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钧
马上就要过“六一”国际儿童节了,人们很容易将儿童节与快乐联系在一起,因为孩子的世界是简单的,很大程度上,简单便意味着快乐。
在他们眼里,成人会被简单地分为好人和坏人,好人做好事,坏人做坏事。好人会爱护他们,让他们快乐,而坏人会伤害他们,使他们恐惧。然而,就在“好人们”想办法给孩子制造快乐的时候,总有另一些“坏人”,给快乐的童年带去灾难。
谁也不会想到,六一儿童节前,那些悲伤的事接踵而至。广东惠州,一个醉酒司机驾车失控冲向人群,造成1名儿童死亡;湖北武汉,一幼儿园校车在接送孩子后,司机将车停在露天停车场,锁闭了车门车窗,没有人发现,一名4岁男童被遗漏在校车上,当孩子被发现送医后,已经抢救无效;福建福清,一小区的景观水池发生漏电,导致3名儿童死亡。
当然,即使这些悲剧没有发生在六一前夕,它们依然饱含令人心碎的悲伤。
我想象着这些家庭以及家长们,陷入了怎样的悲伤和绝望之中。他们本可以和其他人一样,在六一儿童节即将到来的时候,给孩子买身新衣服,给他们买件向往已久的玩具,带孩子看场电影、吃顿大餐……如今这些已成奢望。
每个人都爱自己的孩子,但古训还告诉我们,“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在爱孩子这件事上,几乎所有的家长都没有差别,你想让自己的孩子平安快乐,那么也不要伤害别人的孩子,你承受不了失去孩子的痛苦,就应该在涉及人身安全的事情上小心谨慎,不要做让别人失去亲人的杀手。
然而,总有一些人,根本不把别人的生命安危放在心上,那些只需按规则行事,稍稍注意就完全可以避免的悲剧,在他们看来并不值得用心。校车悲剧年年上演令人震惊更加不解,难道锁车前看一下有没有遗漏的孩子就那么难吗?难道老师就不能核对一下有没来的孩子吗?每年那么多悲剧,为什么总是无法警醒那些幼儿园的管理者呢?至于酒驾和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多年以来都属于最容易引发事故的原因,却依然唤不醒一些人的安全意识。
倘若是自己的孩子,幼儿园管理者就不会八个小时后才发现孩子不见了,倘若车上有自己的孩子,司机便不会酒后驾驶,倘若小区里有自己的家庭,物业人员总会想办法保障小区内公共设施的安全。
很多时候,我们个人的行为往往意味着他人的安危,稍有不慎,对别人来说可能就是灾难,这不是危言耸听,因为就在不久前,东莞市一小区内,只有3个月的女婴被从高处抛落的苹果砸中,导致脑部挫伤严重,而高空抛物这一不文明举动,每年都在上演,其伤害最大的,还是幼小的孩子。
60多年前,国际儿童节设立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儿童权利,反对虐待或毒害儿童,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成立之初也向全国人民和国际社会做出严肃承诺:保护儿童。在任何国家和社会当中,儿童都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群体。我们每个人的孩子都不会生活在不接触外界的真空里,你想让自己的孩子得到怎样的保护,那么也要用心爱护别人的孩子。遵守法律,尊重生命,不应该仅仅是为了自己,还应该是为了他人,为了更多的孩子。
每个人都爱自己的孩子,但古训还告诉我们,“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在爱孩子这件事上,几乎所有的家长都没有差别,你想让自己的孩子平安快乐,那么也不要伤害别人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