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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源县旅游城市形象宣传语、宣传标识
(LOGO)及主题歌曲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扩大和提升浑源县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彰显浑源的自然魅力和文化内涵,提升浑源全县人民的荣誉感、自豪感和认同感,树立统一鲜明的品牌传播形象,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浑源县旅游城市形象宣传语、宣传标识(LOGO)及主题歌曲,具体细则公告如下:一、征集内容
1、浑源县旅游城市形象宣传语
2、浑源县旅游城市形象宣传标识(LOGO)
3、浑源县旅游城市形象主题歌曲
二、征集范围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
四、征集要求
(一)旅游城市形象宣传语
1、主题能反映浑源县独特的自然景观、历史文化,体现时代发展特征,极具旅游感染力和号召力。
2、主题寓意深刻、富有美感、朗朗上口、流畅易记,能够高度概括浑源县旅游形象特点和文化内涵,具有很强的文字震撼力和吸引力。
3、适合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公众场合宣传推介,具有强烈的视觉、听觉冲击力和震撼力。
(二)旅游城市形象宣传标识(LOGO)
1、设计作品要求能反应和体现浑源县城市文化特色和历史底蕴,突出浑源县品牌形象特色。
2、标识图案要求构思新颖,简洁明快,寓意深刻;色彩协调,健康向上,有独特的创意和文化底蕴,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感染力和时代感。
3、采用彩色图形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提供JPG格式的电子文件,分辨率300dpi以上,设计作品必须附有对创意设计的详细文字说明,每位作者提交作品限1件。
4、参选作品须考虑易于识别和制作,并考虑易于平面印刷、公共场所悬挂和雕塑制作等综合利用。
(三)旅游城市形象主题歌曲
1、参赛作品要充分反映浑源的历史人文、地域特色、城市风貌,集中展现浑源人民“建设大美浑源、创造美好生活”的新成就、新进展、新境界、新追求。
2.参赛作品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3.参赛作品须符合本次征集主题,要求朗朗上口,节奏明快,易于传唱,易于普及,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
五、评选办法本次征集活动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具体由县委宣传部组织实施,县委宣传部负责召集相关领导、专家学者成立评审委员会。投稿截止后,先将征集作品和曲目向社会公开投票推荐,之后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征集作品结合公众投票进行评选。评出奖项后颁发奖金及获奖证书。
六、奖项设置
(一)“旅游城市形象宣传语”奖项
1、一等奖1件,奖金5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2、二等奖3件,奖金2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3、优秀奖5件,奖金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旅游城市形象标识(LOGO)”奖项
1、一等奖1件,奖金10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2、二等奖3件,奖金3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3、优秀奖5件,奖金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旅游城市形象主题歌曲”奖项
1、一等奖1件,奖金20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2、二等奖3件,奖金5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3、优秀奖5件,奖金2000元(颁发获奖证书)。(奖金由词曲作者及参与人员自行商议分配)
七、投稿方式
纸质作品投稿:浑源县委宣传部办公室(经贸大楼三层317室)
联系人:张晓芳
电子格式作品投稿:hyxxcbbgs@163.com
在线作品投稿:微信公众号浑源频道(可通过留言方式或投稿邮箱进行投稿)
投稿要求:稿件中需另附页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并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浑源县应征作品”字样。
联系电话:0352—8322547
八、参赛须知
1、应征作品为作者自创,未公开发表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参赛资格。
2、所有获奖作品一经公布,其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均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修改、制作、公益宣传等一切权利。
3、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稿底。
4、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中共浑源县委宣传部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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