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 年4 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兴建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的决议。1994 年12 月三峡工程正式动工兴建,至2009 年如期完成了初步设计任务。经过几年的试运行,2014—2016 年国务院组织开展了三峡工程整体竣工验收。文物保护作为三峡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于2016年完成了专项终验。为了总结和宣传三峡文物保护的丰硕成果,经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国务院三峡办”)与国家文物局商定,决定编著《三峡文物保护》,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
自然环境及前人的工作
三峡地区包括东起湖北宜昌、西至重庆的长江及其支流流经的地域。长江南北两岸分别有众多支流汇入。由于南部大娄山紧逼江侧而地势陡峭,北侧则是大巴山余脉,地势相对平缓,因此其北部支流较大,如嘉陵江、小江、草堂河、朱衣河、梅溪河、大宁河、龙船河、香溪等。而南岸除乌江外,其余均为一些较小的溪流。其东端为巫山,北靠大巴山山麓,南依云贵高原北缘,是中国东部和西部,面向海洋和面向亚洲腹地的两大地理单元的重要结合部之一,本身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地理单元。这个地区主要是丘陵山地,极少平原,形成独特的山谷地貌,对古代人类生存生活产生深刻的影响。
同时又是沟通四川盆地和江汉平原的咽喉地带,同样对这个地区古代人类生存生活也产生重要的影响。三峡地区文物考古工作开始较早。19 世纪下半叶一些外国传教士、探险家,如布朗(J. C.Brown)、贝伯(E. C. Baber)等在重庆地区发现一些石器。1925—1926 年,中亚探险队的美国学者纳尔逊(N. C. Nelson)在三峡地区调查石器地点37 处(其中12 处地点采集到陶片)。20世纪30 年代,美国传教士埃德加(J. H. Edgar)也在三峡地区采集到一些石器。这些仅限于地面采集工作。20 世纪30—40 年代抗日战争时期,一些到此避难的中国学者也做过一些调查、勘测、发掘、搜集等工作。
20 世纪50 年代中期,因为有了兴建三峡水库的动议,文物考古工作也随之行动。50 年代末,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1977 年后隶属中国社会科学院)、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考古队及湖北、四川两省文物机构等单位,对重点地段进行调查与发掘,其较重要的发掘有巫山大溪遗址、忠县井沟遗址和西陵峡沿江遗址等。70 年代为配合葛洲坝工程,重点对西陵峡地区古代遗址进行考古发掘。这期间还对沿江的洪水、枯水题记进行了调查。80 年代后随着三峡工程坝址选定,在坝区范围内对中堡岛、朝天嘴、杨家湾、柳林溪等遗址进行了重点发掘。这些年来,对西陵峡地区古文化遗存的发掘较多,而对隶属重庆市区域内的古文化遗存发掘的相对较少。总之,在三峡工程最后决策之前,三峡地区的考古发掘工作规模不大,对涉及淹没的文物古迹的了解,不够全面和深入。
保护规划的编制
三峡工程正式启动以后,三峡文物保护抢救工作也随之展开,并坚持规划先行。
按照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简称“国务院三峡建委”)的工作部署,由国家文物局指定中国历史博物馆(今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文物研究所(今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两单位负责三峡工程淹没区及迁建区文物保护的规划事宜,并于1994 年成立了三峡工程库区文物保护规划组(简称“规划组”),时任中国历史博物馆馆长俞伟超任组长,时任中国文物研究所副所长黄克忠任副组长,规划组成员有国家文物局考古专家组成员徐光冀、古建专家组成员傅连兴。