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4日会同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在北京举行“深入学习贯彻实施宪法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座谈会。中央宣传部、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司法部、教育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法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有关负责同志和2018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代表在座谈会上发言。
以下是发言摘录:
努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开创新的局面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孙志军
1982年现行宪法颁布以来,不断与时俱进。3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今年,党中央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标志着全面依法治国开启新的征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把我们党对法治建设的认识提高到了新的高度和境界,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纲领性文献。
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中宣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
积极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落地生根。要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报告会和各类群众性活动,编写宪法学习主题图书等多种形式,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供坚实思想基础、营造良好氛围。要组织各级各类媒体生动鲜活讲述宪法故事,深入宣传宪法的重要地位、作用和贯彻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入宣传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和原则,深入宣传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深入宣传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实际行动,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要抓住“12·4”国家宪法日这一重要契机,大力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使宪法宣传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宪法学习宣传的热潮。
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形成机制。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协调机制,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查标准,从源头上确保新制定的法律法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价值导向与内在逻辑的统一与权威,真正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制度化。要更好发挥法治在解决诚信缺失等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着力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有利于诚信建设的法治环境和政策导向,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社会风尚。
积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守正创新。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在群众中开展,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群众身边事例,用好基层法治宣传阵地,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使人们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意识。要抓住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他们增强法治观念,带头遵守和维护宪法法律,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优秀法治宣传教育产品创作生产,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形成良好法治文化环境。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要适时发布“诚信之星”,强化全社会诚信守法意识。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执法全过程,让人们在解决问题中学习宪法法律知识。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让法治成为全民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弘扬宪法推动形成国家宪法话语体系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飞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今天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改革开放40年取得的伟大成就,与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分不开的,与切实尊重宪法和有效实施宪法是分不开的。
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继续承担统一审议法律草案工作的基础上,增加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职责。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70条第1款中的“法律委员会”修改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2018年6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职责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委员会的法定职责。
更名后的第一届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组建成立后,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为进一步做好关于宪法的有关工作,两周前,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到来前夕,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全体成员专程赴杭州参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进行宪法集体学习教育活动。通过重温“五四宪法”的起草制定过程,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进一步坚定宪法自信,进一步深刻感悟十九大报告主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历史和时代内涵,格外珍惜我们的制度、我们的宪法,更加感到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一定坚定履行好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神圣职责使命。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天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作出的重要指示,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实践特色。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头等大事就是在工作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学深悟透,学懂弄通,作为开展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尽职履责中坚决贯彻落实。
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这是党中央对宪法实施监督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将切实担负起法定职责,坚决落实党中央为保障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记“四个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稳妥地履行好职责,维护宪法权威。在委员会统一审议法律草案工作中加强对涉及宪法规定的内容的审查研究,慎重作出合宪性判断;运用宪法规定统一思想认识,凝聚立法共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将结合我国宪法制定、实施、完善、发展的光辉历程和改革开放40年的伟大成就,弘扬我国宪法的独特优势和巨大功效,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形成国家宪法话语体系。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要履行好职责,必须带头增强宪法意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负责法律案统一审议工作,通过重温学习,我们深感老一辈领导人对于宪法法律的认识对于我们今天的立法工作仍具有鲜明的指导意义,需要在今后的立法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要履行好职责,必须深刻理解宪法精神、坚定宪法自信。制定宪法是我们党在革命战争时期就一直在考虑的问题。在改革开放40年之际迎来第五年国家宪法日,深刻认识到我国宪法有别于世界其他国家宪法的精神和特色,坚定宪法自信,才能深刻理解我们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取得的令世界瞩目的伟大成就的成因,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开展全民宪法教育
司法部部长
傅政华
