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体诗、近体诗、七言、五言这些词语都是指哪些诗词?书上经常说得押韵、平仄、对仗都是怎么回事?掌握这些诗词术语,学习中华诗词,提升自己的传统文化鉴赏能力。
古体诗
亦称“古诗”、“古风”。诗体名,为近体诗形成以前,除楚辞体外各种诗体的通称。每篇句数不拘。有四言、五言、六言、七言、杂言诸体。后世使用五、七言者较多。不求对仗,平仄和用韵也较自由。
古风
诗体名。即“古诗”、“古体诗”。唐人喜好将时人效法古代之诗而作的作品称为古风,如李白有《古风五十九首》。
近体诗
亦称“今体诗”。唐代形成的律诗和绝诗的通称,同古体诗相对而言。句数、字数、属对和平仄、用韵等都有严格规定。排律则不限句数。
四言诗
诗体名。全篇每句四字或以四字句为主。是我国古代诗歌中最早形成的体式。先秦诗歌,如《诗经》,大都为四言。汉代以后,格调稍变。自南朝宋齐以后,作者渐少。
五言诗
每句皆五字的诗体。形起于汉代。魏晋以后,历南北朝隋唐,大为发展,成为古典诗歌主要形式之一。其类别有五言古诗、五言律诗、五言绝句和五言排律。
七言诗
诗体的一种。全篇每句七字或以七字为主,当起于汉代民间歌谣。旧说始于汉《柏梁台》诗,但此诗恐系伪托。两汉文人作七言诗而见于记载者颇多,今多不存。魏曹丕《燕歌行》,为现存较早的纯粹七言诗。至唐代大为发展。有七言古诗、七言律诗、七言绝句。与五言诗同为汉语古典诗歌的主要形式。
绝句
即“绝诗”。亦称“截句”、“断句”。诗体名。截、断、绝均有短截义,因定格仅为四句,故名。一说六朝人联句,一人作四句,如取出单行,即为绝句。以五言、七言为主,简称五绝、七绝。也有六言绝句。唐以后通行者为近体,平仄和押韵都有一定。有人说绝诗是截取律诗的一半而成。但在唐代律诗形成以前,已有绝句,虽亦押韵而平仄较自由,如《玉台新咏》即载有《古绝句》。后人即用“古绝句”以别于近体绝句。
律诗
诗体名。近体诗的一种。格律严密,故名。起源于南北朝,成熟于唐初。八句,四韵或五韵。中间两联必须对仗。第二、四、六、八句押韵,首句可押可不押,通常押平声。不得换韵。每句各字及句与句、联与联之间平仄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分五言、七言两体,简称五律、七律。亦偶有六律。其有每首十句以上者,则为排律。
排律
诗体名。律诗的一种。就律诗定格加以铺排延长,故名。每首至少十句,有多至百韵以上者。除首、末两联外,中间各联都需对仗。也有隔句相对的,称为“扇对”。往往于题目上标明韵数,如杜甫《敬赠郑谏议十韵》。
歌行
古代诗歌的一体。汉魏以下的乐府诗,题名为“歌”和“行”的颇多,二者虽名称不同,其实并无严格的区别。后遂有“歌行”一体。清钱良择《唐音审体》:“歌行本出于乐府,然指事咏物,凡七言及长短句不用古题者,通谓之歌行。”其形式较自由。大抵模拟乐府诗风格,语言通俗流畅,文辞比较铺展。其中多有叙事之作。如白居易《长恨歌》、《琵琶行》。“行”是乐曲的意思,见《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司马贞《索隐》。
乐府
乐府本为古代音乐官署。“乐府”一名始于秦,秦及西汉惠帝时均设有“乐府令”。武帝时的乐府规模较大,掌管朝会宴飨、道路游行时所用的音乐,兼采民间诗歌和乐曲。今日所说乐府,多指乐府诗,一种诗体。指乐府官署所采集、创作的乐歌,也用以称魏晋至唐代可以入乐的诗歌和后人仿效乐府古题的作品。宋元以后的词、散曲和剧曲,因配合音乐,有时也称乐府。
试帖诗
诗体名。也称“赋得体”。源于唐代,由“帖经”、“试帖”影响而产生,为科举考试所采用。故又称“应试诗”。多为五言六韵或八韵的排律,以古人诗句或成语为题,冠以“赋得”二字,并限韵脚。清代“试帖诗”限制尤严。旧时文人平时也有用此体来做诗的。因试帖诗限制极为严格繁琐,且宋代后科举考试专重经义,试帖诗不被重视,故历史上试帖诗含有佳作。唐代诗人钱起省试所作试帖诗《省试湘灵鼓瑟》,是历史上最为著名的试帖诗。
善鼓云和瑟,常闻帝子灵。
冯夷空自舞,楚客不堪听。
苦调凄金石,清音入杳冥。
苍梧来怨慕,白芷动芳馨。
流水传潇浦,悲风过洞庭。
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
杂言诗
古体诗的一种,最初出于乐府。诗中句子字数多少间杂,无一定标准,最短仅有一字,最长可有九、十字以上,以三、四、五、七字相间杂者为多。句式变化与用韵均很自由。
联句
