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有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唯有先严于律己,方能严于律人。自己做不到的,就不要强人所难。如何严于律己?其实古代贤人早已用亲身的经历,告诉了我们。无非就在一去一来之间。
一、清风两袖朝天去
有一首诗没听过的人不多,于谦的《石灰吟》: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短短几句,铮铮铁骨体现得淋漓尽致,令后人敬仰不已。而这“一去”其实就是于谦严于律己的体现。
话说明朝正统年间,宦官王振专权,可说是作威作福、结党营私,肆无忌惮地招权纳贿。每逢朝会,各地官僚都会以金银珠宝讨好他。而那时还是地方官的于谦,却偏偏不买这个账,每次进京奏事,总是不带任何礼品。
尽管他的同僚劝他,“为免麻烦,就算不献金宝、攀求权贵,也应该带一些著名的土特产,送点人情”,可于谦只是潇洒一笑,甩了甩他的两只袖子,风趣地说:“只有清风!我当官是为国为民,不是为了某一个人。只要我为官清廉,认真做事,又何需担心他人?”
为此他曾作过一首《入京》诗以明志:
绢帕蘑菇与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
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
虽然“两袖清风”最早并不是来自这首诗,而是来自陈基的《次韵吴江道中》:
两袖清风身欲飘, 杖藜随月步长桥。
功名利禄皆淡泊, 悠哉游哉自逍遥。
但正是因为有了于谦的“一去”,两袖清风才能如此广为人知、成为后世的楷模。
二、克己奉公正道来
东汉初年,有一个叫祭遵的豪门子弟,虽然出身显贵,但生活非常俭朴。从小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读书,受益于此,他可称得上是知书达理,贤孝博学。
在刘秀攻打颍阳一带时,祭遵前去投奔,刘秀便将其收到帐下。因祭遵为人正派,做事讲究原则,刘秀便任命他为军市令,负责军营的法令,管理军纪。
有一次,刘秀身边的一个小侍从犯了罪,祭遵查明真相后,依法把这名小侍从处以死刑。刘秀知道后,十分生气,欲降罪于祭遵。有人劝谏刘秀说:“严明军令,本来就是大王的要求。如今祭遵坚守法令,上下一致做得很对,这样号令三军才有威信,保证以后再也没人敢以身试法了。”
刘秀听了觉得有理,笑着说:“这个侍从死得太妙了,他一个该死的人让我看到了我的营帐中的两个贤人。”于是,他不但没有降罪于祭遵,还提升他为刺奸将军。后来,祭遵因屡立战功,又被封为征虏将军,颍阳侯。
祭遵为人廉洁,为官清正,做事谨慎,常得到刘秀的赏赐,但他将这些赏赐都拿出来分给了手下的人。他生活十分俭朴,家中也没有多少私人财产,即使在安排后事时,他仍嘱咐手下的人,不许铺张浪费,只要用牛车装载自己的尸体和棺木,拉到洛阳草草下葬就可以了。
克己奉公,这就是所谓严于律己的“一来”。
正是于谦与祭遵的“一去一来”,才留下了千古流传的、严于律己的故事。想要知道如何律己,就应向这两位先贤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