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神宗推动乌台诗案:用文字狱打击政治异议派的开端:北宋神宗年间苏轼因为反对新法,并在自己的诗文中表露了对新政的不满。又由于他当时是文坛的领袖,任由苏轼的诗词在社会上传播对新政的推行很不利。所以在神宗的默许下,苏轼被抓进乌台,一关就是4个月。李定等人曲解了苏轼以前写的诗词,并对苏轼严刑拷打,“诟辱通宵不忍闻”。乌台诗案,是北宋年间的一场文字狱,结果苏轼被抓进乌台,被关4个月。御史中丞李定、舒��、何正臣等人摘取苏轼《湖州谢上表》中语句和此前所作诗句,以谤讪新政的罪名逮捕了苏轼,苏轼的诗歌确实有些讥刺时政,包括变法过程中的问题。这案件先由监察御史告发,后在御史台狱受审。所谓“乌台”,即御史台,因官署内遍植柏树,又称“柏台”。柏树上常有乌鸦栖息筑巢,乃称乌台。所以此案称为“乌台诗案”。北宋元丰三年(1080年)二月,苏轼因“乌台诗案”贬谪黄州团练副使。
由于王安石的求情,苏轼虽免于一死,但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元丰二年(1079)三月,苏东坡由徐州调任太湖滨的湖州。他作《湖州谢上表》,其实只是例行公事,略叙为臣过去无政绩可言,再叙皇恩浩荡,但他在后又夹上几句牢骚话:“陛下知其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
句中“其”为自称,他以自己同“新进”相对,说自己不“生事”,就是暗示“新进”人物“生事”。古代文人因为客观环境使然,总是习惯于在遣词造句上表现得十分微妙,而读者也养成一种习惯,本能地寻求字里行间的含义。比如御史台里的“新进”们。六月,监察御史里行何大正摘引“新进”、“生事”等语上奏,给苏轼扣上“愚弄朝廷,妄自尊大”的帽子。明明是苏轼在讽刺他们,而他们反说苏轼愚弄朝廷。偷梁换柱正是小人们的惯技。这里还有一点背景,王安石变法期间,保守派和变法派斗争激烈,两派领袖分别是两位丞相司马光和王安石,因前者给后者的长信中有“生事”二字,于是“生事”成了攻击变法的习惯用语;“新进”则是苏轼对王安石引荐的新人的贬称,他曾在《上神宗皇帝》书里说王安石“招来新进勇锐之人,以图一切速成之效”,结果是“近来朴拙之人愈少,而巧进之士益多”。后来正是曾拥护过王安石的“巧进之士”吕惠卿把王安石出卖了,使其罢相。
“至于包藏祸心,怨望其上,讪渎谩骂,而无复人臣之节者,未有如轼也。盖陛下发钱(指青苗钱)以本业贫民,则曰‘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课试郡吏,则曰‘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陛下兴水利,则曰‘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盐碱地)变桑田’;陛下谨盐禁,则曰‘岂是闻韶解忘味,尔来三月食无盐’;其他触物即事,应口所言,无一不以讥谤为主。”
他举的例子,“赢得”两句及“岂是”两句出自《山村五绝》;“东海”两句出自《八月十五日看潮》;“读书”两句出自《戏子由》。但经断章取义后,句句上纲上线。
马上,国子博士李宜之、御史中丞李定前脚后脚杀到,他们历数苏轼的罪行,声称必须因其无礼于朝廷而斩首。李定举了四项理由说明为什么应当处苏轼极刑,他说:“苏轼初无学术,滥得时名,偶中异科,遂叨儒馆。”接着说苏轼急于获得高位,在心中不满之下,乃讥讪权要。再次,皇帝对他宽容已久,冀其改过自新,但是苏轼拒不从命。最后,虽然苏轼所写诗之荒谬浅薄,但对全国影响甚大,“臣叨预执法,职在纠察,罪有不容,岂敢苟止?伏望陛下断自天衷,特行典宪,非特沮乖慝之气,抑亦奋忠良之心,好恶既明,风俗自革。”这位李定正是当年因隐瞒母丧而被司马光称为“禽兽不如”的家伙,苏轼也讥他“不孝”。虽然群小都要苏轼死,但神宗皇帝不愿杀害他,只同意拘捕他,而且不同意苏轼在进京途中关入监狱过夜。
此时,苏轼的一个好友王诜,是他印了苏轼的诗集,听到这个消息,赶紧派人去给南部的苏辙送信,苏辙立刻派人去告诉苏轼,朝廷派出的皇差皇甫遵也同时出发,但苏辙的人先到,苏轼知道消息,立即请假,由祖通判代行太守之职。皇甫遵到时,太守官衙的人慌做一团,不知会有什么事发生。苏轼不敢出来,与通判商量,通判说躲避朝廷使者也无济于事,最好还是依礼迎接他,应当以正式官阶出现。于是苏轼穿上官衣官靴,面见官差皇甫遵。苏轼首先说话:“臣知多方开罪朝廷,必属死罪无疑。死不足惜,但请容臣归与家人一别。”
