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则新闻:美国华裔女子枪战三名入室劫匪击毙一人。真心为这位女士叫好,以往新闻都是海外华裔被抢劫的消息,这次看到自卫成功的新闻很欣慰。
虽然专业人士指出这位女士一些行为很危险,比如主动暴露自己、忽视侧面匪徒、单手持枪精度降低等等,建议他人在自卫时尽量避开这些风险,并且新闻中说这位女士也是不久前刚学会开枪,只在靶场练习过几次。但我们还是要钦佩她的勇气,先是沉着报警,然后敢于射击刚正面。
这让我想起最近之前的一部电影,跟这个新闻很像,只是电影里的主人公没这么幸运,这部电影叫《勇敢者》。
女主角是一个电台节目主持人,沉浸在与未婚夫的幸福甜蜜中,然而一个夜晚,他们遭到了一伙暴徒的袭击,未婚夫被打死,女主角也被打成重伤。出院之后,女主角认为警察对她的案子不够重视,无法抓住凶手,决定自己保护自己。
她买了一把黑枪,成为了暗夜复仇者。那些地铁里的劫匪混混、变态的嫖客、逃脱制裁的罪犯,都是她的目标,最终她找到了杀死自己未婚夫的凶手,实现了复仇,正义得到伸张。
这部电影里的女主演是朱迪·福斯特,有人说这是一部女版的《出租车司机》,朱迪长大了,不需要罗伯特·德罗尼保护了,她可以保护自己,保护别人。
这部电影给了观众一个充满希望的结局,一名有正义感的警察帮助并保护了女主角,没有让她被捕,默许了她“主持正义”。因为这位警察也在面临一种拷问,如果法律不能制裁坏人,那是否需要法律之外的方式去制裁?如果警察在制度内无法惩治罪犯,那么是否需要另一种身份去代替警察惩治?
这是所有的“义务警员”型英雄共同面对的问题。任何人未经审判认定有罪前都是无罪的,这是现代法治基本常识。换句话说,这些“英雄”就不仅仅是执法者,也是司法者,甚至是立法者。好在,这部片子里规避了这个疑问,因为女主角的主持正义大多是面对正在进行中的犯罪,还算是正当防卫。
其中有一个情节,三名黑人混混在地铁上寻衅滋事,先是抢了一个小伙子的MP3,又威胁了一对黑人父子,这时候地铁到站,其他人都吓得赶紧下地铁,只有女主角还留在地铁上并且一直冷冷盯着那三个黑人混混。三名混混感觉自己受到了轻视,围了过来掏出刀子威胁女主角。
结果可想而知,女主角怀里有枪,砰砰砰,击毙三人。
可能在有的人看来,这样算正当防卫似乎有些牵强。一开始三名黑人混混并没有针对女主角,女主角完全可以到站走开,但她选择了留在车上注视三个人,似乎是挑衅对方故意让对方拿出刀子威胁自己,然后自己开枪。
很多人看来,遇到侵犯理应躲开,你没有躲避就是做错了,受到伤害就是活该的。这个观点延伸开就是,明知道那条路偏僻你还走,被抢劫了活该;明知道自己穿的暴露,被强奸了活该;为啥人家打你不打别人,肯定你也有问题。
然而,凭什么我要躲开?凭什么三个黑人混混在车上胡作非为我就要走开,这车厢是他家的吗?我看别人他就来打我,警察看他他也敢动手吗?偏僻的路也是城市治安的一部分,这路是劫匪包下的吗?穿着暴露诱惑大就该被强奸,银行钱多诱惑更大你咋不去抢。
说白了,无非是欺软怕硬罢了,惩治这种人,这就是正当防卫。让这些人牢牢记住,不是每个人都惯着你胡作非为,看你就看了你也不能跟人家动手,偏僻的路也不允许抢劫,诱惑再大你也得管住自己。这就是社会教育的一部分,驯化人接受文明,把规则烙印在脑海里。
总有人讲一个故事,山里有一条恶龙,经常到镇子里抓少女吃掉,一天有一名少年进入山谷里,杀了恶龙。结果他自己长出了鳞片,变成了下一条恶龙。人们将这个故事是是说明,这世上没有英雄,当英雄掌握了绝对的权力,就会变成绝对的暴政。
纯属胡扯,被抓的少女难道不是你们的姐妹女儿吗?为什么你们不所有人一起上干掉恶龙,或者至少跟着少年一起去屠龙,我倒想看看他是怎么在众目睽睽下变成恶龙的。姑息罪犯就是每个人的责任,有虎拦路,你不去想着宰了它,还要大家躲着走,那这世上的路只会越来越少,虎只会越来越猖狂。
一个人被抢劫、被强奸、被不法侵害,不是他/她自己的责任,而是社会没有尽到保护民众铲除罪恶的义务,这个义务也是我们每个人的。安全感不是靠躲避来实现,那是老鼠的安全感,人类的安全感来自路灯、摄像头、巡警、每个见义勇为者、每个为你报警的人。
回到开头新闻里,在这个事件之后,我想当地的华人社区会有更多人开始买枪学习射击,会有更多的女人学会如何保护自己,而当地的帮派和犯罪团伙也会对华人多了几分忌惮,不再是钱多的弱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