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转型改革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永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政治素质,能保守工作秘密,无不良记录;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标准;
(四)限永丰县户籍(或配偶属永丰县户籍)人员;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身体不适应高强度工作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31日—11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永丰县行政中心328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材料:①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网上自行下载打印);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其他相关技能证书、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③本人近期免冠红底彩色两寸照片3张;④本人不属永丰县户籍但配偶属永丰县户籍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并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按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组织开展考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分值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后产生岗位空缺,可以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评定,评定合格者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正式予以聘用。评定不合格者,则不予以聘用。
四、聘用人员管理
1.招聘人员为永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编制外合同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如发现招聘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本岗位、存在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辞退。
2.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前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三年后合同每三年一签。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待遇标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工伤、医疗保险”,工资待遇随公司发展状况和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水平进行调整。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制度由永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另行制定。
3.对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4.聘用人员上岗后,6个月以内不得离职。6个月以上需要离职的要以书面形式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如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须本人继续处理,未获批准前,聘用人员不得自行离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永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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