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诗歌分为两大类,即古体诗和近体诗。如果相对于近代或当代的新诗(自由体诗歌而言),古典诗歌一律称为古体诗或旧体诗,这对于一般人来讲,是天经地义的。然而,古体诗和近体诗却不能按上述的逻辑推理去加以注释。
这里所指的古体诗和近体诗,是后人为了区别诗歌是否受格律限制,而将其划分的两种类型。古体诗是指那些不接受格律限制,即不拘泥形式要求而较为自由的古典诗歌;近体诗是指那些按照一定的句数、字数、用韵、平仄、对仗等严格规定的形式创作的诗歌。
近体诗是唐代以后产生的,故此,称唐以前实兴的那种有异于近体诗的古典诗歌为古体诗,也就是说,近体诗是后人就诗的形式有了严格规定之后相对于古体诗而言的。
唐代以后,仍然有人不愿受近体诗格律的限制,仿效前人创作的诗歌,尽管时间上,这些作品产生在近体诗诞生之后,但它们仍属于古体诗的范畴。所以,在某种意义上讲,古体诗和近体诗又不可以完全从年限上区分。
近体诗也称今体诗或格律诗,格律诗之所以要框定一些“格”和“律”,就是要求作者有机地利用语言的声、调、韵等材料,按规定组合起来,使音响效果和文字排列都具有和谐的美感,借以产生强烈的艺术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