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与整理
《竹书纪年》是西晋时从古墓中发现的一部先秦纪年体史书。要认识这部古史的价值,应该先对它的出土情况和整理经过有个大致的了解。
晋武帝成宁五年(279)十月,汲郡汲县(今河南省汲县)的一座战国时魏王的墓葬被盗。盗墓者意在取得魏王殉葬的宝物,却使在墓中沉睡了五百多年的一批写在竹简上的古书得以重见天日。这批竹书,当时据说整整装了几十车。汲郡地方官吏向朝廷报告了有关情况,把竹书和同出的钟、磬、玉律(定音器)、铜剑等物品一并送往首都洛阳。晋武帝对这一发现颇为重视,命令把墓中出土之物全部“藏于秘府”。但那时正忙于筹划大举伐吴的军事,相对而言,整理竹书是不急之务,所以一时顾不上着手进行此事。
至太康二年(281)春,已完成统一事业的西晋王朝为了标榜偃武修文,正式命令校读编理这批竹书,并把它们由古文写定为当时通行的隶字。先后参加编校写定工作的有苟勖(xù)、和峤、挚虞、卫恒、束皙等人。这些人都是当时著名的学者,可以说是极一时之选。那时见到的竹书是什么样子的呢?有关资料记载,竹筒用素丝编联成册,每筒长度约合晋尺二尺,战国古尺二尺四寸,一筒四十字,分为两行,每行二十字,用黑漆书写。年深月久,编丝难免朽断,而盗墓者在墓穴中不仅扰乱了简册的次序,甚至燃烧竹简当作火把,结果“多烬简断札,文既残缺,不复诠次”(《晋书•束皙传》)。筒上的文字是用战国古文(科斗文)书写的,这种文字久已废弃不用;苟勖等虽然有魏三体石经①(三体石经又称正始石经,三国魏正始二年(241)立于洛阳太学,包括《尚书》、《春秋》二经及《左传》的一部分。碑文用古文、小篆和汉隶三种字体刊刻,其中古文乃据《说文》所收古文以及当时能见到的战果文字资料斟定。)中的古文可以对照检寻,也不能全部认识。整理者们态度审慎、谨严,从武帝太康二年至惠帝永康元年(300),前后经过约二十年的努力,才把所见竹书全部整理完毕,共编校写定古书十六种七十五篇,包括《易经》、《穆天子传》、《周书》、《囝语》及各种杂书,计十余万字。其中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十三篇编年体的史书。这部史书记有夏商周三代之事,周幽王被犬戎所杀,西周灭亡,即接以晋国纪年,至战国三家分晋后,则用魏国纪年记事,至“今王二十年”而止。所谓“今王”,据世次推算,为魏襄王。襄王二十年即公元前299年。竹书所出之墓可能就是魏襄王墓。显然,这部纪年体史=持是魏国的历史记载,整理者名之为《纪年》,后人称之为《竹书纪年》由于它出自汲县的古墓,所以又称《汲冢纪年》。
“古本”与“今本”之别
《竹书纪年》有“古本”、有“今本”,这是必须予以区别的。
《纪年》的整理本一开始就有苟渤、和峤初定本和束皙改定本之分。在编定过程中和编定之后,一些学者公开讨论,各抒己见,相互辩难。据《隋书•经籍志》著录,当时通行的十二卷本《纪年》后附《竹书异同》一卷,即是不同意见的汇录。这部古史的重新问世,引起了有识之士的极大兴趣。西晋名将、经学家杜预在完成了他的巨著《春秋左传集解》后得见苟勖、和峤初定本《纪年》,发现其中许多史事可与《左传》相印证,十分兴奋,即在《春秋左传后序》中表彰此书,并指出“虽不皆与《史记》、《尚书》同,然参而求之,可以端正学者”。但是,由于《纪年》中也有相当一部分内容与传统说法尤其是儒家经传差距很大,这就使它遭到持保守态度的儒家正统学者的排斥,逐渐由显而晦,所谓“舛(chuan)驳不纯、世颇疑焉”(罗泌《路史》),唐以后已不为世人所重视。经唐末五代战乱,至宋代已只存残本三卷。大约到宋末元初,连残本也全部亡侠了。
然而到了明代,又出现了一种新编的《竹书纪年》。它是抄录散见于类书、古注中的《纪年》佚文,又杂凑某些古书中的内容而成,并把《宋书•符瑞志》改头换面作为注解,冒称南朝人沈约所注。这种编成于元代或明初,明清以来通行的本子显然不是汲冢古史的本来面目。
为了去伪存真,在一定程度上恢复《竹书纪年》的原貌,从清代的朱右曾开始,一些学者致力于对《纪年》原本的辑佚工作。所据材料,主要是撰成于南北朝以迄北宋的一些古书注解,如《山海经》郭璞注,《史记》三家注、《水经》郦道元注、《汉书》颜师古注、《文选》六臣注等,以及《初学记》、《北堂书钞》、《艺文类聚》、《太平御览》等类书和少数地志、文集、史书。这些古注、类书等的撰者、编者曾亲见《纪年》原本,并在自己的著作中有所引证。从这些著作中辑录已经亡佚的《纪年》遗文,所得应是原本真正的内容。把用这种方法辑得的《竹书纪年》原本佚文汇录编校,所定之本称为“古本”,相对而言,明清以来通行的本子则称为“今本”。汇辑的“古本”,以朱右曾《汲冢纪年存真》为最早,近代学者王国维《古本竹书纪年辑校》对朱书有所增补,今人范祥雍又续加订补,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出版的方诗铭、王修龄所撰《古本竹书纪年辑证》,总结了前人研究的成果,内容最为完备。
