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时代都需要英雄,每个英雄都应受到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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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守在新疆喀什反恐一线、武警新疆总队某支队特战一中队的排爆手高凯这么描述自己的工作,“两根线,剪错了你就死,剪对了,那么你就是英雄,就这么简单。”
这份时时与死神相伴的工作,他一干就是十一年。他曾在反恐排爆现场连续工作32个小时,和战友成功拆除了9枚炸弹,创造了当年单日排爆数的纪录, 被授予一等功、“十大忠诚卫士”。
在反恐一线战斗的官兵,很多人都曾与死神擦肩而过。处警执勤的警察,也会面临与暴徒直接对抗的危险。
韩伟,青海80后警察,在一次出警过程中被犯罪分子持刀砍伤33处,肌腱断裂,手骨骨折,至今仍坚守在工作一线。
这是我眼中的英雄,为了他人安全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怕吗?他们也是人,自然也知道生命的可贵,即便经过专业训练,他们也知道特殊情况下对与错只有一线间。怎么办?为了公众安全,他们只能硬着头皮顶上。
舍己为人,以身涉险,这便是真正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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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些职业没有那么危险,但仍涌现出一大批值得我们学习的榜样。
湖南电视台有一档节目就叫《平民英雄》,记录了大量在平凡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他们同样值得我们尊敬。
比如留英硕士阿旺久美创立了民间环保组织保护三江源生态,舍与得在别人看来不成正比,但他不在乎;再比如坚守戈壁滩三十年的张立强,选种、育苗、整地、栽植、抚育,在日复一日的艰辛劳作中,将十一万亩沙漠变成了绿洲……你能说他们不是英雄?
某明星在微博上宣传自己下井矿慰问矿工的善行,她的行为自然值得肯定,为保障她的安全提前多次下矿检查的工作人员同样值得褒奖,因为生命是平等的。
某歌手在舞台上光芒万丈,在台下维持秩序的警察同样应享受到观众的尊重,没有他们的默默付出,明星可能不能光鲜亮丽地出现在舞台之上。
在政法战线上,在边防阵地上,有太多太多“无名”英雄,他们本可以用自己的学识换得更好的生活,但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公平正义,他们做出了自己的选择,所有的付出都在聚光灯之外,所有的努力都在看不见的地方。
同事国姐的丈夫在边疆服役,她一人照顾家庭,工作生活两不误,要做到这一点背后的付出努力胜过常人,他和她都值得我们敬佩。
平民英雄,也是英雄,也应该享受英雄的荣光。
战争年代流血牺牲的是英雄
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的是英雄
平常日子里无私奉献的也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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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是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真真切切的付出才获得的称谓,不是通过简单的话语、刻意的引导就能打造出来的人设。
英雄的行为是经得起历史考验,他的动机需出于公心大义,他的作为需利国利民,他的举动可以放在阳光下。
否则大浪淘沙之后,只会剩下一片狼藉。
比如“爱心妈妈”李立娟,可能在她收养第一个孩子之时确实不图回报,不过她之后的行为渐渐失去控制:拒绝与民政部门合办福利机构,不仅如此,安全检查进不了门,公安机关采不了血,甚至其对消防整改通知书也拒签;仅2017年,李利娟就通过当地民政部门,领取低保金、房租取暖费、房屋修缮费等共计127万多元……
诚然,我们不能因为李利娟出了事就把她所有的“善行”一概抹杀,但李利娟的所作所为明显已经配不上“英雄”这个称呼。
在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推进的今天,我不太希望看到更多的“悲情英雄”,我不太相信某公众人物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之后官方机构会毫不作为。我更希望看到英雄受到尊敬,安全得到保障,不再“悲情”,不再“受伤”。
“英雄”这两个字,说得容易,要真正做到很难。我们大多数人都只是平凡之人,从事普通的工作,或许,我们没有太多可以见义勇为的机会,但能做到始终坚守良知、尽自己所能帮助他人,那么也是一种“英雄”行为。做自己的英雄。
我们当褒扬英雄之义,讴歌英雄之善,发现英雄之美。
(本文首发于“法律读库”微信公众号,略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