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学写诗
第四章
五言律绝句式的变化规则
整理编辑:诗词轩
上一章我们分析了五言律绝的句式由来,并经过一定规则得到了四种五言律绝的句式。分别如下(为了便于区分,标以不同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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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仄起仄收句:仄仄平平仄
2.平起仄收句:平平平仄仄
3.平起平收句:平平仄仄平
4.仄起平收句:仄仄仄平平
我们看到,这四个句式中的平仄排列十分整齐,但是,当我们在读古人的格律诗句时,会发现很多诗句的平仄不是十分整齐的。比如:刘长卿诗句‘风雪夜归人’平仄是‘平仄仄平平’除了第一字,其他字都和第四种句式吻合。那么是古人没有遵守格律要求吗?不是的,我们在第一章中曾经说过:“因为,每个双音步的第二个音和单音步是每个音节的节奏点,一般称为节拍或拍子,在音韵中,节拍很重要,是音之节点,此处的声调轻易不允许有变动,而非节点的位置,声调在一定范围内,是允许有所变动的。
故而派生出了(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律诗口诀。也即五言的一三位置的字,七言一三五位置的字一般可忽略其平仄声调。五言的二四位置的字,七言二四六位置的字是不可轻易变换平仄声调的。”
这一章,我们就着重讲解律绝的(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口诀在实际情况中的运用。因为五言律绝每句只有五个字,所以口诀应变化为(一、三不论,二、四分明)。
首先说一下,当定格限定为某处为某个声调的字,而你违反了这种限定。比如上面引用的刘长卿诗句‘风雪夜归人’的平仄定格应该是‘仄仄仄平平’,也就是说,‘风’字处,原本应该是要用仄声字的。现在违反了限定,用了平声字,那么这种行为,称之为‘拗’。‘拗’是不顺的意思,为了让诗句格律更顺畅、更和谐,如果某处存在了‘拗’,那么可以在邻近,或相对应的地方施行‘救’,两者连起来,称为拗救。
拗,一般分为‘小拗’‘大拗’两种。‘小拗’多出现在除尾字的奇数位,如五言的一、三位置;‘大拗’多出现在偶数位,如五言的二、四位置。一般来说,‘小拗’可以不‘救’,‘大拗’必须‘救’。需要注意的是,五言的四个限定句式里,不是每个句式都可以同时存在‘小拗’‘大拗’行为的,只有个别句式存在,所以需仔细分辨,强加记忆。
下面,就四个句式分别讲解:
1仄起仄收句:仄仄平平仄
变化一、‘小拗’句式:
这个句式,完全适用该口诀。即,可以变化为(中仄中平仄),也就是说,这个句式里,第一、第三个字,你想用平声字,就用平声字。你想用仄声字,就用仄声字。完全随意。也就是说,一三两字可以存在‘拗’,而不需要‘救’。
注:句式内的‘中’字,代表此处可以用平声字,也可以用仄声字,下同。
变化二、‘大拗’句式:
这个句式,可以存在‘大拗’行为。即,将第四字由原来的平声,逆转为仄声,变化为(中仄中仄仄),注意,一三字仍然可以存在‘小拗’行为。这个拗句可以参见杜甫诗句(远送从此別,青山空复情)。上面说过,‘大拗’必须‘救’,那么这句第四字的‘拗’,需要由下一句的第三字来‘救’。此处,‘此’‘空’两字的平仄,正好和定格颠倒,而又在彼此间形成互补,所以两者间形成了‘拗救’关系,且这个拗救句式有一个称呼,叫‘邻句拗救’。
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上句第四字的‘拗’,需要由下句的第三字来‘救’呢?呵呵,那么你把我问倒了,之前我也说过,唐人没有留下格律教材,所有规则都是后人总结出来的,这个拗救定律也是如此来的,所以我只能说,这个拗救定律是唐后总结而来,我们只需记住即可。
注意,熟悉这个大拗句式,是为了能更好的读懂古人写的格律诗。至于我们现在自己写作,个人不建议使用这个大拗句式!
