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2016-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28版) (三)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于2015年12月以82亿元竞得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0亿股股权。为支付该项股权受让价款,公司采取各种措施筹集资金,包括计划采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根据公司已公告的非公开发行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计划募集资金不超过53.824亿元,少于收购总价款,公司仍存在较大资金缺口。因此,公司拟定2015年度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也不进行送股,未分配利润用于支付上述股权受让价款。 201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发表以下意见: 公司拟定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相应决策和表决程序符合规定,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2015年度,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使用规范,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关于向关联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预计向关联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 年,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议案有效期自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并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总裁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决定并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事宜。 由于本公司是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的股东,公司董事尚书志先生在广发证券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次关联交易的1名关联董事尚书志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事前公司独立董事认可上述关联交易,董事会形成决议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将提高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资产核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5年末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详见公司《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16-038)。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16-038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资产核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5年末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经测试,2015 年度计提流动资产减值准备61,713.11万元,其中:公司的子公司成大弘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为13,351.96万元已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其余48,361.15万元计提项目明细如下: 1、往来款项坏账准备 按照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2015 年末应计提坏账准备 27,511.72万元,年初已计提14,029.18 万元,本年核销32.44万元,本年度需要计提坏账准备13,514.98万元,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提取坏账准备9,295.94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按照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政策,2015 年末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3,902.78万元,年初已计提1,781.06 万元,本年转回或转销2,724.46万元,本年度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4,846.18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不包含成大弘晟)的上述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减少公司2015年度合并净利润48,361.15万元,减少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469.77万元。 另外,2016年1月29日,公司决定长期停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大弘晟的生产运营活动,成大弘晟处于非持续经营状态,母公司对成大弘晟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了253,123.33万元的减值准备,此项减值准备在合并报表中已抵销,对公司合并利润无影响。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资产核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表示同意。 四、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16-039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3月25日,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续聘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聘用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16-037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向关联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 ●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 年,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其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 年,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由于本公司是广发证券的股东,公司董事尚书志先生在广发证券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向广发证券或其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次关联交易的1名关联董事尚书志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事前公司独立董事认可上述关联交易,董事会形成决议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 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广发证券是国内首批综合类证券公司,2010年2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总市值位居国内上市证券公司前列。公司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地点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法定代表人为孙树明先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21,087,664元,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股票期权做市。 广发证券2015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资产总额:419,097,014,689.90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7,519,273,601.40元 营业收入:33,446,639,919.41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01,014,064.72元 本公司现持有广发证券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份1,250,154,088股,占其总股本16.4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成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大钢铁香港有限公司现持有广发证券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份1,473,600股,占其总股本1.9?。公司董事尚书志先生在广发证券担任董事,除此以外,本公司与广发证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公司独立董事认可本次关联交易,认为公司向广发证券或其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外部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向广发证券或其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批程序合法。有利于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16-036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短期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不含关联交易)等。 ●投资金额: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投资可能未获批准的风险。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况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方向、金额、期限 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不含关联交易)等,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审批程序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有效期自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并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决定并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和《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购买理财产品的权限、审批流程,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指派财务会计部负责理财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工作,审慎决策,并建立相关的业务流程和检查监督机制。在理财期间,公司将密切与理财产品发行方进行联系与沟通,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批程序合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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