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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贯而入造句-知入论世以意逆志之千古散文名篇《鱼,我所欲也》

作者:车型网
日期:2020-04-02 01: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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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游学


鱼,我所欲也


(孟轲 战国后期)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孟子讲学


白话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只不过是贤人能够不丢掉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所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羞恶廉耻之心!


孟子


鱼我所欲也》作者简介


《鱼我所欲也》作者孟子,是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政治家,战国时期儒家的代表人物,属孔子第四代弟子,是曾子的再传弟子,在儒家的地位仅次于孔子,与孔子并称“孔孟”。史载孟子约生于周烈王五年(约公元前371年),卒于周赧王二十六年(公元前289年),姬姓孟氏,名轲,战国时期邹国(今山东邹城市)人。孟子是鲁国贵族孟孙氏的后裔,孟孙氏衰微后,有一支从鲁迁居到邹,就是孟子的祖先。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仁政学说,力图将儒家的政治理论和治国理念转化为具体的国家治理主张,并推行于天下。孟子一生的经历很象孔子,过着长期的私人讲学的生活,中年以后怀着政治抱负,带着学生周游列国。他也是到处受到当权人物的款待。孟子晚年回到故乡,从事教育和著述,并整理《经》、《书经》,阐发孔子的思想学说,写成《孟子》一书,共七篇,属语录体散文集,是孟子的言论汇编,由孟子及其弟子共同编写完成。


孟子把道德规范概括为四种,即仁、义、礼、智。他认为“仁、义、礼、智”是人们与生俱来的东西,不是从客观存在着的外部世界所取得的。同时把人伦关系概括为五种,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认为,仁、义、礼、智四者之中,仁、义最为重要。仁、义的基础是孝、悌,而孝、悌是处理父子和兄弟血缘关系的基本的道德规范。他认为如果每个社会成员都用仁义来处理各种人与人的关系,封建秩序的稳定和天下的统一就有了可靠保证。


孟子


在社会政治观点方面,孟子突出仁政、王道的理论,以仁作为施政的出发点,要求统治者“施仁政于民,还具体地提出了在经济、政治等方面的具体的仁政措施。


孟子根据战国时期的经验,总结各国治乱兴亡的规律,提出了一个富有民主精神的著名命题:“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认为如何对待人民这一问题,对于国家的治乱兴亡,具有极端的重要性。孟子十分重视民心的向背,通过大量历史事例反复阐述这是关乎天下得失的关键问题。


这一个观点尤其让今天的我们,更加深深崇敬这位两千多年前的伟大思想家。


在价值观方面,孟子强调舍身取义,强调要以“礼义”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不能为优越的物质条件而放弃礼义。


孟子的教育思想,是孔子“有教无类”的教育思想的继承和发挥。他们都把全民教育当作实行仁政的手段和目的。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教育方法中的“因材施教”,肯定在进行教育时,必须采取因人而异的多种方法,认为教育学生必须要有一定的标准,使学生有一个明确的奋斗目标。主张设立国家办的公学来加强学校教育;要求当政者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以榜样的力量,教化百姓,教化的目的,就是要百姓“明人伦”,以建立一个“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的和谐融洽的有人伦秩序的理想社会。


孟子所倡导的学习方法和教育方法是中国古代教育学的结晶,对我们今天的学习和教育仍然有着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


孟子哲学思想的最高范畴是天。孟子继承了孔子的天命思想,剔除了其中残留的人格神的含义,把天想象成为具有道德属性的精神实体。孟子认为天是最高的有意志的,人世间的朝代更替、君王易位,以及兴衰存亡、富贵穷达,均是由天命所定,天意是不可抗拒的。孟子把诚这个道德概念规定为天的本质属性,认为天是人性固有的道德观念的本原。


孟子的文章说理畅达,气势充沛并长于论辩,逻辑严密,尖锐机智,代表着先秦时代传统散文写作的最高峰。


孟子


《鱼我所欲也》作品赏析


《鱼我所欲也》出自《孟子·告子上》,作者很可能是孟子。


《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就是正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就是不义,所以有时对死亡不愿躲避。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通过不正当的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孟子在《鱼我所欲也》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的准则,把“富贵不能淫”奉为道德的规范,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鱼我所欲也》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后人有诗赞颂孟子云:


去梁无故又辞齐,弟子纷纷益不知。


天下未平虽我事,己身已枉更何为。


後来谁是闻风者,当世何尝不召师。


士要自高无顾世,遗编今亦有人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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