规划组下设办公室进行具体的规划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除上述两单位的人员外,还借调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承德市文物局、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人员参加。在过去调查、勘测、发掘基础上,规划组先后组织全国30 家文物保护研究机构和大专院校的300 余位专业人员,对三峡淹没区和迁建区展开大规模调查、勘测、发掘工作,全面掌握了地下、地面文物状况,为规划编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规划编制中,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和“重点保护、重点发掘”、“不改变文物原状(地面文物)”、“最大限度的抢救,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小”等原则,同时集思广益,先后召开了八次专家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在规划中,地下文物方面,分别采取考古发掘、考古勘探和登记建档三类保护措施,其中考古发掘又分为全面发掘、重点发掘、一般发掘和小面积发掘四个等级;地面文物(含水下)方面,分别采取原地保护、搬迁保护、留取资料三类保护措施。
长江三峡工程淹没及迁建区文物古迹保护规划于1996 年编制完成,经专家论证通过,并经国务院三峡建委批准实施。规划成果包括总规划、分省(市)规划、区县规划和专题规划,共计32 本,280 万字;规划实施保护项目1087项,其中地下文物723 项,地面文物364 项。长江三峡工程淹没及迁建区文物古迹保护规划是我国在大型工程中,系统编制的第一部文物保护规划,对我国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该项规划成果已于2010 年由中国三峡出版社正式出版。
保护规划的实施
三峡工程于1994 年正式动工,2009 年如期建成。工程分四期蓄水,文物保护工作要在各期蓄水前完成相应文物保护项目。同时,重点项目由于工作复杂,周期长,范围广,必须提前开展,如地下文物方面的双堰塘、中坝、李家坝、云阳旧县坪、巴东旧县坪、明月坝等遗址;地面文物(含水下)方面的白鹤梁、张桓侯庙、石宝寨、大昌民居、新滩民居等,需同步推进,才能保证保护工作如期完成。
湖北库区从1995 年投入工作,重庆库区(1997 年重庆成为直辖市,四川库区归属重庆市管辖)从1997 年投入工作。一省一市均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家文物局领导下,组织全国文物考古机构支援三峡工程文物保护工作。重庆库区由于任务重,市人民政府还专门聘请文物保护专家,成立专家顾问组指导工作。各文物考古队伍进驻工地,克服困难,战酷暑,斗严寒,全身心投入,许多队伍春节都不回家,坚持抢救工作。终于在2008 年6 月底,超额完成文物保护规划任务,保证三峡工程2009 年汛后试验性蓄水至175 米正常蓄水位的需要。
三峡库区实际文物保护项目达到1128 项,超出规划项目数3.77%。出土文物25 万余件套,其中较珍贵文物6 万余件套。地面文物364 项,其中搬迁复建132 项,原地保护文物62 项,留取资料169 项,仿古新建1项。对于搬迁保护的地面文物,在沿江各区县设置文物搬迁复建区,形成新的文物保护区和旅游风景区,使三峡文物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主要收获和成果
三峡工程文物保护工作取得巨大的收获和成果。现分为地下文物、地面文物、博物馆和文物搬迁复建区略述之。同时已出版发掘报告70 余部,还出版多部专题研究、学术讨论会论文集。过去地面文物的修缮、搬迁、勘测,均未出版报告,是很大的缺失。而在三峡工程文物保护工作中,要求出版报告,是十分必要的。现已出版4 部,是可喜的开端。
(一)
地下文物
地下文物的种类有居住址、城址、墓葬群和冶铸遗址、盐业遗址、陶瓷窑址等,按时代略述如下。
