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卫有一句经典台词:“爱情这东西,时间很关键,认识得太早或太晚,都不行。”
林志玲和言承旭纠缠16年,但最终林志玲还是嫁给了别人。
胡杏儿和黄宗泽相伴7年,也难逃分崩离析的结局。
阚清子和纪凌尘相爱3年,最后也只换回纪凌尘的一句爱过。
所以,路星河对着耿耿求了56次婚,都比不上余淮的一句,耿耿,我来晚了。
可是认识一个人,从来都怕太晚。怕他受过伤掉过泪,怕他曾在深夜痛到过失眠,也怕他心里住着不可能的人要靠酒杯才能入睡。不是嫉妒,只是觉得时间残忍地磨掉了他的真心,他那时得多疼呢。要是早一点认识,即使无法护他安全,也能在做朋友时小心避开他的伤口。
不过认识一个人,又怕太早。怕年纪小时大家都骄傲,怕不知珍惜总是期待下一个,更怕自己还没有拥有足够的深情温柔和耐心认真对一个人好,怕说好了白头,结果自己或者对方中途就走掉。
刚刚好这种事情太少了,少到大家都不知道什么才是刚刚好,要小心翼翼地试探,想自由又想陪伴,这样就要花很久才能确定要不要喜欢。
可是没关系,“很多事情不用一个晚上就做完,我们又不赶时间。”
或许很多人都说过喜欢你,但是没见谁坚持过,不如这次我坚持试一试,说不定时间正是刚好。
2015年,胡歌做客《鲁豫有约》,在鲁豫提起薛佳凝的时候,原本谈笑风生的胡歌沉默了。
他抹了抹眼角的泪,说:她是真的很好。
鲁豫接着说,现在正是最好的时候。
是啊,最好的时候,现在适合重逢,适合重新牵起对方的手。
胡歌依旧沉默,最后什么话也没说。
那是因为他知道,感情一向复杂,错过的人十有八九是找不回来了。
我们这一生中最遗憾的人,不是当初吵吵闹闹分开的那个,而是因为命运的错综复杂,草草走散的那一个。
电影结束的时候,屏幕上有一句话:和那个人一起来看《最好的我们》,就是我喜欢你。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坐在我旁边的女孩泣不成声,她多想和那个她喜欢的人一起去看啊,可是无奈,他们早就天各一方了。
我知道相爱根本就不容易,爱也不是一加一,努力就有结局。
有人说余淮是懦夫,说都不说一声就离开,但我觉得,他是因为太爱了,所以才不敢跟耿耿说,我再也不是当初那个最好的我了。
世上的爱情有千万种,有像路星河那样一腔孤勇的,但也有余淮这样怯懦试探的。
爱到深处就反而变得小心翼翼。
喜欢这件事,真的骗不了人。即使过去很多年,但只要一听到对方的名字,还是会有点不自然。
曾有人问我,你后悔你当初投入的感情吗?
我斩钉截铁的告诉他,我不后悔。
就像路星河,虽然他还是没能以伴侣的身份站在耿耿旁边,但他一定不会后悔他曾喜欢了耿耿那么多年。
毕竟,能够心无旁骛的去喜欢一个人,能够愿意在最好的时间里把温柔都给一个人,是多浪漫的一件事啊。
我们也是长大之后才知道,原来,不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才是人生常态。
但是没关系啊,能够相遇一场,已经很难得了。毕竟,当年我爱你,不光因为你为我做的事,还因为,为了你,我能做成的事。
你知道吗,最后没能跟你在一起,真的好遗憾啊,但等到时过境迁之后,我就会明白,如果当初没能跟你爱一场,我会更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