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师Светлана Беляева作品,艳是艳到了极处了:她似乎要集齐彩虹的颜色,给庸手来操作,不免落得一个“艳俗”的标签,甩都甩不掉。
但在Светлана Беляева的镜头前,这种艳丽形成了一种风格:艳,但却感觉很合适,不过分,给人一种“本该如此”的感觉。
人们倾向于过于简单地对事情进行分类,但在审美这个问题上,过分的简单化处理,就会让自己坠入迷雾中,而忘记了本源。
就像“俗”这个词儿,本是一种中性的描述,但我们在使用时,常常只取其贬义,影响所及,怕是会搅乱了欣赏的眼光。
作品好不好看,还是要回归到作品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