旧时作诗方式之一,亦称“连句”。两人或多人共作一诗,相联成篇。传始于汉武帝时《柏梁台诗》(疑系后人伪托)。初无定式,有一人一句一韵、两句一韵乃至两句以上者,依次而下。后来习用一人出上句,续者须对成一联,再出上句,轮流相继。此外尚有用杂言及一至九字诗形式写成的联句。多用于上层饮宴及朋友间应酬,绝少佳作。
集句
作诗方式之一。截取前人一代、一家或数家的诗句(亦有用文句的),拼集而成一诗。现存最早的集句,为西晋傅咸的《七经诗》。后人并有专门“集唐”、“集杜”之作。
赋得
凡摘取古人成句为题之诗,题首多冠以“赋得”二字。南朝梁元帝即已有《赋得兰泽多芳草》诗。科举时代之试帖诗,因诗题多取成句,故题前均冠以“赋得”二字。同样也应用于应制之作及诗人集会分题。后遂将“赋得”视为一种诗体,即景赋诗者亦往往袭用以名诗。
八病
古代关于诗歌声律的术语。为南朝梁沈约所提出,谓作诗应当避忌的八项弊病,即平头、上尾、蜂腰、鹤膝、大韵、小韵、旁纽、正纽。
据《文镜秘府论》所述:平头指五言诗第一字、第二字不得与第六字、第七字同声(同平、上、去、入)。上尾指第五字不得与第十字同声(连韵者可不论)。蜂腰指五言诗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言两头粗,中央细,有似蜂腰。鹤膝指第五字不得与第十五字同声,言两头细,中央粗,有似鹤膝(近人从宋蔡宽夫说,以为五字中首尾皆浊音而中一字清者为蜂腰,首尾皆清音而中一字浊者为鹤膝)。大韵指五言诗如以“新”为韵,上九字中不得更安“人”、“津”、“邻”、“身”、“陈”等字(即与韵相犯)。小韵指除韵以外而有迭相犯者(即九字之间互犯)。旁纽一名大纽,即五字句中有“月”字,不得更安“鱼”、“元”、“阮”、“愿”等与“月”字同声纽之字。正纽一名小纽,即以“壬”、“衽”、“任”、“入”为一纽,五言一句中已有“壬”字,不得更安“衽”、“任”、“入”字,致犯四声相纽之病。沈约此说当时就受到钟嵘等人的批评。宋严羽《沧浪诗话·诗体》也说:“作诗正不必拘此,弊法不足据也。”
谋篇
谓作诗时谋划安排篇章结构。
起承转合
诗文结构章法方面的术语。“起”是开端;“承”是承接上文加以申述;“转”是转折,从另一方面立论;“合”是结束全文。《负曝闲谈》第一回:“文章做得粗粗的通顺,就是起承转合的法子,也会了齐全八套。”《红楼梦》第四八回:”黛玉道:‘什么难事,也值得去学?不过是起、承、转、合。’”
平仄
平指汉语四声中的平声,仄指汉语四声中的上、去、入三声。旧诗赋及骈文中所用的字音,平声与仄声相互调节,使声调谐协,谓之调平仄。
四声
平、上、去、入四种声调的总称。汉语字音在《诗经》时代即已分别声调。但六朝以前,还没有四声的名称。齐梁时,沈约、周颙等人才以平、上、去、入四字作为各类的调名,总称四声,沿用至今。古入声有-b[-p]、-d[-t]、-ɡ[-k]三个塞音韵尾。普通话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四个声调是从古代的四声演变而来的。
孤平
旧诗近体诗格律上的一种禁忌。王力《诗词格律》第二章第三节四:”孤平是律诗(包括长律、律绝)的大忌……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一字必须用平声;如果用了仄声字,就是犯了孤平。因为除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了。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所以在‘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三字如果用了仄声,也叫犯孤平。”
拗体
律、绝诗每句平仄都有规定,误用者谓之“失粘”。不依常格而加以变换者为“拗体”。前人所谓“拗”,除有时变换第二、四、六字外,着重在五言的第三字和七言的第五字。两联都拗的称“拗句格”,通首全拗的称为“拗律”。诗人中有故意为之者,如清王轩《声调谱序》云:“韩(愈)、孟(郊)崛起,力仿李(白)、杜(甫)拗体,以矫当代圆熟之弊”。凡“拗”须用“救”,有拗有救,才不为病。一句中前面该平处用仄,则后面该仄处用平,是谓本句自救;上句该平的用仄,下句则该仄的用平,是谓对句相救。如此平拗仄救,仄拗平救,以调节音调,使其和谐,称为“拗救”。也有拗而不救者。
三平调
诗句中如果最后三个字全都是平声字,就叫做三平调。这是写格律诗的大忌。是决不允许出现的。但在写古体诗时,却有意多出现,以示与格律诗相区别。
三仄尾
三仄尾是诗词术语,一般是指一句诗中后三字为仄声的话便为三仄尾。对于“三仄尾”是否合律,仍在争论中,目前尚无定论。但我们读唐诗,唐人是并不绝对避“三仄尾”的,即使到清代,虽对律诗格律要求严,但认为“平平仄仄仄”是拗律句.
