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所讲的诗词的一般节奏,也就是律句的节奏。律句的节奏,是以每两个音节(即两个字)座位一个节奏单位的。如果是三字句、无字句和七字句,则最后一个字单独成为一个节奏单位。具体说来,如下表:
三字句:
平平——仄 仄仄——平
平仄——仄 仄平——平
四字句:
平平——仄仄 仄仄——平平
五字句: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六字句:
仄仄——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平平
七字句: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从这一个角度上看,“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两局口诀是基本上正确的:第一、第三、第五字不在节奏点上,所以可以不论;第二、第四、第六字在节奏点上,所以需要分明。
意义单位常常是和声律单位结合得很好的。所谓意义单位,一般地说就是一个词(包括复音词)、一个词组、一个介词结构(介词及宾语)、或一个句子形式,所谓声律单位,就是节奏。就多数情况来说,二者在诗句中是一致的。因此,我们试把诗句按节奏来分开,每一个双音节奏常常是和一个双音词、一个词组或一个句子形式相当的。
例如:
西风——烈,长空——雁叫——霜晨——月。(毛泽东)
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毛泽东)
宁化——清流——归化,路隘——林深——苔滑。(毛泽东)
天连——五岭——银锄——落,地动——三河——铁臂——摇。(毛泽东)
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崔颢)
别来——沧海——事,语罢——暮天——钟。(李益)
应当指出,三字句,特别是五言、七言的三字尾,三个音节的结合是比较密切的,同时,节奏点也是可以移动的。移动以后,就成为下面的另一种情况:
三字句:
平——平仄 仄——仄平
平——仄仄 仄——平平
五字句: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七字句: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我们是看,另一种诗句则是和上述这种节奏相适应的:
须——晴日。(毛泽东)
起——宏图。(毛泽东)
雨后——复——斜阳。(毛泽东)
六亿——神州——尽——舜尧。(毛泽东)
海月——低——云旆,江霞——入——锦车。(钱起)
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白居易)
实际上,五字句和七字句都可以分为两个较大的节奏单位:五字句分为二三,七字句分为四三。这样,不但把三字尾看成一个整体,连三字尾以外的部分也看成一个整体。这样分析更合于语言的实际,也更富于概括性。例如:
雨后——复斜阳。
别来——沧海事,语罢——暮天钟。
天连五岭——银锄落,地动三河——铁臂摇。
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
五字句分为二三,七字句分为四三,这是符合大多数情况的。但是,节奏单位和语法结构的一致性也不能绝对化,有些特殊情况是不能用这个方式来概括的。例如有所谓折腰句,按语法结构是三一二。陆游《秋晚登城北门》:“一点烽传散关信,两行雁带杜陵秋。”如果分为两半,那就是只能分成三四,而不能分成四三。又如毛泽东的《沁园春.长沙》:“粪土当年万户侯“,这个七字句如果要采用两分法,就只能分成二五(”粪土——当年万户侯“),而不能分成四三;又如毛泽东的《七律.赠柳亚子先生》”风物长宜放眼量“,这个七字句也只能分成二五(”凤物——长宜放眼量“),而不能分成四三。还有更特殊的情况。例如王维《送严秀才入蜀》”山临青塞断,江向白云平“,杜甫《春宿左省》”星临万户动,月傍九霄多“;李白《渡荆门送别》”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临青塞“、”临万户“、”随平野“、”向白云“、“傍九霄”、“入大荒”,都是动宾结构做状语,他们的作用等于一个介词结构,按二三分开是不合于语法结构的。又如杜甫《旅夜书怀》“名岂文章著,官应老病休”,按节奏单位应该分为二三或二二一,但按语法结构则应分为一四(“名——岂文章著,官——应老病休”),二者之间是有矛盾的。
杜甫《宿府》“永夜角声悲自语,中天月色好谁看”,按语法结构应该分成五二(“永夜角声悲——自语,中天月色好——谁看”)。王维《山居》“鹤巢松树遍,人访荜门稀”,按语法结构应该分成四一(“鹤巢松树——遍,人访荜门——稀”)。元稹《遣行》”寻觅诗章在,思量岁月惊“,按语法结构应该分成四一(”寻觅诗章——在,思量岁月——惊“)。这种结构是违反诗词节奏三字尾的情况的。
在节奏单位和语法结构发生矛盾的时候,矛盾的主要方面是语法结构。事实上,诗人们也是这样解决了矛盾的。
当诗人们吟哦的时候,仍旧按照三字尾的节奏来吟哦,但并不改变语法结构来迁就三字尾。
节奏单位和语法结构的一致是常例,不一致是变例。我们把常例和变例区别开来,节奏的问题也就看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