2平起仄收句:平平平仄仄
变化一、‘小拗’句式:
这个句式,只有第一字可以不论平仄。即,可以变化为‘中平平仄仄’。
如果第三字改写成仄声字,那么就成了‘三仄尾’,也就是末尾连续三个仄声字,这是建议避免出现的。为什么是建议,而不是禁止?因为在唐初期,‘三仄尾’是不属于出律的,我们可以在唐初期的格律诗中发现有大量的‘三仄尾’现象,只是后来渐渐少了。
需要注意的是,当你在写诗时,为了不害意,非要使用三仄尾时,该句式第一字不再是平仄不论了,而是必须平声!
再次提示,我们现在写格律诗,不提倡使用三仄尾哦!
变化二、‘大拗’句式:
这个句式,也可以存在‘大拗’行为。即,将第四字和第三字的位置互换,即‘平平仄平仄’参见杜牧诗句‘沧江好烟月’。这个拗救句式也有一个称呼,叫‘句内拗救’。
因这个大拗句式古人使用的频率很高,王力先生将此拗句定义为‘准律句’。准律句的意思是这个拗句和正格一样有效,四个基本句式加一个准律句,成了五个句式。
需要注意的是,当使用‘句内拗救’时,该句式第一字也不再是平仄不论了,而是必须平声,可别写成‘仄平仄平仄’哦!
3平起平收句:平平仄仄平
变化一、‘小拗’句式:
这个句式,只有第三字可以不论平仄。即,可以变化为‘平平中仄平’。
变化二、‘大拗’句式:
这个句式,也可以存在‘大拗’行为。即,将第三、第一,两字的平仄互换,变化为‘仄平平仄平’。参见李白诗句‘恐惊天上人’。这个拗救句式也有一个称呼,叫‘孤平拗救’。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句式单独第三字可以平仄不论,能写成‘平平平仄平’,也可以写成‘平平仄仄平’,而当第一字由平声变为仄声时,第三字就必须为平声字了,如果写成‘仄平仄仄平’,那么就是‘孤平’,是大忌,需避免。‘孤’单独的意思,尾字虽然也是平声字,但是尾字是韵字,所以不算哦。
关于孤平,历来有些纷争,存在两种定义。
一种说法是王力先生提出的,定义是,孤平只存在于现在这个句式里,延伸到七言,只在‘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式中发生;
另一种说法是启功先生提出的,定义是,两仄夹一平,即为孤平;
但是,历来推崇的是王力先生的定义。
拓展:既然有孤平之说,那么有没有孤仄之说呢?答:孤仄之说,于格律诗内历来无明文要求,但在对联中是需要尽量避免出现的。
4仄起平收句: 仄仄仄平平
变化一、‘小拗’句式:
这个句式,只有第一字可以不论平仄。即,可以变化为‘中仄仄平平’。
注意:如果第三字改写成平声字,写成‘中仄平平平’,那么就成了‘三平尾’,也就是末尾连续三个平声字,这是诗中大忌,需避免。
变化二、‘大拗’句式:
很高兴地告诉你,这个句式没有‘大拗’行为。
5总结:
1.纵观四个句式的变化,大家有没有注意到一个规律?那就是第一、第三、第四,这三个位置的字的平仄都有可能发生变化,但是第二、尾字,这两个位置的字的平仄,是绝不改变的!这就是为什么在上一章教大家记住句式时,说到一个句式是‘平起’还是‘仄起’,不要看第一字,而要看第二字;说到一个句式是‘平收’还是‘仄收’时,要看尾字的原因!根据这个定律,你只要记住了四个句式名和相对应的格式,那么不管他‘小拗’‘大拗’如何拗,都可以找到异同之处,而不至迷惑。
2.小拗,每个句式中都有。大拗,分为‘对句拗救’、‘句内拗救’、‘孤平拗救’三种。小拗可以不救,大拗必须救。
3.关于‘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五绝是‘一三不论,二四分明’)的律诗口诀。通过以上格式变化后,可以看出,完整的说法应该是‘在不出现大拗、孤平、三仄尾、三平尾的前提下,可以适用‘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五绝是‘一三不论,二四分明’)的律诗口诀。
4.王力先生有言:‘仄仄平平仄’中的第二、第五两字,最好仄声有别。意思就是说这两个字,最好不要同是上声、去声或入声。
5.除了以上列举的大拗小拗方式,其他变动句内平仄的行为,都可视为出律。
本章结束,下周五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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