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充满了歌声的时代里】
文/朱东(传统文化研究学者,《原易》作者)
摘自《东鹤书院三字经精讲深解100讲》36讲
自从以推行白话文为核心的新文化运动以来,歌唱与文学,现实的社会生活就开始渐行渐远,到了今天,歌唱基本上变成了一种专属娱乐的方式。如果将其是为一种日常的表达方式,那将是令人费解的事情。
但是,曾几何时,我们脚下踩着的这片土地,曾经是一个诗歌的国度,曾经有过一个歌唱的时代。这一点,只要我们翻翻关于《诗经》的介绍,就会看得一清二楚。
众所周知,《诗经》是中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共三万九千多个字,一共305首,因此又称《诗三百》,但是其中有6篇有目无辞(有题目无内容),称为笙诗。之所以称之为笙诗,就是因为当时的每一篇诗,都有相应的曲调。用今天的话说,都是音乐与文学相结合的产物,因此也既有文学价值,也有音乐价值。所以,即使没有内容,或者内容不可取,只要音乐仍旧可取之处,仍旧是值得保留的。
我们之所以说,那曾经是一个歌唱的时代,是因为所谓的《诗三百》是孔子在此前累计传承下来的三千多首古代诗歌的基础上整理完成的。据此我们可以推测,在孔子之前曾经被创作并传颂过的诗篇,应当更多。
之所以会有数量众多的诗歌出现,原因有两个:
第一,当时贵族生活,包括祭祀外交等等,都需要诗歌。祭祀庆典就不用说了,即使是政治外交,也离不开诗歌。所以孔子说“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说明至少在孔子那个时代,贵族们进行外交活动的时候,还是需要大量的引用诗篇来表达其心意的。在他们的宴会上,还是需要经常的吟唱各种诗篇。所以,贵族们既有学习诗的必要,又有创作诗的热情。当然,更有运用诗的乐趣,因为这里面不仅有类似今天的娱乐作用,更有对其身份地位的标准功能。
第二,自上古以来就有一种采诗的制度,由天子派遣采诗官到各地搜集民间创作的歌谣,以此来了解当地的民情,考查诸侯的执政水平。反之,民众就可以通过这一渠道,来表达自己对当地行政的态度,抒发自己的喜怒哀乐。
在这一互动过程中,诗歌所扮演的其实就是天子与民间信息交流的方式与通道的角色,类比一下现在的事物,大概与现在人们通过网络微博,微信反应民意差不多。
所以,孔子又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意思是说:年轻人为什么不去学《诗》呢?诗可以激发人的情感,可以增广人的见识,可以懂得群类之分,可以学会纾解怨愤,近的说可以用来侍奉父母,远的说可以用来侍奉君主,可以增加对鸟兽草木名称的了解。
其中“可以怨”三个字,在今天看来是最具现实意义的。因为,任何一个社会都会存在令人心生怨愤的阴暗面,即使是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明媚的阳光,也有可能成为怨的对象。但是,如何抒发这种怨愤,对个人来说,就是个人修养的重要体现。是否提供了一种渠道,让人们来抒发他们心中的怨愤,则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管理水平的标志。
因此一句“可以怨”,既说明了当时的社会为人们提供了这样的一条渠道,又为个人指出了一种抒发怨愤的方式。这一渠道,这一方式就是诗歌,就是歌唱。当然《诗经》当中还有颂,还有对统治者的赞美,但是这种赞美,也是通过诗歌,通过歌唱来表达的。
对今天的人们来说,这或许是难以理解的。对于那些倡导白话文的人来说,这更可能具有虚伪做作之嫌,但是只要我们拿这种方式,与歇斯底里的攻击,和全无节操的阿谀比较一下,就不难发现,那个歌唱的时代,是多么的美好;在那个充满了歌声的时代里,人活得多么的更像一个万物的灵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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