改革开放40年,既是我国经济不断繁荣发展的40年,也是我国宪法不断完善进步的40年。司法部作为全民普法的主管部门,始终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的浓厚氛围。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系列重要指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全社会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特别是今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后,重新组建的司法部党组和领导班子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推动全社会学习宣传宪法的职责使命。司法部把推动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努力推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同中宣部等部门印发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司法部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作出全面部署。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00多家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业都制定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意见或工作方案。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统一编制印发了第一批中央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把宪法宣传作为国家机关首要普法责任。为推动今年国家宪法日宣传工作,会同中宣部联合开展首个“宪法宣传周”活动,专门制定活动方案,报请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后印发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通过精心组织策划,今年以来,全社会宪法学习宣传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声势,产生了良好效果。
二是抓好“关键少数”,带动和促进全社会宪法学习宣传不断深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积极推动各地各部门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日常学法制度等,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与有关部门联合在人民大会堂举办了3场宪法学习报告会,组织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共2400余人现场听报告,还将报告会录像制成视频在全网进行推送,供各地各部门组织学习宪法时使用。各地各部门积极组织“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法学专家,举办宪法学习讲座、专题辅导报告;把宪法学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列入干部网络学习必修课,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内容,努力推动乡级以上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原原本本学习一遍宪法文本。据各地各部门统计,今年以来,全国乡(镇)以上党委(党组)中心组普遍结合宪法修正案开展了宪法专题学习。在抓好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传教育的同时,根据不同人群、不同地域、不同场所的特点,分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宪法进宾馆、进公共交通场所、进万家、中国宪法边疆行等活动方案,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00问》《宪法知识读本》和民族语言宪法文本等,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带动了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
三是创新宣传形式,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起来、落下去。在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中,坚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把宏大叙事与具象表达结合起来,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宪法精神走入人民群众、走入日常生活。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同中央电视台连续18年在中央电视台举办“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CCTV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奖征集、委托制作等方式,精心制作了一批微视频、公益广告、动画等宪法宣传品,在中国普法网设置“宪法学习宣传资料”飘窗,汇集各类宪法学习宣传资料,供社会群众免费下载使用。组织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对优秀获奖作品进行全网推送展播。于12月2日会同中宣部在呼和浩特市举办了“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把宪法宣传与法治乌兰牧骑有机融合,推动各地把宪法宣传融入地方文化,使宪法宣传更加入脑入心。12月3日,在司法部机关举办了首个开放日活动,并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时举办,通过邀请社会各界群众参观访问司法行政机关,零距离感受司法行政机关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为民的实际状态。通过这些形式多样的创新举措,增强了宪法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始终将宪法作为青少年法治教育核心
教育部副部长
朱之文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来,在宪法的引领和保障下,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正式确立和巩固,教育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经历了一段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一是坚持宪法确立的党的领导地位,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40年来,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持续加强,党的教育方针不断丰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效落实。不断健全党的领导体制,中央专门成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生命线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推进高校院系、中小学校、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坚守宪法的价值追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保障每个人平等受教育权,这是我们发展教育的根本追求和基本原则。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整体水平进入世界中上行列,为每个人享有平等受教育机会奠定了坚实基础,社会主义优越性和宪法价值追求在教育领域得到充分体现。
三是彰显宪法的理论品格,在实践中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我国教育改革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功,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能够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教育体制机制。40年来,中央五次召开全国性教育会议,在重要历史关口谋划和推动改革。
四是夯实宪法的实施基础,提升青少年宪法法治素养。教育部始终将宪法教育作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核心,把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印发《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宪法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截至11月25日,今年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在线学习的学生累计达9.6亿人次,产生“宪法小卫士”2700万余名,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大中小学各学段。
教育系统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坚持不懈推进教育改革,坚决破除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写好新时代教育“奋进之笔”,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为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提供智力支持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书记
马建堂
在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必须认认真真学习宪法,不折不扣贯彻宪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将重点围绕宪法提出的一些重大原则开展研究、建言献策,为深入学习贯彻实施宪法、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提供智力支持。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要把学习领会贯彻这一重要思想,与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需要结合起来,与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需要结合起来,与准确把握新时代改革的总目标、总部署和基本路径、方式方法结合起来,与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任务结合起来。
坚持党对改革开放的集中统一领导。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核心、全党核心的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定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改革开放的决策部署;要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应对复杂局面、推进改革开放的能力。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确改革方向。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必须牢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正确改革方向,要求我们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以有效的政府作为,保证市场的有序高效运行。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真正把民营经济看成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切实把民营经济当作我们党长期执政的重要力量,在市场准入、生产要素使用、市场监管、产权保护等方面,公平对待各类所有制经济。