三峡地区的旧石器文化包括古人类、古脊椎动物地点,过去知之甚少。现已发现70 余处,其中20 余处经过系统发掘,建立了从旧石器文化早期至晚期年代学框架。丰都烟墩堡遗址是三峡地区旧石器文化早期遗址,距今73 万年左右。丰都高家镇遗址属旧石器文化中期遗址,距今约10 万—5 万年。总体可归为我国南方旧石器文化系统。有的遗址出现带有北方地区旧石器传统的小型石器,这对研究古人类群体迁徙移动、文化交流提供了重要线索。
三峡地区的新石器文化大约距今8000—4000 年,在发现的近百处遗址中,大体以瞿塘峡为界,其以东以西分属不同的考古学文化系统,这可能与瞿塘峡山陡水急形成天然屏障有关。以东地区过去工作较多,如发现大溪文化,发展脉络较为清晰,总体可纳入以江汉平原为中心的考古学文化区系。三峡工程中新发现的巴东楠木园遗址年代与城背溪文化相近,秭归柳林溪遗址年代要晚于楠木园遗址,但均有自身特点,它们与城背溪文化、大溪文化的关系及其分布范围还要进一步研究。瞿塘峡以西地区,即渝东地区,过去几乎是空白,经过多年的工作,大体建立了新石器文化年代学框架,是该地区新石器文化的重大突破。早在规划阶段即发现老关庙遗址,并先后发现年代早的丰都玉溪遗址和年代稍晚的丰都玉溪坪遗址,以及忠县哨棚嘴遗址、中坝遗址、巫山魏家梁子遗址,可将该区新石器文化分为早中晚三期。目前,在考古学文化内涵、特征、命名上虽有不同意见和争议,相信随着资料的公布和讨论研究,认识会逐步趋于一致。
夏商周时期的峡江地区是古代巴人的主要活动区域,巴族、巴国、巴文化的探索是三峡工程文物保护工作的重点课题。发现商周时期可能与巴人有关的遗址百余处,这些遗址相当于商至秦灭巴蜀前后的不同时期,其陶器、青铜器确有自己的特征,特别是在巫山至涪陵间发现的如巫山双堰塘、云阳李家坝、开县余家坝、忠县中坝、万州中坝子、涪陵小田溪等多处大型遗址和墓地,提供了极为丰富的资料,对巴文化的认识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和重大收获。这时期的考古资料还显示巴、楚、秦文化变化的格局。
秦汉及其以后时期发现300 多处遗址和墓地。秦汉时期三峡地区文化虽有地方特点,但已逐步纳入中原汉文化大格局之中。秦设巴郡,汉承秦制。云阳旧县坪遗址由于发现“汉巴郡朐忍令景君”颂德碑,从而确认该遗址为汉朐忍县故址。城址内发现秦汉时期的铸铜遗址、竹简、木牍、衙署遗址。遗址两侧的墓地,应是该城址的墓葬区。这时期的重要发现还有丰都槽房沟墓地出土的东汉延光四年(公元125 年)的铜佛像。大量秦汉至六朝墓葬的发现,说明这一时期人口增加,经济繁荣稳定,多为砖室墓,而崖墓、悬棺葬具有地方特点。三国时期这里的蜀汉墓虽然沿用东汉的埋葬习俗,但也有自己的特点。忠县发掘的乌杨阙和花灯坟墓地,为石阙和墓葬的关系增添了新的例证。白帝城遗址六朝时期的山城、唐代遗迹、南宋抗元山城、云阳明月坝唐代集镇、早前发现的唐代冉仁才墓、宋代巴东县城、明代东门头城址,均是历史时期考古的重要收获。同时,对古代盐业、冶炼业(含锌矿)、陶瓷业的发掘和研究,并开展多学科研究,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
地面文物(含水下)
三峡工程的地面文物(含水下)种类有石阙、宗教建筑、民居建筑、石质文物、水文石刻、古桥梁、古代航运交通遗迹等。其中最著名的四大单列保护项目中白鹤梁水下石刻、石宝寨为原地保护,张桓侯庙为搬迁保护,屈原祠为仿古新建项目。
三峡库区最古老的地面文物是忠县的汉代丁房阙和无铭阙,两者均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已迁至忠县白公祠展示。
三峡库区有数十处宗教和祠庙建筑,其中有佛教寺庙、道家寺观、民间神祇庙堂、宗祠及天主教堂、伊斯兰清真寺,还有纪念历史人物的祠庙如屈原祠、张桓侯庙,祭祀水神的江渎庙、水府庙、王爷庙。这些寺庙建筑具有地方特色,在构筑技术、工艺及装饰艺术方面代表了当地建筑的最高水准。除忠县石宝寨等原地保护外,多采取搬迁保护。
三峡库区涉及民居百余处,包括街区、古镇、老屋群及单体建筑。穿斗式民居是最常见的建筑形式,建筑多带二层阁楼,有的呈吊脚楼形式。著名的巫山大昌镇已整体搬迁至大宁河北岸的西包岭展示开放;秭归新滩镇的江渎庙和民居群也搬迁至新县城附近的凤凰山展示开放。
石刻文物包括阙、塔、牌坊、桥梁、摩崖造像、石刻题记等。丰富的石刻题记、摩崖造像多采取原地保护。著名的瞿塘峡石刻是三峡一道靓丽的文化景观,从宋代直到民国,其中如《皇宋中兴圣德颂(公元1171 年)》等四款切割搬迁保护,其余八款采取加固措施原地保护。