失对
出句和对句的第二字,平仄不相对,(即不相反),叫做失对。
失粘
作旧体诗术语。写作律诗、绝诗时平仄失误,声韵不相粘贴之谓。即应用平声而误用仄声,或应用仄声而误用平声。又据宋陈鹄《耆旧续闻》,表启之类的骈俪文字,若平仄失调,在当时也叫失粘。
工对
也称严对。近体诗中一种对仗,通常较为工整的对仗,故名为工对。即两句在词性、词类、句型等方面都分别整齐相对,甚至同一词类中,还可能分若干小类,也分别相对严整。
借对
借对,修辞中对仗一种,也称为假对。它通过借义或借音等手段来达到对仗工整的目。一个词有两种以上的意义,诗人在诗中用的是甲义,但是同时借用的它的乙义或丙义,来与另一词相对。
合掌
谓诗文中对偶词句的意义相同或相类。《红楼梦》第七六回凹晶馆联诗即有此论:“黛玉不语点头,半日遂念道:‘人向广寒奔。犯斗邀牛女,’湘云也望月点首,联道:‘乘槎访帝孙。盈虚轮莫定,’黛玉道:‘对句不好,合掌。’”
诗韵
诗词用韵所依据的韵书。宋以后通用《平水韵》,平、上、去、入四声共106韵。
押韵
亦作“压韵”。作韵文时于句末或联末用韵之称。诗歌押韵,不仅便于吟诵和记忆,更能使作品具有节奏、声调之美。旧时押韵,例须韵部相同或相通,但也有少数变格。新诗押韵,则不受古代韵书的限制。
韵部
韵书中把同韵的字归在一起成为一部。又称“韵”。如《广韵》分韵为二百零六部,平水韵为一百零六部,《中原音韵》为十九部。
平水韵
原为金代官韵书,供科举考试之用。平水是旧平阳府城(今山西临汾)别称,因刊行于此,故名。有两种:一种将宋《礼部韵略》注明同用之韵悉数并合,又原不同用的上声“迥”、“拯”二韵,去声“径”、“证”二韵,亦各并为一部,共一百零六韵:上下平各十五韵,上声廿九,去声三十,入声十七。其韵目见于金王文郁《平水新刊礼部韵略》、张天锡《草书韵会》及宋阴时夫《韵府群玉》,为元、明、清以来“近体诗”押韵的依据,沿用至今。又一种分一百零七韵,上声“迥”、“拯”不并,为宋刘渊《壬子新刊礼部韵略》所本。刘书不传,其韵目见于熊忠《古今韵会举要》。
叶韵
也叫“协句”、“协韵”。南北朝有些学者按当时语音读《诗经》,感到好多诗句韵不和谐,便以为作品中某些字须临时改读某音,称为叶韵。后人并以此应用于其他古代韵文,到宋代此说大盛。明陈第始用语言演变的原理,认为所谓叶韵的音是古代本音,读古音就能谐韵,不应随意改读。清代古音研究更趋精细,此说不再为人遵信。
出韵
指格律诗应该押韵的字越出规定的韵部。吴乔《围炉诗话》卷一:“出韵诗虽是晚唐变体,然非晚不及盛之关系处。”盛,指盛唐。
重韵
一首诗中,用同一个字重复押韵。如唐杜甫《饮中八仙歌》”船”、”眠”、”天”字并再押,”前”字凡三押。参阅宋王楙《野客丛书·诗中重押韵》。
通韵
作旧体诗术语。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韵部可以相通,或其中一部分相通。作诗时通韵可以互押。如“平水韵”中“东”、“冬”可以相通,“支”、“微”亦可相通等。古体诗通韵较为宽广,近体诗则受严格的限制。
转韵
一称“换韵”。指同一韵文用韵的转换。古代韵文中,除律诗、绝诗不得转韵和词曲的转韵须遵定格外,古体诗赋与其他韵文每隔若干句就可以转换一韵,转韵一般比较自由。又,两韵本不相近,其中一个改变读音后与另一个相转相通,如“江”韵转入“东”、“冬”韵等,亦称转韵。
清顾炎武《日知录•古诗用韵之法》:”转韵之始,亦有连用隔用之别,而错综变化,不可以一体拘;于是有上下各自为韵,若《兔罝》及《采薇》之首章,《鱼丽》之前三章,《卷阿》之首章者;有首末自为一韵,中间自为一韵,若《车攻》之五章者;有隔半章自为韵,若《生民》之卒章者;有首提二韵,而下分二节承之,若《有瞽》之篇者。此皆《诗》之变格。然亦莫非出于自然,非有意为之也。”
宽韵
韵书中字数多的韵部。
窄韵
诗韵中字数较少的韵部。与”宽韵”相对。
宋欧阳修《六一诗话》:”前史言退之为人木强。若宽韵可自足,而辄傍出;窄韵难独用,而反不出:岂非其拗强而然与?”
