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机会重读马尔克斯的长篇小说《百年孤独》,感慨良多。实际上,早在二十多年前我就读了此书,当时感觉非常的兴奋。后来撂在一边没再捡起,一是因为值得一读的翻译文学太多,目不暇接,二是《百年孤独》在文学圈中声誉日盛,几乎成了一部无法亲近的“圣书”。当初清新的阅读印象已经淡漠,代之以一些庞大而不知所云的概念。比如有人评论说:“《百年孤独》完美地描述了人类‘儿童状态’对于恐怖与无助的无意识。”你能明白他说的是什么吗?不仅《百年孤独》,像《红楼梦》,像鲁迅不多的小说作品全都被蒙上了一层神圣而化学的迷雾,作为被阅读的作品也只能到此止步了。所以也许有必要声明,我的重读心得或者读后感完全是个人的作为一个写小说的偶然的有感而发。
首先,与某种重大的正经的印象不同,我觉得《百年孤独》是一本极其快活的书,没错,就是这个词:“快活”。它不仅令我阅读时产生快活的感受,甚至我也能感觉到马尔克斯写作它时的那种快活。快活而不是兴奋或者亢奋,后者的情绪浓度要更高一些,不免与紧张相伴。马尔克斯拙劣的模仿者们是兴奋或者亢奋的,但作品中绝无那种快活的松弛。快活与愉悦也不是一回事,后者的情绪浓度要低一些,比较内敛。所谓“智性写作”中的机锋、反讽可能是愉悦的,但却无法达到马尔克斯式的快活的质朴与坦率。因此,我有理由认为《百年孤独》是一部成功的游戏之作,它不是智力游戏,也不是文字游戏,而是更为宽广的以生活为蓝本的文学游戏。希望体会快活这种对生活的情感及认识的人不妨去读一读《百年孤独》这本书。
其次,与复杂、堆砌的印象不同,我觉得《百年孤独》是一本简单而直接的书。全篇几乎都是概述,都是略写,看上去就像另一本真正有野心的巨著的梗概纲要。虽说涉及面较广,遣词造句也比较花哨,但其语言方式绝对是线性的,并且它不停留、一意孤行,舍弃和“遗漏”在所不惜。《百年孤独》的速度惊人,二十七万字、七代人的命运生死,不经意间就过了百年。这与马尔克斯的那些守财奴式的模仿者非常不同,后者见好就上,顺杆就爬,敛聚、渲染,语言的晦涩滞重犹如一个大拖把,把稿纸涂抹得灰暗一团。如果说马尔克斯是一个腾云驾雾的飞行家,那他的那些模仿者就是在泥淖中打滚挣扎的野蛮人了。所以说马尔克斯的“魔幻”、“现实”绝不同于我们所谓的“民间传说”和“寻根文化”。这在语言和叙事方式上不免昭然若揭。
第三,与处心积虑和刻意为之的印象不同,我觉得《百年孤独》的寓言方式并非是密码式的,有其确切指向和逻辑的。寓言、神话、传说和民间故事在马尔克斯那里只是一些可供运用和随处抛洒的材料,有如色彩和光线。《百年孤独》所烘托的气氛是寓言式的,但小说本身却并非寓言,只是说了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没有既定目标,像故事一样吸引读者跟随而已。马尔克斯说到哪算哪,对前途概不负责,而读者在其叙述的魅力下也同意一块儿冒险。因此,信马由缰是必定的,正是由于作者的这种信马由缰的态度,才可能和读者分享对意想不到的风景的领略。这和马尔克斯拙劣的模仿者又有不同,在此就不赘言了。
最后,如果说《百年孤独》有什么主题,有什么“主义”,那我认为就是虚无。对人类精神生活虚假的理想和讴歌和这本书是毫不沾边的,这也是我喜欢它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