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阿令入了坑,所以先后了墨大的《魔道祖师》,之后又看了《天官赐福》。
要说墨大的这几个儿子,那可真是人间绝品,无论抱走哪一个,此生皆无憾。
喜欢蓝湛,也喜欢魏婴,更喜欢花城。
是的,在《天官赐福》这个故事里,我真的只喜欢花城。倒也不是说谢伶不好,但就只是喜欢花城而已。
一个成绝的鬼王,一个让神界闻风丧胆的鬼王,听起来多么可怕。血雨探花,这名字就血淋淋的,可是这个鬼王很温暖。不过,他的温暖也只给了一个人。
八百年前,他不过是偶然救了他,从此他便为了他而活。
为他战死是至高无上的荣耀,他便是了毕生的信仰。
其实,在这之前的八百年,谢伶什么都不知道。
谢伶在这个故事里,说得好听是善良,说得难听点,其实就是傻白甜。我想,大家对于傻白甜可能都有点反感了,主要是傻白甜这一类的人设太多。不过,放在谢伶身上嘛,我只能说,谢伶应该庆幸,是个男人。
花城这八百年做了什么呢?
花城战死,魂魄封入花灯,因为亲见谢伶万箭穿心而死,极度伤心之下化了人形,最终成为厉鬼。
生为他战,死为了他化为厉鬼。他就是花城的信仰,他就是花城这世上唯一的牵挂,最后的的救赎。
在这八百年里,谢伶 倒是三次飞升为神,做着他拯救苍生的大业。其实,他真的拯救了苍生吗?见仁见智了。
花城死一次不足,还为他死了第二次。花城的付出也好,牺牲也罢,终究都是自己一个人的事。他永远也不知道,他还做着他拯救苍生的大梦。
在花城因他遭受反噬第二次死去之后,灵魂进入了铜炉山。十年时光,花城终究成绝。十年里,花城的经历无法想象。无法花城经历了多少磨难,心中仍旧怀着信仰。他是他的信仰,无论是十年还是一百年,还是八百年,终没有变过。
于是,花城成了鬼王,拥有鬼市,成了三界谈之色变的血雨探花。
他是最富有的鬼王。毕竟,有一个收破烂的贵人,不多挣点钱养着,总不能跟着一起去收破烂吧。当然,就算是收破烂,我相信花城也是乐意得很。你能想象吗?血雨探花鬼王花城,居然去帮农民伯伯劳作,这个画片一点不压我知道蓝湛下厨给魏婴做饭一样。我的天,这墨大家的儿还要不要别人活。
可以为他上天入地,可以为他所向披靡,可是为他做尽所有的事。他甚至都不求回报,不埋怨,不计较,只想为那个人好。
世间,真有这样好的人吗?
反正以前我是不知道,但遇到了花城,我想,或许真的有的。
如果说蓝湛是人狠话少有钱哥哥,那花城就是温柔活泼无所不能还外带点怂的可爱三郎。
其实,我最受不了的是花城一口一个‘哥哥’的叫,你们懂那种心情吗?一口一个哥哥,仿佛把人的心都给叫软了,扶都扶不起来,当然也走不动道了。所以,我只能沉迷于血雨探花。
八百年的时光,对于人来讲,是无法渴望的。对于神来讲,或许因为不老不死,八百年都无需去计较。
然而,对于一个守候了八百年的鬼王来讲,这八百年里,到底有多少克制,多少努力,多少思念,多少无悔,多少漫漫长夜和孤独。
时光不堪数,等待、守候才是最磨人的事。
岁月流光,那些在意和心疼,都会在时光里越发浓烈,那些煎熬不止,痛苦不休,其实,没有人知道。
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
弱水三千只奉一人饮, 明灯三千只为一人燃。他,是他生生世世的信仰。为了保护那个人,可以永不安息,做他最忠诚的信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