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类似《水浒传》中董超、薛霸那样的恶吏很多。难道那些作恶的小吏天生就是个大坏人?那种坏是娘胎里带出来的?
显然不是,他们都是寻常人的孩子,多数人也曾有过纯洁的少年时光和葱绿的理想,这世上天生是坏蛋的人毕竟很少。但一旦做了公门的小吏,在一个权力从上向下授予的集权体制下,小吏被驱使、被激励作恶,从商鞅开始,是一种制度设计。
我曾在拙作《闲看水浒》中一章《董超、薛霸的象征意义:朝廷送人上梁山》,分析了董超、薛霸两个恶吏在王朝政治中所起的作用。一生颇具传奇色彩的诗人聂绀弩曾作诗曰:
解罢林冲又解卢,天下英雄尽归吾。
谁家旅店无开水,何处山林不野猪?
鲁达慈悲齐幸免,燕青义愤乃骈诛。
佶京俅贯江山里,超霸二公可少乎!
聂公很辛辣明白地指出,在那样的体制下,董超、薛霸这样的恶吏是维持权力的“刚需”,皇帝和权臣的江山社稷必须依仗恶吏来维护。《水浒传》中写道:
原来这董超、薛霸自从开封府做公人,押送林冲去沧州,路上害不得林冲,回来被高太尉寻事刺配北京。梁中书因见他两个能干,就留在留守司勾当。
这两位恶吏没有完成高太尉交办结果林冲性命的重大“政治任务”,被处罚刺配到和辽国接壤的大名府,大名府的最高长官梁中书又重用了他,后来两人去押解卢俊义。
你瞅瞅,做恶吏是一门技术活,只要专业水平高,到哪里都有饭吃。
寻常人家的孩子是怎样一步步变成不惮于做伤天害理之事的恶吏?其实就是权力导向的作用,有一种让人争相作恶、比作恶的技巧和狠毒的“激励机制”。在权力的庇佑下,小吏作恶是风险小而收益大。有鲁智深这样仗义而武艺高强的朋友护送的囚犯毕竟很少,两恶吏在野猪林中弄死所押囚犯的风险很小,指示他做这事的人会很轻车熟路为他们准备开脱的套路:法医验尸显示囚犯是心脏病发作而死。所以他们的风险很小,而受益呢?除了陆虞候转送高衙内的银子,还得到了当朝太尉的欣赏。可不作恶却不但没有收益而且风险大,重则被流放,轻则砸饭碗,至少是得不到重用。
世上出淤泥而不染的人很少,多数人是随波逐流,其行为的选择要进行利弊算计。所以在鼓励作恶的体制下,原本纯良的小吏不变坏是很难很难的。
当陆谦受高太尉之托,送十两金子给董、薛二人。应该是入行不久的董超对陆谦说道:
却怕使不得,开封府公文,只教解活得去,却不曾叫结果了他。亦且本人年纪又不高大,如何作得这缘故?倘有些兜搭。恐不方便。”这位“新警察”还有心理冲突。
可薛霸比他更谙官场规则。他对董超说:
老董,你听我说。高太尉便叫你我死,也只得依他。莫说使这官人又送金子与俺。你不要多说,与你分了罢,落得做人情,日后也有照顾俺处。前头有的是大松林,猛恶去处,不拣怎的,与他结果了罢。
到了多年后,二人押送卢俊义时,经过官场沉浮与历炼,董超变得和薛霸一样成熟了,在他心中,恶战胜了善。董超骂卢俊义:
你这财主们,闲常一毛不拔。今日天开眼,报应得快。
明朝天启年间,几位东林党人惨死在阉党控制的“诏狱”里,其中包括黄宗羲的父亲黄尊素。当时有位化名“燕客”的人写下记录这场惨剧:
(七月二十四日)是夜,三君子(指左光斗、杨涟、魏大中)果俱死于锁头叶文仲之手。叶文仲为狱卒之冠,至狠至毒,此则颜紫(作者注:有的书记载为颜咨),又次郭二,刘则真实人也。
多数狱卒争先恐后作恶以邀功,只有“真实人”刘某不但没参加害人而且事前托人告诉燕客:“堂上已勒顾爷(顾大章)死期矣!期甚迫,奈何!”后在燕客的运作下,花了很多银子,也因为阉党顾忌舆论,不敢让所有被抓的东林党人全部不明不白死在监狱。顾大章是唯一经过刑部过堂审讯的囚犯,尽管也被处死,但顾在庭上把在黑狱中的遭遇公布于世。
后来崇祯帝登基,清除阉党流毒,为东林诸君子平反。十九岁的黄宗羲和几位遗孤亲手将恶吏颜紫、叶文仲用锥子刺死。
但是,我要说无论是小说中的董超、薛霸,还是历史中真实存在的颜紫、叶文仲,恶吏最终被惩罚甚至被处死的概率是很低的,因为不寻常才大书特书,来彰显“恶有恶报”的天理。实际上,多数的恶吏受到重用,而刘某那样不愿意同流合污的小吏,一半过得很不好,会被其他的恶吏排斥而边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