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不能为空

位置:云林新闻励志网 > 经典语录 > 赞美一个人书法写得好-什么是书法美?不同时代的书法之美

赞美一个人书法写得好-什么是书法美?不同时代的书法之美

作者:车型网
日期:2019-12-29 06:48:37
阅读:

书法,随着发展从记录功能日益成为纯艺术形式,书法家都在努力寻求它的艺术效果。既然是艺术就会给人带来审美愉悦,通过书法可感受到美的享受。那么,书法的美的究竟是什么?来自哪里?


最初,对书法的认识无所谓美丑,起始的赞美是“能”, 就是说书法有一种记录的能力,值得赞美。慢慢当书法有了形状,可能成为人们喜爱的效果,于是就赞之说“妙”。再后来发现有些字不仅让人觉得写得有形象感,而且更觉有生命,“活”了,便赞之以“神”,赞美的这些基本上都是以技能功用效果来看的。后来发现一种书法,如果仅从技能上看,它似乎不如上述三品,可是就其审美意味说,却特别耐人品赏,使人无法以前三者论品,却又觉得绝不在它们之下,于是称之为“逸品”。






这一事实说明,人们感受到书法之美已不只是完成文字符号的技能(记录、愉悦),而是一种生动的形象创造之美了。从东汉蔡邕《笔论》中讲:


“为书之体,须入其形……纵横有可象,方得谓之书”;


东晋卫铄《笔阵图》讲:


“每为一字,各象其形”


都说明至少东汉时人们就已经明确认识到,书法之为艺术在于以书写之功作形象创造了,就有了美的感受。从而认识到:书法既是为实用写字,同时也是在为审美创造形象。


随着书法的发展,人们的书写经验越来越丰富,在不同时代、不同实用需要、不同审美水平人的眼里,对书法美都会有不同的认识。






在唐代,社会发展盛世时代,各类文学艺术发展繁荣,在帝王的带动下,书法大发展,以晋人为宗,按法度作书,形成一个以法度森严为美的时风,在这种书法审美思想下,欧、虞、褚、薛、颜、柳诸家成为时代法书的典型。至五代乃至北宋初期,基本上是以有无晋唐人法度论书。






直到苏轼、黄庭坚、米芾等一批既有见识又有才华,既善诗文又善书画的人物,出现了不为唐法所拘,仗个人意气,以学问修养入书的新书风,从而使长期为法度所拘已近乎程式化的书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变化,“我书造意本无法”的尚意书风,宋人追求的则是有法而不拘于法,写胸中逸气,以书有精神气格为美。到了元代赵孟頫又一大转变,回归晋唐,被元世祖赞为“我朝王羲之”。这种书法审美观,不仅盛行于元,而且为明人董其昌继承。






到了晚明,徐渭以全无妍媚的书风画貌展示于前,傅山的“四宁四毋”更是让时人振聋发聩,前人以为有大美的书法讲求,此时成了书法讲求的反面,书要“以丑为美”,“字美观则不古,字不美观则必古”,认为“丑到极处才是美”。到清代,一些人对晋唐法书确实不像以往那么钟情了,而对出自北魏墓碑上的刻字视为典范,自此有了南北两派,南派为帖,北派为碑。康有为则是碑书的极力鼓吹者,赞碑书有十大审美特点。


这就是书法美从开始出现到人们逐步自觉创造和认识其美的历史。同是书法,为什么在审美上会有这许多表现?历史事实表明:人们对书法美的认识判断,是随书法的发展而发展的;对书法美的认识需要一定的认识力,而这种能力又是随书法的发展和对书法审美能力的发展提高的。





当书写工具利用的技能日渐熟练,结字也日漸娴熟,书迹上显示出书者的用技能力,此时对书法的赞美,局限于书写能力,而不是所呈现的形式。直到所成之字有了形象感,当被观之者感受到一种不是之似的形象意味时,人们才出现了对书法形象的赞赏。尤其是进几十年,随着书法的大发展、大繁荣,书法才日益有了自觉的艺术效果追求。



原来一切艺术之为美者只有两条:一是形象的生动性,二是创造这种生动形象所显示的主体的技能功力、精神修养。书法既被公认为艺术,当不例外。


同样的审美现象,在不同时代、环境,不同审美修养见识的审美者,书法作为为时代实用服务的文化手段,必然随时代的实用需要和时代所能提供的物质条件而发展变化。


人的审美见识修养也会随着时代的和个人的审美经验而发展变化,还有时代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都会影响人们的审美心理。


总之,各种各样的主客观因素都会对人的审美产生或正或负的影响,致使不美的被人视为美的,美的被人视为不美,或曾以为不美后又觉其美,或初不觉其美后又感其有大美,从而使人不知美究竟是主观的还是客观存在的。


如果书法不以汉文字、不以书写,不会有书法。它本是实用需要的推动才得以产生,因为汉字的构成中存在着生命形象构成规律,书写运动又反映了生命存在基本特征,所以它成了有生命的形象,成了艺术,在完成这一形象创造上展示了书者的人的本质力量,所以产生了审美效果。对于书法,人们所美的就是这一点。


    一直为网友的需求而努力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