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把宇宙现在的状态视为其过去的果以及未来的因。如果一个智者能知道某一刻所有自然运动的力和所有自然构成的物件的位置,假如他也能够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那宇宙里最大的物体到最小的粒子的运动都会包含在一条简单公式中。对于这智者来说没有事物会是含糊的,而未来只会像过去般出现在他面前。——拉普拉斯
在18、19世纪决定论大行其道的时候,拉普拉斯提出一个说法,他认为如果有位智者或妖怪能知道某一时刻所有自然运动的力和位置,那么通过一些公式计算,他就可以通晓过去,预知未来,这就是拉普拉斯妖。
拉普拉斯妖的成立建立在一个基本前提上,那就是万事万物都满足因果关系。一个事物的出现,它不是平白无故的,必然有某种原因使得它出现,当某种条件满足后,必然会导致某一结果的出现,这就是因果关系。人类对因果关系的信仰是其所有信仰中最顽固的一个,休谟这次要挑战的就是它。
PS:以下纯属个人对休谟思想的理解,如有偏颇,欢迎指正。
休谟提出的问题有两个:
1. 我们凭什么认定,每一个有开始的存在必然有一个原因?
2. 我们凭什么认定,特定的原因必然会带来特定的结果?
在谈论这个问题之前,有一点需要说明,如果大家认为休谟讲得有道理,就不要认为他是在抬扛,下面继续。
举个例子来讲,苹果掉地上了,牛顿认为这是万有引力的作用,休谟则不会轻易地认同牛顿,他会问:“你凭什么认为是万有引力把苹果拉到了地上?你看到万有引力了吗?这难道不仅仅是你的猜想吗?”牛顿也许会回答:“我是通过观察,思考,又反过来验证等一系列科学的方法得到答案的,它已经被全世界同仁普遍认同,你难道不觉得很合理吗?或者说,你有什么更好的答案吗?”
休谟对此的反驳应当是这样的:“我没有更好的答案,但我问题的目的不在于此,我的问题是你怎么验证是万有引力导致了苹果落地,也许它就是无缘无故落地的呢?你所谓科学的方法无非是归纳演绎而已,而在我看来,这一点都不科学,难道做一万次实验得到相同的结果就可以认定第一万零一次必然也是这样吗?科学上的缝缝补补我可见得多了,很多用了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定律最后发现有漏洞,这是可以否认的吗?”
作为经验主义代表人物,休谟认为人的知识来源于经验,而万有定律之类的东西并不是直接从经验得来的,而是人脑思考的产物,它的可靠性需要质疑。因果关系是科学的基础,休谟质疑它就是要挑战整个科学。
休谟认为,人们只是经验了一件事紧接着另一件事的发生而发生,至于二者有什么关系,那不是想当然的事情。当人们观察到一件事总是跟着另一件事的发生而发生时,人们的心理产生了期待,这种期待使得人们认为这件事发生了,那件事必然要发生,重复多次以后,人们把它当做真理,而真理究竟为何,实属不可知。
罗素鸡的故事正好可以说明休谟的想法:有只聪明的鸡,它发现主人每天早上都在同一时间给它喂食,不论是刮风下雨还是雷鸣闪电,这件事从来没有终止过,它得出结论,明天早上同一时间主人还会来喂它,可惜第二天一早主人就把它从鸡笼里拿出来炖掉了。
如何避免成为那只自以为是的鸡呢?这是休谟给科学界出的难题。
有人试图反驳休谟,他们指出:如果一件事物的存在没有原因,那么它就是它自己的结果,换言之,该事物在它存在之前已经存在,这于理不通;或者如果一件事物的产生没有任何原因,则该事物以虚无作为其原因,但显然虚无无法产生任何事物。这种反驳对于休谟来讲太小儿科了,休谟答道:“这种论调实际上已经假设了事物的存在必然有原因,然后又去找原因,岂不是很可笑?”
我们只是假设,假设,再假设,却永远无法将之证明。——休谟
休谟眼中因果关系的本质是什么呢?来看看他对原因的定义:
所谓原因,指的是某个物体先行且接近于另一个物体时,所有与前一个物体相似的物体,都和后一个物体相似的那些物体处于相似的先行关系和接近关系中。——休谟
如果你觉得这个定义太晦涩,令人摸不着头脑的话,休谟还有另外一个定义:
所谓原因,指的是某个物体先行且接近于另一个物体时,它与另一个物体结合起来,使得一个物体的认知便决定了大脑对另一个物体形成相应的认知,一个物体的感知便决定了大脑对另一个物体形成较为生动的认知。——休谟
如果你还是读不懂,那也正常,毕竟哲学家们的表达方式都很独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