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大学生,一个很重感情的普普通通的大学生。
我偷盗的东西范围很广,QQ号钱包手机钥匙自行车摩托样样不在话下,我偷盗的对象很窄,只偷那些在校园里玩弄女生感情的高帅富,仅仅只有他们而已。
大学四年以来,我没有落网过一次,从来没有,除了我技术很不错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我从来不销赃,从高帅富那里偷来的所有东西在一周以内会出现在校传达室,医务室,校长办公室等等一些我认为会百分之百归还到原主手里的地方。钱包里的钱从来不会动用分文,当然手机里通讯录则会被我删的一干二净,这样这些高帅富再来欺骗学校里的女生也得多费些神了。
我不是想做圣人,也不是特想多管闲事,我只是觉得每个人的感情非常有限,只能专心对一个人好,而如果这感情分了心,就叫多情,或者花心。一个人花心久了心也麻木了,也就不把别人的感情放在心里了。我非常信奉一切不以结婚为目地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而这些高帅富们往往都是流氓成性,玩弄成瘾,所有女生的没有美丑差别,都有着一颗柔弱善感的心,都有着一颗不甘寂寞向往两个人一起幸福的心,所以有些感情玩了就等于伤害了别人的一生。这些高帅富可曾想过么?有钱可以,有爹也可以,我不仇富,可是有了钱有了爹别丢了善良。当然,这里面没有一个标准答案的正义,而我就以我自己的方式来施行我自己的正义,贼的正义。
我大学生活范围很窄,可以用几个名词就能概括,教室,寝室,食堂,王必俊,申莹以及自行车。自行车用于每天往返于教室,食堂,寝室这三点一线之间,和王必俊一起。王必俊是我唯一一个认同的高帅富,当然也可能是他异类了,王必俊能和我一起蹲坐在马路牙子边的小摊前吃着烤串羊腰子,也能带我去富丽堂皇的高级酒店,就着洋酒吃着自带的鸭脖子。
王必俊从小就和他爷爷生活在老家的小城,他那认死理的爷爷秉承了他家家传的祖训,这男孩子就得穷着养,当王必俊到了上高中的年龄,他有钱的爸爸于是把王必俊接回到身边,严加管教,对于他爸来说,棍棒底下出孝子就是至高无上的真理。于是造就了这个爱打包剩菜对人不卑不亢不懂世事的王必俊。用我的话来说就是单纯,用不好听的话来说就是脑子一根筋。
这个世界上,能像王必俊这样单纯的人不多了,于是我总是有意识的保护王必俊,他就像我弟弟一样,我不想让他接触到这社会的肮脏,他这辈子以来碰到最坏的人就是卖他盗版游戏碟的小贩,王必俊却不知道他大学最好的朋友是个贼,也不知道这个贼为了独自找回他自己被偷的钱包而挨了一顿胖揍,这也是我的正义,贼的正义。
在这个偌大的校园里,我唯一知道的同行,或者说唯一碰到过的同行就是杨克,那天我们同时盯上了一个高帅富,在熙熙攘攘的下课人流中,我们仨撞到了一块,我清楚的看到他那修长的手指把高帅富的钱包夹了出来,而我的手,就在旁边。他盯了我愣了几秒,浅浅的一笑,我也冲他点点头,然后互相闪开,消失在人群中去了。后来我在学校的奖学金榜单上看到了他的照片,杨克,三等奖学金。
刚开始我并不知道杨克为什么要偷这个高帅富。这家伙欺骗一个女生的感情,后来玩腻了分手,这女生却无法自拔,割腕自杀未遂后就退学了。这是我的原因。后来我还见过一次杨克,一次是我看他骑着拉风的摩托车载着一个穿戴时髦长相不俗的美貌女生驶出校园,而据我的小道消息,杨克的家世并不怎么好,我或许知道了他的原因了。
我大部分的小道消息都来源于王必俊,王必俊是计算机系的,可是到目前为止电脑死机了还只会用三种办法解决:ctrl+alt+delete,关电源重启以及重装系统。可是王必俊的消息系统却无比庞大,小到实习老师的三围大到某某女生又被哪个高帅富玩弄了,我所报复的高帅富很多内情都是由王必俊提供的,可是他一直以来从不知情。
第一次见到申莹是在食堂,我们俩正对着一盘鸡腿一顿暴啃,忽然,王必俊停下了手里和嘴里的活,我突然感觉事情大发了,对于一个生性单纯的人来说,能让其停止进食的事情少之又少,紧接着,王必俊油糊糊的手从我脸边蹭过去,嘴里含糊不清的说了一句特俗的词,“看,美女。”
我回头一望,中午的耀阳透过食堂脏兮兮的玻璃照映着申莹,带着些许模糊的如梦似幻,脸上漠然的神情透着那么让人不敢亵渎的清纯,淡蓝色的碎花连衣裙轻摇舞迤,就像,天使。
王必俊使劲把嘴里所有的东西吞下肚,无比唏嘘的说:“要是我能认识这位校花就好了。”王必俊盯着申莹看是因为他喜欢美女,可是就是天生的色大胆小。而我,因为申莹长得像我妹妹,在孤儿院和我一起长大的小妹,一直被我们孤儿院这些男孩子犹如众星捧月般呵护的小妹。也是被一个高帅富玩弄感情了,之后就回到孤儿院做帮工,从此少言寡语不问世事。
我轻声叹了口气,问王必俊:“怎么,你有这个美女的信息?”
