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的村庄
住着一个南方的姑娘
她总是喜欢穿这戴花的裙子
站在路旁
她的话不多
但笑起来是那么平静优雅
她柔弱的眼神里装的是什么
是思念的忧伤
---赵雷
他把人与路,酒与诗,都融进歌里,撒一把地标的油盐,掺几滴情怀的调料,往听者面前一放,竟然照出了每个人最美好的部分。
民谣最大的特点是表达个人生活的细致体验。
因此,许多作品都有两大特征:装逼和矫情。
马頔绝对是最好的例子。我很欣赏他解构和通感的能力,他曲调里浓得化不开的忧郁,极度喜欢隐喻和拼接的歌词,融合各种新元素的编曲,以及卷舌哭泣的唱腔,确实能引起情感的共鸣。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共鸣其实多为感官的刺激。不信,可以再听一遍《南山南》。
而赵雷最可贵的地方就在于:他足够质朴。
“我的歌词,每一个词都是真的,都是我的真实经历。”赵雷在访谈中说的话,也许解释了为什么人们很容易在他的歌词里找到自己。
那些带着私人情绪的哼唱,被邂逅的人铭刻进一种意义,封住一段情绪,带着每个人各自欲说还休的心事。而那个戳到你心的小子并不会细细倾听你的心事,他反而坏笑着,撇头跑开了。
像每个80年代出生的音乐人一样,beyond、崔健、唐朝、郑智化、罗大佑、许巍那一代人是赵雷音乐里最初的养分。一把200块钱的红棉木吉他,成了他打开自己的钥匙,一场无始无终的流浪,让他有了源源不断的灵感。
组乐队,唱地下通道,一开始,玩琴只是流行和帅,是无所顾忌的放肆和快乐,更是楞小伙子无处发泄的热血沸腾的青春。自从19岁开始的那趟旅程,音乐才慢慢融进赵雷的生活和骨血。
在拉萨的酒馆子里唱歌晒太阳,在丽江的火塘旁弹琴磨时光,在西安的街头挣路费卖唱,赵雷有了很多路上的作品,比如《开往北京的火车》和《咬春》。且走且写歌,且慢慢长大。他开始发现,唱歌成了和吃饭睡觉一样自然的事情,“我就是那个必须唱歌的人”。
即便硬要把赵雷比作读不完的谜语,那么他的谜面也是简单的。他从来没掩饰自己想红想火想上春晚,他也不觉得想让更多人听到自己的歌,有什么可不好意思的。
从一晚上唱四五十首只能挣80块钱的穷小子,到今天微博粉丝45万,内场门票过千元的民谣咖,赵雷其实只做了一件事儿,就是不停地唱歌。
可能性格也比较内敛。他有几首歌的歌词说自己不太爱笑。大概生活有很多不可言说的沉重。但那些只有亲身经历的人才懂。好像民谣歌手都有抽烟的习惯。手里拿着烟,吸进去的是生活。吐出来的是故事。我想,赵雷的动人之处就在于他的真诚。听他的歌就像在酒桌上,一个喝醉的人在给你倾诉这些年的酸甜苦辣,喜怒哀乐。就像我们每个人都有的情绪表达。而你只用不动声色的听着。最后拿起酒杯。敬往事一杯酒。干杯。点一支烟。让生活随风飘散。
如今,从24岁到31岁,赵雷走了更多的路,喝了更多的酒,攒了更多的故事。不变的是,他背着走过的山河湖海,开口唱的,仍旧是动人心魄的纯真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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