古本《竹书纪年》的史料价值
探讨《竹书纪年》的史料价值,应以“古本”为根据。
我国的编年体史书,很早就出现了。司马迁在《史记•三代世表序》中说:“自殷以前,诸侯不可得而谱,周以来乃颇可著。”又说:“余读谍记,黄帝以来皆有年数。”春秋战国Ⅱ寸,各国都有自己的编年史,这种编年史往往通称为“春秋”,但也或有别名,如《孟子•离娄下》所言,“晋之《乘》,楚之《椅杌》(tao wu),鲁之《春秋》,一也”。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行文化专制主义,“秦既得意,烧天下诗书,诸侯史记尤甚,为其有所刺讥也”(《史记•六国年表序》)。秦火以后,先秦的编年史销毁殆尽。至汉初,除鲁之《春秋》外,其他诸侯国的史书差不多都已不可闻见了。《纪年》作为战国时魏国的编年史重现于世,真如风毛麟角,极为珍贵。《纪年》整理本问世后不久,司马彪即据以驳正了谯周《古史考》中的一百二十二条可疑的记载。近百年来的学者尤其重视利用《纪年》的材料来订补古史,并取得了可观的成绩。
《纪年》所记史事依时代可分为三大部分,一是夏商周三代之事,二是春秋之事,三是战国之事。战国部分时代最近,所记最为详切。
如《史记•田敬仲完世家》记战国田齐自田成子杀简公专国政,至秦兵入临淄齐王建出降国亡,共历十世,但《纪年》则记为十二世。证以《庄子•肱箧》“田成子……十二世有齐国”的记载,显然《纪年》的记载是正确的。至于魏国列王的世次年数,《纪年》所记更是确凿可信,如说魏惠王在位三十六年始称王改元,又十六年始卒,这一材料不仅补充了他书未及的史实,又可纠正《史记》把惠王后元记为襄王年数的重大错误。由于司马迁当时已不易见到先秦史书,所以《史记•六国年表》颇有舛乱之处,且与各《世家》和其他文献记载矛盾不合。因此,清代和近代学者把重订战国年表当作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而要重订这样一个年表,无疑不能脱离《纪年》所提供的材料。
《纪年》所记春秋史事,唐代著名史学家刘知裁认为可能即依据孟子提到的晋《乘》,这一推断已为许多学者所信从。晋《乘》与鲁《春秋》性质相似,年代相仿,内容更可互相印证。今见古本《纪年》的材料正有大量记载与《春秋》经传相合,如称“鲁隐公及邾庄公盟于姑蔑”,即《春秋‘隐公元年》“公及邾仪父盟于蔑”事;称“晋献公会虞师伐虢,灭下阳”,即《春秋•僖公二年》“虞师、晋师灭下阳”事,称“周襄王会诸侯于河阳”,即《春秋•僖公二十八年》“天王狩于河阳”事。凡此,都足证《纪年》记载的可靠。又如《纪年》记越国的世次为:“不寿立十年见杀,是为盲姑,次朱句(g6u勾)立。”《史记•越王勾践世家》则说:“王不寿卒,子王翁立。王翁卒,子王翳立。”究竟孰是孰非,不寿下一世越王的名字是朱旬还是翁?传世的与新出土的两柄越王州句剑铭文称“越王州句自作用剑”,州、朱两字古音同,州句就是朱句。可以肯定,历史上的确存在过一位名叫“朱句(州句)”的越王,还是《纪年》的记载正确。
《纪年》关于夏商周三代史事的记载由于年久世湮,有些只是依据传说,未必尽是史实。但其中也有不少材料是很有价值的。例如《尚
书’无逸》中提到的商王“中宗”,《史记•殷本纪》认为是太戊,《纪年》则称“祖乙胜即位,是为中宗”。殷墟卜辞出土后,人们发现甲骨文正有“中宗祖乙”四字连文,《纪年》所记得到了证实。又如,西周共和以前列王的年数已难确考,而《纪年》如下这条记载可给人以启发:“懿王元年,天再旦于郑。”所谓“再旦”,是日全食过去后的复明。我们知道,在某一特定地区见到日全食是十分难得的,往往上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遇到一次。而利用现代天文学的知识完全可以推算出历史上某一地区见到日全食现象的确切的年、月、日、时。当代学者董作宾、陈梦家等就依据“天再旦于郑”这一线索算出了周懿王元年的绝对年代,在重建西周年历方面前进了一大步。
由此可见,古本《纪年》虽然是一辑佚本,并不完整,但对于考订先豢的史实,仍有极其重要的价值。
如何看待“今本”《竹书纪年》
“今本”《竹书纪年》经历代学者的甄别,特别是经王圆维利用阎若球疏证《伪古文尚书》的方法,作《今本竹书纪年疏证》,把今本《竹书纪年》中杂凑他书冒称原本的材料一一指明其出处以后,“是犹捕盗者之获得真赃”,其为后人重编作伪,已灼然大明于世。但“今本”的编定在六百多年前,编者当时能看到的原本佚文自比近代、现代人为多,有少数只见于“今本”的材料可能实有所据而并非向壁虚造,因此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不过,利用“今本”的材料必须慎之又慎,因为它毕竟大失原貌,早已不是那部真正的出自地下的古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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