王必俊颇无奈的笑笑,说:“申莹,比我们小一届,英语系的系花。可惜,刚被刘成泡上。”
我心一颤:“刘成?就那个天天开奥迪来上学的,我靠!这怎么说,他可是出了名的花。”
王必俊更无奈的耸耸肩,继续和鸡腿奋斗起来,一脸的狠劲,一口一块肉。
我还是无法忘怀申莹,她的一颦一笑,像极了我的那个可怜的小妹,当然还有遭遇。历史总是无比残酷般的相似,我无意中撞见那个花少刘成和一个穿着暴露的女生勾勾搭搭,那个女生却是那天我看见坐在杨克后座的姑娘。
我不会让简晓宁重蹈我小妹的覆辙,因为我是一个有正义感的贼,所以我动手了。事情很顺利,我偷来了刘成的手机,而手机里一如我所料,有着刘成与数位女生打的火热的短信,我把手机安安稳稳放在申莹课桌里,剩下的就是耐心等待了。
第二天,我看见申莹一手攥着手机怒气冲冲的跑出校园,便赶紧冲了上去,在校门口就和刘成大吵大闹起来,没几句话的功夫,申莹把手机愤愤的摔在刘成的脸上,“啪”的一声响声,行人纷纷侧目,刘成脸上挂不住了,扬起手往申莹脸上扇去,可是却被一只手死死抓住了,同时传来一声怒喝:“你打女人算什么本事?!”
关键时候王必俊出现了,真是巧合。当然也没有巧合,是我打电话把王必俊喊过来的,我是一个贼,就算是一个有正义感的贼,也只能活动在阴暗处,至于英雄,让本性善良纯真的人来做吧。我前面的路都铺好了,后面的都是王必俊的事了。
杨克失手被抓了。我听王必俊说,前一天杨克和她女朋友在校园里大吵了一架,第二天杨克趁上午上课时间偷别人寝室里的东西被巡逻的保安当场抓住了,别的不说,开除是肯定的了。我唏嘘了一阵子,我当初见到杨克的时候就想到了这个情况,一个贼为了金钱而进行偷窃之时,其结果就已经注定。第三天,杨克的那个女朋友就大大方方的挽着刘成在校园里逛荡了,一身的名牌穿戴,真是讽刺。
王必俊也唏嘘了好一会儿,说想不到杨克看着人模人样的,竟然是个贼。王必俊还不知道的是,他最好的朋友也是个贼,最后一个贼了。
快毕业的这年夏天,我要离开了,离开大学校园,去边远地区支教,这一去肯定不会再回来了,也许十多年,也许一辈子。
这也算我为我自己赎罪吧,贼的赎罪,听着是有那么点强词夺理是么?可是在我离开之前,我还有两件很重要的事要办。
第一件,我把我偷杨克前女友的手机用匿名的方式交到了公安机关的手里,而手机里面有她和刘成在KTV和一群人吸食毒品的自拍照,自从有自拍这个拍照手法以来,有多少人栽在这上面,而又有不少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我用我自己的方式为杨克报仇,贼的方式。
第二件,我把王必俊的笔记本偷来又放在申莹的课桌里,里面是王必俊自从救申莹的那天起,记录下他与申莹一点一滴的交集以及对申莹的爱慕暗恋之情,王必俊说过,这是他的初恋,他要把一切都记录下来,死后都要带进棺材的。我用我自己的方式帮王必俊和申莹追逐幸福,贼的方式。
临行的那天,王必俊一直送我到火车站,申莹轻轻的挽着王必俊也来了,落日的余晖经过火车上灰暗玻璃的折射照映着简晓宁,浅媚轻笑透着那么的亦幻亦真,脸上洋溢出青春和爱情共舞的幸福。就像仙女一般。
就在火车即将要发车时,王必俊冲了上来,用肘顶了顶我,说:“是你干的吧?”
我默不作声。王必俊对我就是一个熊抱,重重的拍了我几下,带着些许哭腔郑重的说:“谢谢。”
这对于我来说,是最最最好的回报了。原来贼的正义是有回报的。
我走以后,这个校园不再有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