太守官衙的人全都吓得手足无措,个个躲躲藏藏,只有王氏兄弟和陈师锡设酒筵饯别。但老百姓都出来看太守启程,县志记载,老百姓都泪如雨下。苏轼途经扬州江面和太湖时,都想跳水自杀。他不知道要判什么罪,并且怕他的案子会牵连好多朋友。等再一想,真跳了水,又会给弟弟招致麻烦。不然,后人就见不到赤壁怀古和赤壁赋了。家里烧了他大部分与友人的通信和手稿,家人到了安徽宿县,御史台又派人搜查他们的行李,找苏轼的诗,书信和别的文件。后来苏轼发现自己的手稿残存者不过三分之一。
苏轼七月二十八日被逮捕,八月十八日送进御史台的监狱。二十日,被正式提讯。苏轼先报上年龄,世系,籍贯,科举考中的年月,再叙历任的官职和有他推荐为官的人。他说,自为官始,他曾有两次记过记录。一次是任凤祥通判时,因与上官不和而未出席秋季官方仪典,被罚红铜八斤。另一次是在杭州任内,因小吏挪用公款,他未报呈,也被罚红铜八斤。“此外,别无不良记录”。
最初,苏轼承认,他游杭州附近村庄所作的《山村五绝》里“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是讽刺青苗法的,“岂是闻韶解忘味,迩来三月食无盐”是讽刺盐法的。除此之外,其余文字均与时事无关。到二十二日,御史台审问他《八月十五日看潮》里“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两句的用意,他拖到二十四日,才被逼按舒��定的调子,说是“讽刺朝廷水利之难成”。至于《戏子由》诗违抗“朝廷新兴律”的主旨,直到二十八日才作了交代。
到九月份,御史台已从四面八方抄获苏轼寄赠他人的大量诗词。有一百多首在审问时呈阅,有三十九人受到牵连,其中官位最高的是司马光。王安石罢相的次年(1077年),苏轼寄赠司马光一首《独乐园》:“先生独何事,四方望陶冶,儿童诵君实,走卒知司马。抚掌笑先生,年来效喑哑。”实为司马光重登相位大造舆论。御史台说这诗讽刺新法,苏轼供认不讳:“此诗云四海苍生望司马光执政,陶冶天下,以讥讽见任执政不得其人。又言儿童走卒,皆知其姓字,终当进用......又言光却喑哑不言,意望依前上言攻击新法也。”
《汤村》诗云:“居官不任事,萧散羡长卿。胡不归去来,留滞愧渊明。盐事星火急,谁能恤农耕?薨薨晓鼓动,万指罗沟坑。天雨助官政,泫然淋衣缨。人如鸭与猪,投泥相溅惊。下马荒堤上,四顾但湖泓。线路不容足,又与牛羊争。归田虽*辱,岂失泥中行?寄语故山友,慎毋厌藜羹。”苏轼也供认自己确有对盐官在汤村一带开运盐河的不满,“农田未了,有妨农事”,“又其河中间有涌沙数里”不宜开河,“非农事而役农民”,“役人在泥中,辛苦无异鸭和猪”等等。*人指控之下,仗义执言也是罪行。
这些赠黄庭坚、王诜等人的诗文,一时成为轰动朝野的新闻,舒��等人趁机落井下石,怂恿副相王检举苏轼的《王复秀才所居双桧》诗。诗云:“凛然相对敢相欺,直干凌空未要奇。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惟有蛰龙知。”王(土圭)诬告说:“陛下飞龙在天,轼以为不知己,而求之地下之蛰龙,非不臣而何?”神宗冷静地回答:“诗人之词,安可如此论?彼自咏桧,何预朕事?”不久,狱吏问苏轼咏桧一事,苏轼巧妙答道:“王安石诗‘天下苍生望霖雨,不知龙向此中蟠’,此龙是也。”狱吏会心而笑,那些自称拥护王安石变法的人,连王安石说过“蟠龙”也忘记了。
对苏轼的指控,有的十分牵强,这咏桧诗就是一例。还有苏轼任密州太守期间作的《后杞菊赋》的序言里曾提到吃杞菊的苦种籽,御史认为作者是在直接讽刺全境百姓的贫穷,尤其指朝廷对官吏薪俸的微薄。“生而盲者不识日”是讽刺科举考生的浅陋无知,讽刺考生不通儒学,只知道王安石在《三经新义》里对经书的注释。苏轼对大部分指控,都坦白承认在诗中批评新政。
在给王诜的诗里,有一行是坐听“鞭笞环呻吟”,又说,“救荒无术归亡逋”,他也提到“虎难摩”是为政贪婪的象征,给李常的诗里,他确是说在密州“洒涕循城拾弃孩”,见到男尸、女尸、婴尸饿死在路边,当时确是“为郡鲜欢”。在给孙觉的诗里,有一行说二人相约不谈政治,是真在一次宴席上约定,谁谈政治就罚酒一杯。给曾巩的诗里说他厌恶那些“聒耳如蜩蝉”的小政客。给张方平的诗里把朝廷比作“荒林蜩�(zhá)乱”和“废沼蛙帼淫”,又说自己“遂欲掩两耳”。给范镇的诗里,他直言“小人”,给周�(bīn)的诗里把当权者暗比作“夜枭”。好友刘恕罢官出京时,苏轼写了两首诗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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