水文石刻是三峡独特的历史文化,水涨水落与当地人民生活息息相关。枯水石刻有著名的涪陵白鹤梁、云阳龙脊石、丰都龙床石等,记录从唐代以来长江枯水时期的科学水文资料。涪陵白鹤梁已建成水下博物馆,云阳龙脊石已进行复制供人参观。宋代以来记录洪水的水文石刻也很丰富,留存至今的洪水题刻有23 个年份,最早的为宋代绍兴二十三年(公元1153 年),最近的为1948 年。这些石刻不仅有文物价值,同时具有科学和应用价值。
长江自古以来是水上交通运输通道,由于江水湍急及险滩也给航运带来困难,古代先民积累多种办法克服困难,留下许多遗迹,如标定险滩位置的石刻;秭归“对我来”题刻提示行船避免触礁。洪水季节航行中断,在两岸绝壁开凿栈道,以便通行,著名的有瞿塘峡、大宁河、偷水孔、孟良梯栈道。纤道是为纤夫逆水牵引舟船开辟的通道。栈道和纤道都是古代人民与大自然斗争的记录,一般采用原地保护,或留取资料,有的栈道采取复建供民众参观。除水路交通,陆路交通多靠桥梁沟通。三峡地区有拱桥、梁桥和廊桥,多为石桥,颇具特色,如龙门桥采用搬迁保护,安澜桥采用原地保护。
(三)
博物馆和文物搬迁复建区
三峡文物保护工程中出土了大量的珍贵文物,为保护、利用这批文物,必然会促进博物馆的建设。早在20 世纪90 年代编制的规划报告中,即对博物馆建设编制了专项规划。
2005 年6 月,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落成并对外开放。2009 年,白鹤梁水下博物馆落成,是原址保存的记录千年以来的枯水石刻的博物馆。宜昌博物馆新馆主体工程也已落成。近些年来,陆续建成开放的博物馆还有兴山民俗博物馆、巫山博物馆、夔州博物馆、重庆三峡移民纪念馆、开州博物馆、忠州博物馆、云阳博物馆等,这些博物馆集保存、研究、展示于一体,免费对公众开放,成为当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还有一些博物馆,如丰都博物馆、巫溪博物馆、石柱博物馆、长寿博物馆等,正在建设中。不久,三峡库区将实现各区县均有博物馆。
在三峡工程淹没区,一批地面文物将被淹没,包括宗教建筑、石质文物、古民居、古桥梁、古城墙等132 项,需要搬迁保护。根据属地管理和“集中复建,统一管理”原则,各区县的搬迁文物均在本区县内选择适当地点,统一规划复建,形成了秭归凤凰山古建筑群、巴东狮子包古建筑群、兴山古夫民居、巫山江东嘴文物复建区、夔州古城文化博览园、云阳青龙古建筑群、丰都小官山古建筑群、忠县文化生态保护区等文物搬迁复建区,成为三峡地区新的文化景点,供公众参观游览。
基本经验
三峡工程是我国最大的跨世纪的水利工程,同时也是我国最大的文物保护工程。三峡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如前所述,取得令人瞩目的收获和成果。回顾20 多年的工作经历,总结其基本经验,是十分必要的,有利于今后的文物保护工作。
(1)首先要做好工程范围内文物勘测、调查,了解地下地面文物的种类、性质、年代、数量(范围)、保存状况,这是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前提。从20 世纪50 年代兴建三峡水库动议以来,有关文物考古机构做了不少工作,但远不够全面和深入。兴建三峡水库决策之后,对三峡工程淹没区及迁建区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查、勘测和局部发掘,基本查清了文物点的情况。
(2)实行“先规划,后实施”的原则,编制一部切实可行的科学的文物保护规划,是做好三峡文物保护工作的基础。在过去的基本建设工程中,未正式编制过大型文物保护规划。在三峡工程十几年中,如何做好文物保护规划,是一项新课题。在调查、勘测、局部发掘汇集各项资料基础上,依据《文物保护法》的各项规定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根据文物本身的价值和保存状况,拟定其重要性次序,提出不同的保护措施,按照行政区域和类别,分别制定了分县(区)规划、专题规划、分省(市)规划和总规划,以及分年度计划。为文物保护的实施提供了遵循的依据。
(3)集中全国力量,高质量地完成三峡工程文物保护各项工作。在国家文物局及湖北省、重庆市文物局的组织和协调下,中央和20 多个省、市、区的225 所文物考古机构、大专院校的数千名文物考古工作者,开赴三峡工程文物保护现场,按照规划设置的项目和课题,实施多学科协作,奋勇忘我工作,保证文物保护工作任务超前全面完成。