坚持在开放中推动改革和发展。要继续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把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要继续放宽市场准入,稳步推进服务业开放;要加快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确保外资企业准入后在法律政策上享受国民待遇。
宪法规定了改革开放的总方向,宪法为改革开放提供了法律保障。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作为中央的重要智库,将进一步把宪法的规定精神和重大原则作为重大课题,深入思考探索,助力落实落地。
为全方位推动改革开放提供宪法基础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
韩大元
40年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充分表明,共和国宪法是承载我们的理想、幸福与未来的根本法,也是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本保障。捍卫宪法权威与尊严就是捍卫我们的未来。现行宪法体现了改革开放精神,既是改革开放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顺利进行的根本法治保障。
改革开放40年,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发挥了引导、规范与保障作用,体现了中国宪法的制度特色与优势。特别是,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丰富了当代社会主义宪法实践。同时,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的利益是宪法的最高原则,以人民为主体的发展观是宪法的核心价值。“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凸显了人的主体地位,推动了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
通过宪法凝聚改革的社会共识,为全面推动改革开放提供宪法基础。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宪法与时俱进,形成宪法与改革的良性互动。现行宪法颁行以来的五次修宪史其实也是一部中国的改革开放史,每次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是通过宪法修改来完成的。
改革开放的经验告诉我们,宪法宣传教育是推进宪法实施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宪法权威的树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干部是否依宪办事,是否把权力关进宪法这个笼子里。做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宪法教育,使之成为尊崇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的模范。
宪法权威的树立既依赖于有效的宪法监督制度,同时也靠良好的宪法文化。宪法宣传形式是多样化的,但基础与起点是认真阅读宪法文本。不读宪法文本,就不知道宪法的具体规定,无法真正体会宪法的精髓与要义,在工作中无法运用宪法。我国宪法文本背后蕴含着国家的历史、文化与价值观,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我们要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宪法。我们不仅提倡在宪法日读宪法,而是把读宪法作为我们的一种生活方式,特别是公职人员凡事找宪法,决策或者履行职责都要问“是否符合宪法”,不说违宪的话,不做违宪的事,让宪法精神入脑入心,融入国家生活的各个领域。
我们要认真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实施的重要讲话精神,站在国家发展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坚定不移地深入学习贯彻实施宪法,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宪法、遵守宪法、信仰宪法的文化,为开创依宪治国的新局面而共同努力。
宪法是推进改革开放最重要法律保障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高培勇
我国改革开放以及宪法实施的伟大成就充分表明,党的纲领、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始终保持高度的内在统一,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的最重要的制度机制,是确保改革开放各项任务与措施有力、有序、有效实现的最重要的法律保障。
宪法确认坚持改革开放的国家根本任务。为改革开放事业提供宪法保障,并将坚持改革开放确立为国家根本任务,是我国宪法的一大特色。1982年颁布的宪法就为当时的改革开放措施提供法律认可。1993年宪法修正案直接将“坚持改革开放”确立为国家根本任务的重要内容,确保改革开放始终成为中国特色与时代主题。
宪法确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而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体制模式的宪法地位,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改革开放的推进、社会观念的更新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甚至是革命性的意义。
宪法确认与改革开放进程相适应的所有制形式。1982年宪法规定,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1988年宪法修正案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1999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这些规定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鼓励和保障民营经济的发展、增强各类所有制形式投资者的安全感与市场信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作用。
宪法确认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理念和制度创新。今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国家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写入宪法,不仅有利于从宪法上确认这一重要理论成果,还有利于我们更加科学有效地推进改革开放。
从宪法实施与改革开放的关系上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新时代,改革开放必须依宪进行,必须依靠宪法的规范、保障和引领。只有坚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特别是其中有关改革开放的制度规定,改革开放才能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有序化的不断前行,不断深化,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必经过程和必然选择。
自觉做宪法坚定捍卫者和积极宣传者
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高璇
近年来,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在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充分运用法治方式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调整好各种利益关系,从制度层面解决改革发展带来的各种问题,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各族人民的行为规范,确保宪法法律成为规范和引导全市各族人民的行为准则。自1987年被赋予地方立法权以来,乌鲁木齐市立法工作走过了从无到有、不断探索和完善发展的历程,制定了近百部地方性法规,对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我们制定了《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了《乌鲁木齐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完成了对地方性法规清理检查的工作,起草了拟提交审议的维护稳定工作的法规草案。能够顺利完成工作,离不开以下三点: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准确无误地贯彻到立法工作中;二是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自觉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谋划立法,重大问题积极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三是坚持立法原则不动摇,严守政治规矩,始终把法制统一作为红线,杜绝部门利益法制化。同时,我们注重对规范性文件做好备案审查,保证我市规范性文件与国家法律的统一。
“权利百姓、会益民生”是我们开展各项工作的宗旨,是立法中秉持的原则。我们始终坚持开门立法,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工作。比如,制定了《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修订和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湿地保护条例》《消防安全条例》《绿化管理条例》《燃气管理条例》《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群众关心的法规,均立足于改革发展变化的需求和群众的期盼,得以顺利实施。
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也是维护各族群众利益的坚强后盾。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这三件大事,认真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切实加强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各族群众法治意识,为建设和谐稳定、高质量发展、民族团结、生态美好的乌鲁木齐提供法制保障,为新疆民主法治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法制日报记者朱宁宁整理
(编辑 席锋宇 张博 朱婵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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