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
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维护宪法权威,
履行法定职责,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恪尽职守、廉洁奉公,
接受人民监督,
为建设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
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努力奋斗!”
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检察干警尊崇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和自觉性,12月4日,时值我国第19个法制宣传日和第6个国家宪法日,湖北省检察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永金主持宣誓仪式并监誓,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程华荣领誓。
宣誓仪式在高亢嘹亮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新提拔任用的省管干部、处级领导干部、新遴选入额检察官、新录用公务员共计25人穿着整齐划一的检察制服,面向国旗,举起右拳,庄严宣誓。
王永金副检察长在宣誓仪式上表示,此次宣誓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一项庄严活动。
王永金副检察长要求参加宣誓的同志和全省检察人员
➤ 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做到“两个维护”。
要政治坚定,真正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融入内心,更加自觉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带头做宪法规范的遵守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维护者和宪法实施的推动者。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 要依照宪法履行职责,维护好人民利益。
要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依照宪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牢牢把握“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的工作主线,增强服务大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让人民群众共享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 要坚持清正廉洁用权,坚守公平正义。
要牢固树立依宪履职、依法用权的观念,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规范运行。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约束自身,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司法,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参加宪法宣誓仪式的检察干警纷纷表示,将把宪法和誓言铭刻于心,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为新时代检察事业创新发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懈奋斗。
来源丨鄂检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