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刘禹锡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
水不在深,有龙则灵。
斯是陋室,惟吾德馨。
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
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可以调素琴,阅金经。
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
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
孔子云:“何陋之有?”
【作者简介】:刘禹锡,字梦得,唐代文学家、哲学家,洛阳人,有“诗豪”之称。刘禹锡诗文俱佳,涉猎题材广泛,与柳宗元并称“刘柳“,与韦应物、白居易合称“三杰”,并与白居易合称“刘白”,有《陋室铭》《竹枝词》《杨柳枝词》《乌衣巷》等名篇。有《刘梦得文集》,存世有《刘宾客集》。
【诗文赏析】
刘禹锡因参加过当时政治革新运动而得罪了当朝权贵,被贬至安徽和州县当一名小小的通判。知县看人下菜碟,半年时间,知县强迫刘禹锡搬了三次家,面积一次比一次小,最后仅是斗室。想想这位势利眼的狗官,实在欺人太甚,遂愤然提笔写下这篇超凡脱俗、情趣高雅的《陋室铭》,并请柳公权刻上石碑,立在门前。
开篇以山水起兴,水可以不在深,只要有了仙龙就可以出名,那陋室因为有道德品质高尚的人存在当然也能出名。后以青苔和野草来比喻自己独立的人格,以一般优美的语言展示了自己的铮铮傲骨,同时,也对势利小人进行了无情的鞭挞。
结尾处,作者借诸葛亮的草庐,西蜀扬子云的玄亭作类比,引出自己的陋室,及人为自己的楷模,反映自己以古代贤人自况的思想,引古人之言,说明陋室“不陋”。用圣人肯定的操守来规范要求自己,也就是刘禹锡对自己的道德品质的最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