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尚奸。
《商君书-去强》有曰:“以善民治奸民,必乱至削;以奸民治善民,必治至强。”与儒墨提出的尚贤不同,商鞅主张尚奸。选拔重用奸恶之人,目的是更好地帮统治者压榨、盘剥人民。
张汤、来俊臣、周兴等法家酷吏,便是商鞅所言之奸,亦是韩非所言之贤。此统治者之鹰犬与爪牙,流氓加恶棍,便是法家重用的对象。
二、恶政
恶政必然尚奸,尚奸必出恶政。商鞅推崇的恶政如下:
1、扼杀人权。生命权和发展权是最基本的人权。
生命权:
商鞅主张“刑用于将过”,不仅“疑罪从有”,甚至“无罪从有”。不但实行烹煮,抽筋,,凌迟,车裂等酷刑。甚至是一人死罪,连坐十户,夷灭三族。这是对人生命权最大的无视和践踏。
发展权:
《商君书-弱民》曰:“民弱国强,民强国弱。治国之道,首在弱民。”,“政作民之所恶,民弱,政作民之所乐,民强。”为了弱民,不能使“农有余食”。必须疯狂地剥削、压榨他们,使其在贫困线上挣扎。商鞅的弱民思想,是对人民发展权的扼杀。
2、扼杀自由
商鞅主张剥夺人民享受生活的自由和权利:为了使人民努力耕地开荒,必须使其在贫困线上挣扎。“农有余食,则薄逸于岁。”
剥夺人民学习知识的权利和自由:“民不贵学问,则民愚。”
剥夺人民出行交往的自由,若百姓想去其他的郡县探望远亲和故友,都是法家所反对的,商鞅谓之——“废逆旅,私交。”韩非谓之“民不越乡而交。”
在法家眼中,人民生命的全部意义,就是致死为君主尽忠。理所当然,不该有任何自由和权利。
三、法治的死敌。
世人皆知,诸子百家中,最提倡法治的是法家。而事实却恰恰相反:
法家所谓之法,就是通过赏赐和诛杀,使人民致死为君主效忠——“善治者,塞民以法。使民之见战,如饿狼之见肉也”,“怯民使以刑,必勇。勇民使以赏,必死。怯民勇,勇民死,必王。”最终是 “赏使之忘死,威使之苦生。出死而为上用。”使“苦生忘死”的人民皆死于法令。
若以刑法作为奴役人民和捍卫君权的手段,是极端的人治——治人(整死你,治死你)。
在诸子百家中,法治思想最完善的当属儒家。孔子提倡立法为民,司法独立,疑罪从无,不罪无辜的思想,已具备了法治的基本雏形。而法家则是法治的死敌。
四、儒以文乱法
《商君书-去强》有曰:“诗、书、礼、乐、廉、耻、孝、悌、仁、智。国有十善,上无使战。”韩非谓之:“儒以文乱法。”
法家只允许青年男女就近结婚,反对娶外乡女子。在法家眼里,婚姻的唯一职能,是生产下一代的耕战之民。为下一代君主致死尽忠。若与外乡缔结姻亲,难免探亲,民越乡而交。就会耽搁耕战,就影响专心为君主尽忠。
而《诗经》中的《关雎》、《卷耳》等篇,无疑是在告诉人们,致死为君主尽忠并不是人民生存的唯一价值。人世间还有美好的爱情。人民便会有一颗“不安分”的心。
而《尚书》中,疑罪从无,利用被告的无罪推定论。与法家的“刑用于将过”针锋相对。这无疑是在煽动人民群众,质疑秦国推行的是恶法、王法。
儒家十分重视音乐,认为音乐可以明礼仪,善民心,养民性,讴歌爱情,陶冶情操,移风易俗。而法家反对诗书礼乐,有充分的依据。在李连杰主演的电影《狼犬丹尼》中,丹尼原本黑老大巴特尔手下的一条狼犬,一个杀人工具,没有思想,没有情感,唯有凶残。后来无意间遇到了盲人钢琴调音师山姆及其女儿维多利亚,并接触了音乐。终于使他从行尸走肉,回归到人类。使他知晓世间有爱,有更美好的生活。
鄙人以前虽读过《商君书》和《韩非子》,却一直没有真正理解法家的“国有十善,上无使战”和“儒以文乱法。”直到看过《狼犬丹尼》后,才真正理解法家此论的真谛。
巴特尔驯养的狼犬丹尼最终被音乐拯救,便是“儒以文乱法”,导致“愚民”失败的一个反面教材。
唯有阉割掉一切诗书礼乐,仁义廉耻,才是使人民成为永远无法被拯救的狼犬,君主才能高枕无忧,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五、弱民与愚民
《商君书-弱民》有曰:“民辱则贵爵,民弱则尊官,民贫则重赏。”除了使人民辱、弱、贫外,还有更加邪恶的愚。
法家的愚民思想源自老子:“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使民无欲无知。”又曰:“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
但老子的愚民不仅仅针对人民,而是在愚民的同时,还愚己:“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遗。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
