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共产党员网讯(记者丁景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山海关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局分局,严格按照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工作要求。自2019年4月以来,通过公告发布、随机抽选、个人申请、组织推荐、资格审查、意见征求等程序,严格把关、层层筛选后,经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依法产生了60名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和文化素质的人民陪审员。
12月6日上午,山海关区新任人民陪审员任职宣誓仪式暨岗前培训在区行政中心举行。会上,宣读了60名人民陪审员的任命决定,颁发了任命书,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任职宣誓。区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王波对人民陪审员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如何参与陪审工作等方面做了详细讲解。区司法局局长邹建明从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背景、程序和开展情况等方面,详细介绍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过程,并希望每一名人民陪审员要珍惜荣誉、履职尽责、发挥作用,为强力推进司法制度改革,全面依法治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后,新任职的人民陪审员纷纷表示,通过参加此次会议,对人民陪审员职责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司法工作也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依法履职信心倍增。今后一定严格遵守工作行为准则,履行好人民陪审员职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