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是英国小说家简·奥斯丁的著名作品,大概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小乡绅班纳特有五个待字闺中的女儿,女主角班纳特·伊丽莎白在一次舞会上认识了达西先生,因他的傲慢而心生排斥,经过一番周折之后,俩人放下了傲慢和偏见,有情人终成眷属了。
大多数读者读了几章之后,会认为达西代表“傲慢”,伊丽莎白代表“偏见”,因为达西的“傲慢”才导致伊丽莎白的“偏见”。这个观点没有错,却不全面,其实在俩个人身上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傲慢和对别人的偏见。第一次见面的舞会上,达西的朋友宾利鼓励达西去邀请伊丽莎白跳舞,却被他骄傲地拒绝了,他说丽莎长得“可以容忍”,但不配做他的舞伴。
无巧不成书,这句话恰好被丽莎听见了,丽萨认为达西损伤了自己的自尊。在之后的交往中,丽萨对达西先生明嘲暗讽,没有什么好脸色。在达西的求婚过程中,丽萨甚至说出“全世界男人都死光了,我也不会嫁给你”这样的话(You are the last man i will marry),让达西先生黯然离去。俩个人很相似,一样的傲娇,所以他们的互动就是在上演“傲慢-偏见-傲慢-偏见”的恶性循环。
心理学家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尊”的需要,即认为我是“善良的、聪明的、会受上天眷顾”,自尊有利于我们过上幸福的生活,然而自尊不足即为“自卑”,自尊过程便是“自负”。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提出,在感知运动前运算阶段,儿童思考总是以自己的角度为出发点,这并不是说前运算阶段的孩子很自私,只是他们觉得别人看到的世界和自己看到的的是一样的。
达西的父亲很有钱,达西从小到大就被周围的人吹捧。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在“全面认清世界,找到自己定位”的层面,他的心智仍是一个小孩子。而伊丽莎白呢,也是因为敏捷的思维和狡黠的性格而得到父亲的偏爱,丽萨有着清晰明确的价值观,她讨厌一些触碰她价值观的人。于是,俩个人的相遇就是棋逢对手。
社会心理学对“偏见”的定义:人们对某一个群体的成员的负面的、消极的评价和映象,仅仅因为他属于这个群体。“偏见”有先天的生理基础,也受社会认知方式和归因方式的影响。
故事发生的背景是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这个时候的英国仍是一个等级分明的国家,且等级结构呈金字塔形,自上而下的顺序分为:国王、贵族、乡绅、市民、工农,其中贵族包括国王和王后,以下是公候伯子男五爵,贵族统治着社会。而丽萨一家在达西亲友眼中就是粗鄙小人,出生卑贱,丽萨的母亲整体幻想钓金龟婿,不择手段地将自己女儿嫁出去,而丽萨的妹妹在他眼中不够文雅。
丽萨对达西的贵族亲友也没有好感,认为彬彬有礼的外部下都是虚情假意,实质他们他们自恃高人一等,目中无人。并且,达西尤为严重,甚至都没有想要掩饰他的高傲,以一副扑克脸示人,说话刻薄。
不过,随着俩个人的接触的加深,才意识到彼此的可爱和倔强。在那次争吵之后,达西留下一封信解释了一下误会,丽萨也因对达西的误会和指责而懊悔不已。再次见面之后,放下傲慢和偏见的俩个人才真正客观地认识彼此,承认过去被自己否定的,对方的优点。正如一句俗语所言“不要以貌取人”(Don’t judge others from appearance),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会以偏概全地去判断一个人,真诚、平等的沟通能消除误会,所不定会收获一段友情或是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