进退格
律诗用韵的一格,亦称进退韵。宋严羽《沧浪诗话·诗体》:“有辘轳韵者,双出双入。有进退韵者,一进一退。”《苕溪渔隐丛话》引宋黄朝英《缃素杂记》说,唐代郑谷与僧齐己、黄损等共定今体诗格云:“凡诗用韵有数格:一曰葫芦,一曰辘轳,一曰进退。”进退格是两韵间押,即第二、第六句用甲韵,第四、第八句则另用与甲韵可通的乙韵,如“寒”与“删”,或“鱼”与“虞”等,一进一退,相间押韵,故名。
辘轳格
亦称“辘轳韵”,与进退格同为用韵的一格。辘轳韵者,双出双入。即律诗第二、第四句用甲韵,第六、第八句用与甲韵可通的乙韵,如先用“七虞”、后用“六鱼”等,双出双入,此起彼落,有似辘轳,故名。后人或有单辘轳之称,指单出单入,两句一换韵,与进退格同。
元李冶《敬斋古今黈》卷八:”邻韵而协者,诗家闲用之,谓之辘轳格,又谓之出入格。或以为宋人始,非也。此自有诗以来有之,盖古人文体宽简,不专以声病为工拙也。”
葫芦格
亦称“葫芦韵”,与进退格同为用韵的一格。葫芦韵者,先二后四。如“东”、“冬”通押,先二韵“东”,后四韵“冬”。先小后大,有如葫芦,故名。
分题
旧时作诗方式之一。若干人相聚,分找题目赋诗,称分题,亦称探题。大抵以各物或前人诗句为题,共赋一事。宋严羽《沧浪诗话·诗体》:“古人分题,或各赋一物,如云送某人分题得某物也。”分题有时分韵,但不限制。
赋韵
即“分韵”。旧时作诗方式之一。作诗时先规定若干字为韵,各人分拈韵字,依韵作诗,叫做“分韵”,一称“赋韵”。古代诗人联句时多用之,后来并不限于联句。白居易《花楼望雪命宴赋诗》:“素壁联题分韵句,红炉巡饮暖寒杯。”据《南史·曹景宗传》:“景宗振旅凯入(整兵奏凯而回),帝于华光殿宴饮连句,令左仆射沈约赋韵,景宗不得韵……启求赋诗……诏令约赋韵。时韵已尽,唯余‘竞’、‘病’二字。”“赋”是给予或分配的意思。
唱和
诗词术语。亦作”唱酬”、”酬唱”。谓作诗与别人相酬和。可只作诗酬和,不和别人作诗原韵。此外还有依韵、用韵、次韵三种常见形式。宋刘攽《中山诗话》:”唐诗赓和,有次韵(先后无易),有依韵(同在一韵),有用韵(用彼韵不必次),吏部和皇甫《陆浑山火》是也,今人多不晓。”
依韵
亦称同韵,指按照他人诗歌的韵部作诗。韵脚用字只要求与原诗同韵而不必同字。
用韵
和韵的一种。即以原诗韵脚为韵脚,而不按其次序。
次韵
也称步韵。即依照所和诗中的韵及其用韵的先后次序写诗。世传次韵始于白居易、元稹,称”元和体”。
唐元稹《酬乐天余思不尽加为六韵之作》:”次韵千言曾报答,直词三道共经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