡。在她准备离开的时候,她就趴在门口等待作家,只希望多看看这个让她没有自我的男人。
女主随着来到陌生的城市以后,她依然忘不了那个让她梦魂牵绕的作家,每天都在悲愁中度过,陶醉在对作家的思恋当中。少女时代的暗恋是苦涩加青涩,明知道不会有结果,还是会义无反顾的去想一个人。
苏格拉底说“暗恋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爱情。”是的,暗恋你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和任何人都无关,女主对作家的暗恋当成一个秘密,在自己狭小的世界里苦苦相思,不想被其他人看穿。
②:深爱你就像被施了魔法
斯蒂芬·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里女主回到这座让她万分思念的城市以后,最想做的就是回到之前的住处偷偷地看看让她日思夜想的作家R先生。那时候女主白天工作,晚上就来到作家的窗下抬头痴情的观望,明知道他不缺少女人,但她还是成为他众多女人中的一个。
女主经常的偷看作家的一举一动,突然有一天他们擦肩而过,女主终于引起他的注意,但却不记得女主是谁。作家在情感方面是个风流的男人,他邀请女主去家里喝咖啡,那一次见面,痴情女人竟主动的投怀送抱,把自己多年的肉体奉献了自己深爱到骨髓里的男人。
女人一旦对一个男人爱的不可救药,她根本不在乎女人在感情面前是否要矜持一点。他们头一次这么近距离的接触,而且还是肉体的接触。有了三次鱼水之欢后,作家找个理由离开了女主,因为他只想要和女主做个露水情人。这三夜的柔情,女主怀上作家的孩子,她高兴的不得了,自己终于可以把对作家的爱转移到孩子的身上。
女主知道作家是个不想被束缚的男人,她没有把自己怀上他孩子的事情告诉任何人,而是自己独自将孩子生下来。
在贫穷的日子里,女主被人冷眼相看,承受着穷人的所有凌辱,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虽然自己的遭遇很可怜,可她一句怨言没有,她愿意为心爱的男人生下孩子,她觉得这是上帝馈赠她的最好礼物。后来为了让孩子能有一个更好的教育环境,女主居然出卖肉体,只是想自己的孩子能过上流社会的生活。
③:痴情的爱一个人却没能善始善终当女人深爱一个男人的时候,她生活的全部就是这个男人,像被施了魔法,谁也救不了一个痴情到没有自我的人。张小娴说“爱情是一百年的孤独,直到遇上那个矢志不渝的守护你的人,那一刻,所有苦涩的孤独,都有了归途。”
斯蒂芬·茨威格在《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把女人的痴情描述的凄凉而动人,把爱的伟大描述到了极致。女主幻想有一天作家可以认出她,所以她拒绝向她求婚的男性,一直保持着自由之身,等待被呼唤的那一天。在后来的日子里,女主也有几次和作家偶遇的机会,但作家依然不记得这个曾经和自己有过三次缠绵的女人。
作家是个多情的人,但他一点不懂得女人的痴情,他居然把这个主动献身的女人当做妓女,在最后一次两个人缠绵之后,他偷偷的往女主包里塞钱,那一刻,女主好像被侮辱了一样,脸像日落时天边的火烧云。痴情女人没有接受作家的‘恩惠’,她在走之前拿走了一支白玫瑰,因为这白玫瑰是每年女主在作家生日那天送来的。
小说里,从始至终,痴情女人对作家的爱从未减少,但作家却根本认出这个女人是谁。如果痴情女人的孩子不离开这个世界,估计女人也不会写给作家这封长长的信,她的爱太苦了,但是她的孩子不在了,她寄托的希望没了,她根本没有活下去的理由,但在死之前,她一定要把自己多年为爱承受的痛苦告诉自己爱的人,要不然她会觉得有遗憾。
女主认为作家是双重性格的人,其实女主也是,她一方面渴望作家认出自己,与他长相厮守,另一方面她又不想给这个作家增添麻烦,给他自由的生活状态。在信中,女人一直称呼作家为“亲爱的”,从一点就能看出这是女人有多么爱这个作家,这一段凄凉的痴情是女人一生的劫难,没有可以度她上岸。
能把爱情写的如此伟大,只有茨威格可以,高尔基曾经评价他“世界上最了解女人的作家是茨威格。”从对爱情的痴情到对爱情的绝望,整个过程让人不禁感叹万分,甚至因此被感动的落泪,虽然小说很短,但爱情的痴情是那么长,即使到生命的尽头,依然忘不了。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女主因为自卑,所以她爱得很卑微,把作家视如神袛一般的存在,她遇见他的时候正是一生中最灰暗不体面的时候。她仰望他,希望自己在他心里能有位置,更何况他还是她初恋,她少女时期所有的梦都围绕着作家,她的出身让她是不懂男人的,所有的幻想和期待都投入在这场初恋里,所以最后痴情变成了辛酸。
女主痴情到最后成了一场悲剧,没有善始善终。儿子不在了,深爱的男人根本爱过他,最后不得已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我相信生活中应该有许多类似于小说中写的那样女人,她们爱上一个人会不顾一切,痴情到没了自我,最后被男人伤的对爱情产生了绝望。
人生本就是一场孤独的旅行,找个愿意与自己结伴而行的人牵手走下去,不要把幸福寄托在不确信的男人身上,因为他根本没有像你爱他一样的爱你,这就是男人与女人本质上的不同,女人可以为了爱像丢了自我,但男人是不会的,因为他爱自己永远比爱女人多一点儿,请一定要记住:女人太过痴情地爱一个男人,结局不会善始善终的。
作者简介:白大叔,情感分析师,至今已为2000多位读者提供情感解答,从男人角度解读女性情感,给你最有价值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