(4)加强学术课题研究。在规划文本中,将地下文物和地面文物分为旧石器时代遗存(含古脊椎动物化石)、新石器时代遗存、夏商周时期遗存、秦汉及以后遗存、汉代石阙、宗教建筑、民居建筑、石质文物、水文石刻、古桥梁、交通航运11 大类别,逐类逐项进行文物价值评估,用于规划的具体制定。在每项评估中还提出了进一步研究的学术课题,并在工作过程设置学术课题,通过申请立项,VII拨付经费予以实施。同时,提倡多学科协作,以便取得更多的资料和信息,通过实际工作提高了学术和科研水平,培养了人才。
(5)地下文物考古实行领队负责制,对一个项目领队要负责到底,直到出版报告。忠县中坝遗址、云阳李家坝遗址都是工作6—7 年的大型遗址,坚持一位领队负责,既有利于出成果,也有利于出人才。针对不同遗址,选择合适领队,在取得领队资格的人员中,其学术水平不同,特别是大型遗址一定要选好合适领队,这是保证学术任务完成的关键。
(6)在实践中逐步建立了一套适合于三峡文物保护工作的管理办法和制度。文物保护项目首次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合同制、工程招标制、工程监理制、质量终身责任制、评审验收制等,对文物保护项目经费管理、验收、文物安全、文物交接、资料档案等都形成了一套有章可循的严格的管理制度,为今后大型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
(7)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和过程管理。由国务院三峡办和国家文物局领导,会同专家组,每年对工地现场进行检查,考查工作进度、质量、课题完成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同时也增进了双方领导的合作与交流。按照国务院三峡办和国家文物局的要求,开展三峡文物保护的综合监理工作,强化过程监督和实施管理。
(8)加强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增强队伍内部、工程部门、移民部门、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是做好三峡文物保护工作的可靠保证。
总之,三峡文物保护工作积累的丰富经验,需进一步全面深入总结。工作不足之处也需总结,引为借鉴。
今后还需进一步做好三峡文物保护工作,如消落区文物的抢救发掘,文物保护设施的进一步完善,已复建的景区进一步优化内容和环境,有条件的区县建设博物馆等,使三峡文物更多地供人民群众参观游览,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对三峡文物保护的丰富成果资料,要进一步全面深入研究,持续推进三峡文物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使三峡文物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更多的贡献。
本文摘编自徐光冀先生为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国家文物局编《三峡文物保护》所写前言。
三峡文物保护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文物局 编
北京:科学出版社 2018.03
ISBN 978-7-03-057131-1
目 录
前言
三峡地下文物保护
旧石器时代
新石器时代
夏商周时期
秦汉至六朝时期
唐宋时期
元明清时期
三峡地面文物保护
重点保护项目
重要保护项目
宗教建筑
古代民居建筑
石质文物
古代桥梁
古代栈道与纤道
其他文物
三峡博物馆和文物搬迁复建区建设
博物馆建设
文物搬迁复建区建设
三峡文物保护大事记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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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安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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