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是清朝覆亡后民国初年北洋政府支持编纂的清史,因最后未经审订即匆忙刊行,故名为“稿”。其编纂历时14年,前后数百人参与,全数合计800多万字。
民国三年(1914)春,北洋政府国务院召开会议,建议设立清史馆纂修清史,并呈请大总统袁世凯批准。其呈文首先回顾了中国悠久的修史传统,“春秋而降,凡新陈之递嬗,每记录而成编”,“盖时有盛衰,制多兴革,不有鸿篇巨制,将悉以窥前代之盛,备后世考镜之资”。呈文提出纂修清史是民国政府的职责,并且时机已经成熟:“尤宜广召耆儒,宏开史馆,萃一代人文之美,为千秋信史之征……以与往代二十四史,同昭垂鉴于无穷。”这是北洋政府修清史的第一份指导性文件,这一思想贯穿《清史稿》纂修的始终。
3月9日,袁世凯颁布设置清史馆令 。 为了延揽旧人,他致函聘请武昌起义后避居青岛的前清东三省总督、正蓝旗汉军赵尔巽担任馆长。9月1日,清史馆正式开馆。
赵尔巽指出:“往代修书,即以养士”,他也照此办理,“以絷逸贤”。史馆初开,他即“近取翰苑名流,远征文章名宿”,先后聘请百余人参加修史工作。
修史者多是前清遗老,抱着“修故国之史,即以恩故国”的念头为之。如后任代馆长的总纂柯劭忞在清亡前历官翰林院侍讲、日讲起居注官等;总纂缪荃孙曾授国史馆一等编修,赵尔巽称其“身为旧史”;还有曾任布政使的王树柟,任知府的夏孙桐、张尔田;在京师大学堂任教习的马其昶、任提调的金兆丰等人,大多在辛亥革命后退归故里,隐居不仕,闭门著述,然而,他们对“家国存亡之故,未尝一日释怀”。
当然,《清史稿》纂修者也并非全为前清遗臣遗民。如吴廷燮虽曾署理知府,但民国以后即担任大总统府秘书、主计局(后改称统计局)局长;金兆蕃时任北洋政府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吴氏曾建议修志多附图,金氏曾建议增设民俗、宗教诸志,均未被采纳。
开馆之初,北洋政府拨付的经费非常充裕,初稿撰写较为顺利。1916年6月袁世凯去世后,北洋军阀内部各派系争权夺利,修史经费大幅削减。1917年张勋复辟,史馆闭馆数月。后来虽然复馆,但政局混乱,经费无着,仅剩少数人勉予维持,修史工作基本停滞。
1927年6月,张作霖就任大元帅, 在他的资助下,延宕已久的纂修清史工作准备用几年时间完成统稿。不久,赵尔巽因时局莫测,自己又病入膏肓,决定提早付印。
9月3日,赵尔巽病故。张作霖按他的遗愿续聘柯劭忞兼代馆长,并派袁金铠办理刊印。袁金铠又推荐金梁担任校对。刊印之事最终由金梁一手主持,仓促进行。金梁在他的《〈清史稿〉校刻记》中说:“稿实未齐,且待修正,只可随修随刻,不复有整理之暇矣。”
1928年4月, 奉军全线崩溃,局势越发紧张。端午节前,《清史稿》印毕,金梁把其中400部运往东北,这一版后来被称为“关外本”。史馆中人随即发现金梁有修改文稿的地方,柯劭忞等人将剩下的700部加以抽换改正,这些后来被称为“关内本”。
1934年,满洲国时期又印过一次,内容也有所改动, 称为「关外二次本」。这三种版本的异同,主要表现在:一、全篇的增删。关内本删去关外一次本原有的张勋传、张彪附传,康有为传,以及金梁所写的校刻记。关外二次本只删去关外本的张彪附传,抽掉公主表序和时宪志中的八缐对数表,增加了陈黉举、朱筠、翁方纲三传。
二、同一篇中内容改动。关内本抽换了关外本的艺文志序,删去志中易类书目六十四种,修改了劳乃宣、沈曾植的传论,改订了清史馆职名。关外二次本压缩了赵尔丰传。
1928年6月8日,国民革命军占领北京。同月,故宫博物院接收了清史馆,后组建 “清史长编筹备会”, 准备另行编写一部《清史长编》。
次年10月间,原清史馆职员刘赞廷呈文南京国民政府文官处,提出公开发售《清史稿》“供诸民众,以便正确修订”的建议。国务会议对此进行了讨论,决定将《清史稿》及清史馆所存书籍统统运往南京。
16日,易培基呈报行政院院长谭延闿,称“窃查《清史稿》一书……其体例文字之错谬百出,尤属指不胜屈。此书若任其发行,实为民国之奇耻大辱”。列举《清史稿》内容“反革命”“藐视先烈”“不奉民国正朔”“例书伪谥”“称扬诸遗老鼓励复辟”“反对汉族”“为满清讳”“体例不合”“体例不一致”“人名先后不一致”“一人两传”“目录与书不合”“纪表志传互相不合”“有日无月”“人名错误”“事迹之年月不详载”“泥古不化”“浅陋”“忽略”等,共19项罪名。这些罪名的分类归纳及排序有些混乱,可见起草之时因情况紧急未及详审,仅是堆砌罗列了存在的问题。呈文建议将“《清史稿》一书永远封存,禁其发行”,待故宫《清代通鉴长编》(即为前文所述的《清史长编》)编成,“再行呈请国民政府就其稿本,再开史馆,重修清史”。20日,行政院会议决议:“《清史稿》永禁发行,长编准其完成,重复书籍先行运京,具呈报告蒋主席请示。
1930年年初,300余部《清史稿》运抵南京,国民政府将其分发给有关部门、各国立省立图书馆及部分高级官员阅读参考。2月19日,国民政府训令行政院,要求《清史稿》“所有从前已经发行者,应一律严禁出售”。
1934年年底,因为编纂《清史长编》的计划已经停顿,行政院呈请国民政府核发《清史稿》,由该院负责纠正。一年后,参议员吴宗慈起草的《检校〈清史稿〉报告》完成,教育部将该报告送往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征求意见。该所所长傅斯年指出:“重修清史,此自是国家应作之事。然此时国家力量恐不能顾及。且十年来史料之大批发现,史学之长足进步,皆使重修一事,更感困难。非以长久之时期,大量之消费,适当之人选,恐不能济事耳。”
之后全面抗战爆发, 抗战胜利后又爆发了国内战争, 几次动议却又屡次搁置,直到败退台湾之前,始终未能重修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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