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李雅文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史学慧 田燕
校园,应是守护学生健康成长的净土。《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早有明确规定:“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今年10月10日,教育部又发文明确要求,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可最近,却接连有群众向记者反映,商业广告正在侵蚀当地的中小学校,希望引起全社会关注,还校园一份宁静。
商业广告频频侵扰校园家长不安
10月14日,隆回县一家长投诉说:
今年以来,县城一家眼镜店一直在县城的各个中小学校园内搞声势浩大的产品促销宣传活动,隆回一中、隆回九中、九龙学校、思源学校、雨山中学、群贤小学、东方红小学等省市重点和普通中小学均无一幸免。活动时,眼镜店贴着大幅广告标语的宣传车停在校园里,每间教室的墙上也醒目地贴着各种广告词,许多学生都拿着写有眼镜店广告词的眼镜布和促销宣传单,校园俨然成了促销会。上学期如此,本学期开学以来,又是这么巡回促销宣传。
未成年学生自主选择的能力还不强,学校应给他们提供一个无商业化的、弘扬社会正能量的、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学习和教育环境。为什么隆回县的校园却变成了商家不择手段的厮杀场地呢?作为学生家长,我们强烈要求教育部门严厉查处这种学校为商家服务的现象,将与教学教育无关的所有商业活动清出校园,还学生一个健康的受教场所,还教师一个安宁的工作环境。
10月25日,隆回县教育局对此投诉回复说:他们已通知各学校,严禁任何商业宣传活动进入校园,要求各学校把好准入关,并在一周内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校园内一切商业广告。
记者目击:隆回县一中校园内商业广告依然猖獗
半个月过去了,隆回县教育局的要求是否真的落实了呢?11月7日,记者驱车来到隆回县。
隆回县一中,离县教育局所在地不过百余米。记者一进校门,就看到在两个巨大的遮阳棚下,一家口腔诊所正在摆摊设点搞所谓义诊,一旁体育场的围栏边,还竖着三幅种牙的大广告牌。
商业广告并不止一处:和学校收发室连在一起的办公用房的门窗上,一红一白两块标有“某某眼镜”的招牌十分醒目,门上还附有一张配眼镜“以旧换新”的“好消息”。
隆回县一中为何让商业广告在校园内泛滥呢?记者采访了该校的赵校长和办公室范主任。他们说,想在校园内打广告的商家络绎不绝,他们大都拒绝了,只让少数他们认为对学生有帮助的商家进入。接到教育局对于禁止商业宣传活动进入校园的通知后,他们也正在整改过程中。眼镜店在校内从事商业行为已经很久了,他们正打算要他们搬出去。口腔诊所是今天来的,他们认为对学生还是有点好处,就同意他们进来了。并且说,县城内共有两家口腔诊所,另一家也已经来学校做过宣传了。
身处隆回县教育局“眼皮子底下”的重点中学尚且如此,看来,隆回县教育局的禁令并未真正落到实处。
校园应彻底远离商业广告
其实,不仅仅是隆回县,近些年来,在不同地方、不同学校,以不同的形式将商业广告带进学校的现象屡见不鲜,它们最终的目的只有一个:赚学生家长的钱。
10月18日,浏阳市一家长也反映:最近,浏阳城区各学校都在对学生进行免费体检。但是,体检后许多孩子都会带张红色的纸条回来,内容不是配眼镜就是牙齿矫正,而且都打的是浏阳市教育局和浏阳市疾病防控中心的旗号。免费体验是噱头,校园成了商家们争夺消费者的战场。
10月22日,浏阳市教育局对此也迅速作出回应:该局在第一时间向市卫计局综合执法局进行了通报,同时向全市各学校发出通知,要求严禁一切商业广告进校园的行为。该局将继续加强对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坚决制止类似情况发生。
商业活动进校园,不仅扰乱正常教学秩序,更污染校园风气,腐蚀孩子的心灵。孩子们还未成年,辨别能力不强,也极容易被广告宣传所左右。为此,有关法规才有禁止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明确规定。可是,为什么依然有这么多的学校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呢?无非是一些教育部门和学校管理者贪图商家那“一杯羹”,便不顾法纪法规,更抛弃教书育人之初心,将校门向商家打开,有的甚至还充当商家的代言人,而受害的,是人生观、价值观还未形成,对商业广告也缺乏判断能力的众多孩子。
孩子的健康成长,美好心灵的呵护,需要校园这块净土。遏制商业行为进校园,作为监管部门不能仅仅停在文件上,停在口头上,而是要发现一起,就依照法纪严惩一起,决不姑息迁就。期待政府和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多方发力,让我们的校园,我们的孩子彻底远离商业行为的骚扰侵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