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孝道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已有几千年的历史,赡养孝敬父母不仅是一种道德行为,也是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亲情是一个人善心、爱心和良心的综合表现;孝敬父母,尊敬长辈,是做人的本分,是天经地义的美德,也是各种品德形成的前提,因而历来受到人们的称赞。试想,一个人如果连孝敬父母,报答养育之恩都做不到,谁还敢相信他?又有谁愿意和他打交道呢?
下面这个故事就很值得人们深思:
汉朝有一位孝子,名叫韩伯俞,他侍奉母亲非常孝顺,对母亲的话是百依百顺。即使他的学问一天比一天好,他仍然将母亲的训诲记在心里。由于母亲的教导十分严格,韩伯俞一不小心做错了事,母亲就会用手杖打他,虽然很痛,但他总是忍受着,不敢有违抗的行为。
有一次,他做错事,母亲打他的时候,他却大哭起来了。母亲觉得很奇怪,就问他说:“以前打你,你从来就没哭过,今天为什么哭了呢?”
韩伯俞哭着说:“以前母亲打我的时候,我觉得很痛,知道你年轻有力气,身体还是健壮的。今天母亲打我,我却觉得不疼,知道你的力气渐渐衰弱,身体状况必定不如从前了,我觉得很难过,所以就不由自主地哭了出来。”
后来,这件事传扬出去,大家都说韩伯俞是个很孝顺的孩子。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一个人依托父母来到这个世界上,同时又要依靠父母的辛勤养育才能长大成人。多少父母在孩子生病的日子里忧心如焚、夜不能寐;多少父母为使孩子吃饱穿暖,宁愿自己省吃俭用节衣缩食;多少父母为使孩子生活的更好一些,废寝忘食,忘我工作。
孩子长大后,作为对父母养育之恩的回报,赡养和孝敬父母乃顺理成章之事,“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既为人子,对父母行孝道应是最起码的行为标准做为优秀的子女,要在家庭中扮演最好的角色,就应树立这样的观念:倘若有一件衣,应先给父母穿;倘若有一口饭,应先给父母吃;倘若有一间房,应先给父母住;因为我们坚信,人生天地间,孝为百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