在愚己的同时,又愚君:“以智治,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老子之愚,是使人类回归纯真质朴的自然本性,反对以智术治国。却被法家篡改为禁锢思想,限制言论,使人民愚昧无知。并且,法家即不愚己,更不愚君,单单愚民。
老子的愚民思想原本是十分精华,被商鞅全部剔除,又添加了几分糟粕——“民愚则易治”,“民愚,则君以智而王”,“民不贵学则愚,愚则无外交。”
韩非则继承和发扬了商鞅的愚民思想——“智者不以言教,而慧者不以藏书”,“民不越乡而交,贵贱不向逾,愚智提衡而立。治之至也”,“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行。”
在法家看来,愚民是比刑法更重要、更有效的奴役人民的手段和工具。可以有效地预防“国有十善,上无使战”和“儒以文乱法。”杜绝《狼犬丹尼》中的一幕重演。最终使人民成为行尸走肉,任由君主驱使。
六、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前些时,在某微信群,有人问我关于法家的问题:“商鞅尚奸,行恶政。辱民、贫民、弱民、愚民。为何《史记》记载,商鞅变法后,秦民大悦?”我如是解析:
在电影《电锯惊魂》中,竖锯劫持了一男一女。给二人头上戴上了特制的机关。然后是竖锯的广播:二人要割肉称重,在规定时间内,谁割的肉多。谁就可以活下来,而对方会被头戴的机关穿脑而死。一开始男子割自己肚皮上的肉。眼看时间快到了,女的奋力砍下自己的胳膊,扔进天平里。女的终于保住了性命。而男子则被机关穿脑而死。女子被救后,则说“我要感谢竖锯,是他救了我。”
商鞅变法后,大悦的秦民,以及《电锯惊魂》中,砍掉自己胳膊,而活下来的女子,都把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展现的淋漓尽致。
《商君书.说民》谓之:任奸,则民亲其制。
《商君书-去强》谓之:重罚轻赏,则上爱民,民死上;重赏轻罚,则上不爱民。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应改名商鞅综合征。
七、耕战
耕战是商鞅变法的基本国策, 且看其耕战之奇计:
1、耕
在《垦令》篇中,为了让百姓专心耕地,必须剔除人民耳之所听,目之所视。让他们眼睛不乱看,耳朵不乱听,嘴巴不闲聊。
这不禁让人想起了毛驴拉磨时,为了让驴专心致志,就把它的眼睛蒙上。法家比驴的主人虑事更加周全。不但蒙上人民的眼睛,还要封住嘴巴,塞住耳朵。
2、战
在《画策》篇中,为了实现“民之见战,如饿狼之见肉。”必须将战士们的兄弟、父母、妻儿扣留为人质。士兵若不在战场上致使为君主尽忠,那他的骨肉至亲便会“离法失令,乡治之,行间无所逃,迁徙无所入。”
在耕战国策之下,政府如同劫匪强盗,整个秦国如同炼狱。人民在这炼狱之中,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法家捍卫君权的手段,令人不寒而栗:将人民100条生路中的99条全部堵死,只留一条——致使为君主尽忠。法家邪恶的、反人类的本质昭然若揭。
八、高效
《商君书-开塞》有曰:“刑用于将过,则大奸不生。刑加于罪所终,则奸不去。”韩非谓之:“禁奸于未萌。”
依商鞅之言,周克华为什么能杀人放火。就是因为没有做到“刑用于将过,禁奸于未萌。”若周克华在幼儿园时,就把他枪毙,他就无法作恶了。
于是,法家积极推行告奸与连坐制度。一人犯罪,诛连十户,夷灭三族。告奸者可免罪。只有如此,政府才能更加高效:“有奸必告之。治国贵下断:十里断弱,五里断强。断君弱,断官强,断家王”,从而“治不听君,民不从官。君主不躬于事,而禁奸于未萌。”君主固然轻松自在,但人民却互相告发,互相监视,生活在恐惧之中。
法家之高效,真令人不寒而栗。易中天老师称,法家是“杀人的刀。”可谓实话说。
《商君书》影响了后世两千年,至今仍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梁启超称,中国唯一领先世界的,是法家的防民之术。中国人最大的劣根性,是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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