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孟浩然》
李白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鉴赏】
这首诗大约作于诗人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这一时期,李白常到周围各处游历,与孟浩然相识并结下深厚友情。本首诗形象地概括了孟浩然隐居不仕的一生,热情赞颁孟浩然不图名利淡泊清高的品格,表现出李白与孟浩然深厚的友情,也从侧面展现出了李白自己的精神境界。
李白首联点明主题,开门见山,直抒胸臆:我敬重孟浩然先生的庄重潇洒,他为人高尚,风流偶傥闻名天下。“爱”字为全诗的抒情主线,“风流”二字是孟浩然品格气质的主要特征。因此首联从意境上统摄全篇,有提纲孝领的作用。
颔联以“红颜”对“白首”,从纵的方面概括孟浩然大半生的风流情致。他少年时鄙视功名方面概括孟浩然大半生的风流情致。他少年时鄙视功名一位潇洒出尘的隐士的神态,确有几分不食人间烟火的情韵。
颈联以“醉月”对“迷花”,从横切面描写孟浩然在月光下喝酒时常常沉醉,迷恋景色不愿意侍奉国君的归隐生活。在对于孟浩然的描写上,两联诗各有侧重,错综有致,笔法灵活,生动地刻了孟浩然放弃官职,白首归隐,高卧林泉,醉月中酒,风流自赏,迷花不仕,不为尘物所动的高雅形象。尾联回应首联,直接抒情,再度表达对孟夫子的景仰之意:你的品格像高山一样怎么能够仰望得到?我只能在这里向你作揖,景仰你清香的德行。
这首诗以情构篇,线索分明。开头写“吾爱”之意,中间写孟浩然“可爱”之处,最终表“敬爱”之情,形成抒情一—描写——抒情的结构。运用“赋”的手法而又极有情致,以一种舒展唱叹的语调,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诗篇自然豪放,工整流畅,意境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